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宁城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物业管理服务采购
竞争性谈判公告
受内蒙古宁城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的委托,宁城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采用竞争性谈判方式确定内蒙古宁城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物业管理服务采购成交供应商。现将有关要求公告如下,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前来参加投标。
1、项目编号:NZC2015-F003
2、项目名称:内蒙古宁城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物业管理服务采购
3、采购内容:。预算金额:264,000.00元。
4、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物业管理服务企业:(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财务会计制度;(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6)法律、法规或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条件。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5、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时必须提交以下资料原件及加盖单位公章的复印件一份(同时按后附格式填写资质证明材料原件登记表):
(1)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
(2)企业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到宁城县检察院预防科办理,电话4272822 )。
(3)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6、获取招标文件的时间、地点、方式及招标文件售价:
本项目竞争性谈判文件发出时间为2015年1月30日。请参与本次项目的投标供应商在宁城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标书下载]栏自行下载打印“内蒙古宁城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物业管理服务采购竞争性谈判文件”,招标文件售价为零元人民币。
7、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投标人必须在2015年2月6上午9时00分前将本公告第6条要求的资料及招标文件送到宁城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办公楼二楼开标三室。逾期递交的资料及投标文件拒绝接收。
8、开标时间及地点:2015年2月6日上午9时00分,在宁城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办公楼二楼开标三室开标 ,届时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须出席开标会议。
9、集中采购机构:宁城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地 址:***
联 系 人***
电 话(传真): 0476-4255077
邮政编码:024200
10、采购人:内蒙古宁城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地 址:***
联 系 人***
电 话(传真): 0476-4233176
宁城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内蒙古宁城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2015年1月30日
附件:
采购项目资质证明资料原件登记表(格式) |
项目编号:C2015-F003 |
|
投标企业名称: |
资料名称 |
数量 (册、份) |
核实结果 |
确认签字 |
领取签字 |
备注 |
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 |
|
|
|
登记表中全部资料齐全,领取人签字: |
|
税务登记证副本 |
|
|
|
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 |
|
|
|
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或法定代表授权委托书 |
|
|
|
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授权委托人身份证 |
|
|
|
委托人社保缴费证明材料 |
|
|
|
企业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原件 |
|
|
|
|
|
|
|
|
|
|
|
核实人员签字:1、 |
|
2、 2015年 月 日 |
填表说明:此表为投标人按招标公告要求提供资质证明文件时一并填写提交。招标公告中要求提供的资料未提供或提供的资料不全,此投标为无效投标。 1、资料名称栏:根据本招标项目实际情况可自行增减填写。 2、数量栏:投标人填写。3、核实结果栏:交易中心工作人员填写,投标企业不须填写。 4、确认签字栏:核实结果得出后由投标企业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确认签字。5、领取签字栏:评委会评委审核原件后,退还其原件时,由法人或委托人核实签字。 |
责任编辑:网站管理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