平远县县城南湖垃圾中转站及配套公厕建设工程
施工招标公告
招标项目编号: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平远县县城南湖垃圾中转站及配套公厕建设工程,已由平远县发展和改革局文件以平发改审字[2014]129号批准建设,建设单位为平远县市政公用事业管理中心,建设资金来自县财政。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工程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及招标范围
2.1工程规模:总建筑面积177.09平方米,建设日处理生活垃圾50吨的压缩式垃圾中转站及配套建设公厕(4位男厕,4位女厕),同时进行场地绿化、排水等工程。
2.2招标范围:按设计文件内容;
2.3预算价:66.77万元;
2.4工程地点:梅州市平远县;
2.5建设工期:90天
2.6承包方式:总价包干,工程最终结算价由梅县区财政局投资审核中心进行审核。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是具有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或以上资质, /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的独立法人企业,其中投标人拟派的项目负责人(必须是本单位人员)须具备房屋建筑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省外企业须一级注册建造师)或符合建筑工程专业小型项目负责人***
投标人报名前须按照《梅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全市建筑企业和企业人员信息管理办法(试行)》的要求到梅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办理企业和人员信息登记。省外企业及拟派项目负责人***
3.2信誉要求:
3.2.1自2014年6月1日至本招标项目报名截止时间止(以处罚或通报日期为准),未被国家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的“全国建筑市场诚信信息平台”、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的“广东省建筑市场诚信信息平台”、梅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作出的不良行为处罚(公示)的企业和项目负责人***
3.2.2 处罚期限不在2014年6月1日至本招标项目报名截止时间范围内的企业和项目负责人***
3.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投标报名 (选其中一种)
√本工程采取现场报名: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均可报名参加该招标项目的投标。报名须提以下资料:
(1)建设工程投标申请书(可从交易中心网站下载)
(2)企业营业执照副本、资质证书副本、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复印件;
(3)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或其授权委托书(被授权人必须是本单位人员)
(4)项目负责人的注册建造师证书(小型工程项目负责人***
(5)项目负责人***
(6)项目负责人***
(7)项目负责人***
(8)项目负责人***
(9)企业注册地人民银行核准的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
(10)省外企业必须提交《进粤企业和人员信息备案登记表》(已在广东省住建厅办理了进粤企业和人员信息备案并获通过)
上述资料装订成册并由项目负责人***
4.2报名时间:2015年2月11日上午9:00时至11:30时,下午14:30时至16:00时(北京时间,下同),报名地点:平远县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大厅。2015年2月11日16:00时对投标申请人资格进行符合性审查,审查结果将网上公告。
×本工程采取网上报名(资格后审):
报名截止时间: 年 月 日 时。潜在投标人必须到梅州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办理企业库建档业务并办理“企业IC卡”,登陆“梅州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网站“网上招投标及监管平台”进行报名(详见网站服务指南)。
5、招标文件的获取 (选其中一种)
×网上免费下载:(登陆“梅州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网上招投标及监管平台”本项目招标公告附件下载)。
√到指定地点购买:通过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人于2015年2月12日9:00时至 2月16日16:00时到梅州市江南路丰盛大厦A栋3楼广东志正招标有限公司 领取招标文件及资料,逾期作弃权处理。招标文件及资料费每套500元,售后不退。
6、投标文件的递交和开标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15年3月10日9:30-10:00时,提交到 平远县建设工程交易中心。逾期送达的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同时在平远县建设工程交易中心 举行开标评标会,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及项目负责人***
7、投标保证金
投标人应按招标文件规定提交投标保证金。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梅州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网站上发布。
招标人(盖章):平远县市政公用事业管理中心
办公地点: 平远县大柘镇柘东路市政三楼
联系人: 李先生 联系电话***
招标代理机构(盖章): 广东志正招标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
联系人: 杨工 联系电话***
日期:2015年1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