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
标
公
告
厦门水务中环污水处理有限公司对同安污水处理厂厂区围墙栏杆更换工程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具备相应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参与投标。
一、项目名称:同安污水处理厂2014年厂区围墙栏杆更换工程
二、招标编号:JDXTA2014-007
三、答疑会时间:本项目不组织投标答疑会,投标人在阅读招标文件中若存在投标疑问,应在2014年12月16日前将投标疑问以书面形式传递给招标人,投标传递的书面投标疑问应列明招标项目名称和招标项目编号,但不得署名。
联系人:同安污水处理厂综合室 庄晓军 电话:***
四、本项目如有变更,将通过厦门水务中环污水处理有限公司网站(http://www.xmsewage.com)发布媒体通知,该修改内容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对投标人具有约束力。请各投标人在网上留意关注。
五、投标文件递交地点及截止时间:
递交地点:厦门市同安区西柯镇卿朴村同安污水处理厂综合室;邮编:361009;联系电话:0592-7579203 ;联系人***
投标截止时间:2014年12月16日11时;
六、投标要求:
1、投标人应具备独立的法人资格,必须具备房建三级或装修三级以上施工资质及经验,能承担相应的责任,参加投标人员必须是企业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人。
2、投标人应提供经年检的法人营业执照(副本)有效复印件。并有能力保证所承诺的服务及时到位。
3、投标人如果不是制造商的,投标人应提供制造商或制造商在中国的合法分支机构出具的针对本次投标项目的投标授权书或代理、经销的证明文件。
4、投标人必须提供以下资质证明,并保证其真实有效:
营业执照有效复印件(必须加盖企业公章),资质文件(复印件必须加盖企业公章)以及企业法定代表人对投标代表的授权书原件和投标人身份证复印件等。
以上资格证明文件若为复印件均应加盖投标人公章,原件在评审时备查。投标人应按招标要求提交原件,未按时提交合法有效原件的投标人,评标委员会将对其作不利的评审。
5、投标保证金和履约保证金
(1)本次招标的投标保证金为人民币
贰仟元(
2000.00
元),并将汇款凭证的复印件作为投标文件的首页内容
,投标保证金缴交账户必需为企业基本账户。发生以下情况之一者,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
A、开标后投标人在投标有效期内撤回投标;
B、中标人在规定的期限内不与招标人签订合同或放弃中标资格。
(2)采用转账方式提交投标保证金的转入的银行账户资料为:
开户名:厦门水务中环污水处理有限公司
开户行:建行莲前分理处;
账号:35101549001059001616
投标保证金的缴交时间确认以银行受理单上的日期为准。
(3)投标人应在截标前自行办妥投标担保手续,并在递交投标文件的同时提交。
(4)定标后,中标方的投标保证金自动转为履约保证金,合同执行完毕后,退还所有履约保证金;落标方凭招标人开具的收费凭证收回投标保证金。(履约保证金可以另订)
七、投标文件从开标之日起,投标有效期为90天。
八、招标文件领取地点及时间:
地点:厦门市同安区西柯镇卿朴村同安污水处理厂;邮编:361009;联系电话:0592-7579203 ;联系人***
九、开标时间和地点
时间:2014年12月16日14时30分;
地点:厦门水务中环污水处理有限公司同安污水处理厂会议室
厦门水务中环污水处理有限公司
监督电话 0592-5909200
2014年12月09日
注意:
以上信息在我司招标平台上公示,若有不符之处,则以该项目招标文件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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