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招标条件 |
本招标项目 德州东鸿制膜科技有限公司年产2500万平方米湿法锂离子电池隔膜项目生产厂房工程项目已由平原县发展和改革局以平发改备字【2014】24号 批准建设,招标人为德州东鸿制膜科技有限公司 ,建设资金来自私人或民营投资,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
德州东鸿制膜科技有限公司年产2500万平方米湿法锂离子电池隔膜项目生产厂房工程项目位于经济开发区,10948.1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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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投标人资格要求 |
1、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资质且具有钢结构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 2、项目经理为国家注册二级及以上建造师; |
4.投标报名 |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5年1月30日至2015年2月04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8:30时至11:30时,下午14:00时至17:00时,在平原县政务服务中心一楼。一并列出报名需要的材料: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法定代表人证书或法人授权委托书及本人身份证、建造师证、外省企业须持进鲁及进德备案证明、相关主管部门出具的“用工单位工资支付保证金”证明、当地主管部门开具的三无证明(以上资料提供原件及复印件二套)。 |
5. 招标文件的获取 |
报名者,请于2015年1月30日至2015年2月04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8:30时至11:30时,下午14:00时至17:00时,在平原县政务服务中心一楼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每套售价500元,售后不退。 |
6.投标文件的递交 |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5年2月26日14时30分,地点为平原县政务服务中心二楼开标室。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
7.发布公告的媒介 |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山东省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管理信息网上发布。 |
8.联系方式 |
*** |
招标代理机构: 山东中咨建成招标有限公司 |
地 址: 平原县经济开发区 |
地 址: 德州市新城市花园南门 |
邮 编: 253100 |
邮 编: 253100 |
联 系 人: 葛部长 |
联 系 人: 王立霞 |
电 话: 0534-5036899 |
电 话: 18353406689 |
传 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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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子邮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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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 址: |
开户银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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账 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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