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编号: | [2014]NCCQ011/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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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日期: | 2014.11.30 |
截止日期: | 2014.12.01 |
地 区: | 南宁市 |
一、项目名称: | 索尼摄影摄像器材SONY ILCE-6000L(16-50镜头)增配 | ||||||||||||
二、审批编号: | [2014]NCCQ011/3 | ||||||||||||
三、招标方式: | 协议供货采购 | ||||||||||||
四、公布时间: | 2014年11月30日10时44分20秒 | ||||||||||||
五、截标时间: | 2014年12月01日10时44分20秒 | ||||||||||||
六、交货时间要求: | 发中标通知书后3个工作日内 | ||||||||||||
七、送货地点: | 南宁市 | ||||||||||||
八、详细物品清单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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协议供货采购竞标原则: | |||||||||||||
1、南宁市政府采购协议供货采购的货物采用最低价定标原则。即在满足采购需求的前提,且投标报价不超过采购预算,取最低价成交。2、当出现两个以上相同最低价格时,持有采购所指定品牌的授权的投标人为成交供应商。3、当出现两个以上相同最低价格且所有投标人均持有或没有采购所指定品牌的授权时,按投标时间先后顺序定标。4、当采购项目只有一个投标人,且其投标报价不超过采购预算时,即为成交供应商。5、当排名第一的供应商不能履约时,由排名第二的候选供应商作为成交供应商,以此类推。6、当无人报价时,或当成交供应商和候选供应商因故不能履约时,甲方可重新上网采购。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