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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11.27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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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新区中兴路(振兴路)绿化景观工程招标公告
信息发布日期:2014.11.27 标签:
江苏省招标
镇江市招标
绿化 工程招标招标
路招标
加入日期:
2014.11.27
截止日期:
2014.12.04
地 区:
镇江市
关键词:
绿化 工程招标 路
招标公告正文
江苏省丹阳市工程建设项目招标公告(资格后审)
1. 丹阳高新区投资发展有限公司的高新区中兴路(振兴路—G312)绿化景观工程已经丹阳市发改经信委批准建设。工程所需资金来源是自筹,现已落实。现邀请合格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本工程的投标。
2.丹阳普惠工程造价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受招标人委托具体负责本工程的招标事宜。
3.工程概况。
(1)工程地点:丹阳市高新区中兴路
(2)工程规模:绿化景观面积约51623平方米。
(3)工程造价:约274.26万元。
(4)计划开、竣工时间:2014年12月20日- 2015年2月20日,工期60天
4.本招标工程共分 1 个标段,标段划分及相应招标内容如下:
绿化、景观(图纸及清单内的所有内容)工程施工
每位申请人可申请上述最多 1 个标段的投标,最多可以中 1 个标段。
5. 投标申请人应当具备的主要资格条件
(1)申请人资质类别和等级:城市园林绿化企业资质三级(含)以上;
(2)拟选派项目负责人***
(3)企业业绩、信誉:无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在暂停、整顿期内的;
(4)项目负责人***
(5)本工程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6)其他条件:
① 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
②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
③企业没有因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以及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违法、违规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
④企业的资质类别、等级和项目负责人***
⑤资格审查申请书中的重要内容没有失实或者弄虚作假;
⑥拟派项目负责人***
a. 项目负责人***
b. 项目负责人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的,并且:原合同工期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已满6个月;或者,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超过120天,且经建设单位同意并已经办理项目负责人***
c. 项目负责人***
⑦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⑧检察机关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包括企业和拟选派项目负责人***
注: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自出具之日起2个月内有效(丹阳市人民检察院查询时间为周二、周五上午8:30至11:30,外地企业按当地的查询时间为准)
6.不接受投标人参加投标的情形:
6.1因招标投标活动中有违法、违规等不良行为,被行政监督主管部门公示限制且限制期限未满的。
6.2招标人拒绝挂靠单位参与本工程的投标,在项目实施过程中,招标人如发现系无资质的单位或个人挂靠施工的,可以立即无责任终止合同,没收履约保证金,清退其出场,已完工程量不予结算;对招标人造成的损失,由投标人加倍赔偿。
7.评标细则
7.1本工程采用“合理低价法”的评标方法。
7.2投标报价分值(100分)
评标基准价计算方法,在开标时,由招标人(招标代理人)从以下方法一、方法二中随机抽取一种。
方法一:以有效投标文件的评标价算术平均值为A(若有效投标文件≥7家时,去掉其中的一个最高价和一个最低价后取算术平均值为A;若有效投标文件≥10家时,去掉其中的两个最高价和两个最低价后,取算术平均值为A).
评标基准价=A×K,K值在开标前由投标人推选的代表随机抽取确定,K值的取值范围为95%-98%(95%、96%、97%、98%)。评标价等于评标基准价的得满分;偏离评标基准价的相应扣减得分。
方法二:以有效投标文件的评标价算术平均值为 A(若7≤有效投标文件<10家时,去掉其中的一个最高价和一个最低价后取算术平均值为 A;若有效投标文件≥10 家时,去掉其中的二个最高价和二个最低价后取算术平均值为 A),最高投标限价为B,则:
评标基准价 =A×K1×Q1+B×K2×Q2。
Q2=1-Q1, Q1取值一般均为30%、35%、40%、45%、50%;K1 的取值范围为95%-98%(95%、96%、97%、98%);K2 的取值为 84 %(建筑工程为90%-100%,装饰、安装为88%-100%,市政工程为86%-100%,园林绿化工程为84%-100%,其他工程88%-100%)。
Q1、K1 值在开标前由投标人推选的代表随机抽取确定。K2由招标人在招标文件中明确。评标价等于评标基准价的得满分;偏离评标基准价的相应扣减得分。
评标价等于评标基准价的得满分,偏离评标基准价的相应扣减得分;偏离评标基准价的按每高出1%扣0.5分,每低于1%扣0.3分,不足1%的按比例计算。
说明:(1)有效投标文件是指未被评标委员会判定为无效的投标文件;(2)评标价指经澄清、补正和修正算术计算错误的投标报价;(3)评标委员会在评标报告上签字后,上述评标基准价不因招投标当事人质疑、投诉、复议以及其他任何情形而改变。
7.3技术标评审:由评标委员的技术评委审查技术方案、设备安装是否满足本工程的施工要求,如技术方案存在严重缺陷、不能保证投标工程的施工质量和进度的或投标设备的关键技术参数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则判定为不合格技术标书,则其技术标作废标处理,不进行商务标书的评审。(严重缺陷是指:违反国家强制性规范要求,方案中重要施工缺项以及评标委员会大多数评委认定为严重缺陷的。)
7.4以经评标委员会评审的能最大限度地满足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各项要求和评价标准(即得分最高)的投标人为第一中标人候选人。
8. 投标单位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委托代理人必须参加开标会。
9.招标文件(含资格后审文件)下载
请申请人网上缴纳招标文件购买费用人民币300元后登录丹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www.dyzgw.com.cn),于2014年 11 月 27 日08:00至 2014年 12 月 4 日23:59期间持企业CA证书网上下载招标文件(含资格后审文件),逾期将不得下载。
注:企业CA证书及电子签章办理地点:镇江市长江路33号行政服务中心107室、311室,咨询电话:***
9.1投标申请人网上购买下载招标文件具体要求:
1、投标申请人必须是丹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会员信息库会员;
2、投标申请人必须在以下指定银行开设支付账户:工商银行、建设银行、农业银行、交通银行、招商银行、浦发银行、华夏银行、民生银行、光大银行、徽商银行、中国银行、深发银行;
3、购买招标文件费用发票:投标申请人可凭报名回执码和单位介绍信,在该项目开标结束后向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财务科索取发票。
特别提示:网上下载具体操作可登陆丹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www.dyzgw.com.cn)首页[服务专区]中的[操作手册]中的[建设工程新版投标工具操作手册]查看。
10.投标方式:投标方式:本工程采取网上招投标。各投标单位用“新点”投标文件制作工具制作的投标文件(资格审查材料及承诺等)符合网上开标要求才可获得进入评标阶段。投标时需同时提交电子文档和资格审查书面文本。开标期间必须携带CA锁及电子标书光盘(备份),未携带导致投标数据无法导入、或携带仍导致投标数据无法导入的,将按无效投标文件处理。(新的投标工具“新点”投标文件制作工具下载http://www.dyzgw.com.cn/dyzgw/toolsdownload/jsgcdownload.htm) 咨询电话:***
11.本工程投标保证金: 5.4万元,必须在截标、开标时间前通过本单位基本账户登录网上银行支付成功,否则投标无效。
户名:丹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开户行:中国工商银行丹阳市和平桥分理处
账号:下载招标文件后在业务查询的 “获取子账户”模块中选定投标项目后“获取子商户号”,此随机生成子商户号即保证金支付账号。
11.1投标人在缴纳投标保证金时,应充分考虑银行汇款的时间误差风险。投标人缴纳投标保证金后,可通过“丹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会员系统“查看保证金缴退”菜单确认核实投标保证金的缴纳情况。如发现系统显示保证金未到账或企业的缴纳账号与企业诚信库中登记的基本账号不一致的,请及时与丹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0511-86906605或15952951462)联系。
11.2保证金支付具体操作可登陆丹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www.dyzgw.com.cn)首页[服务专区]中的[会员业务操作手册]中的[保证金支付操作手册]查看。
12. 履约担保金:
(1)中标人公告后7天内且在签订合同前,须以转账的形式向招标人指定账户提交中标合同金额的10%的履约保证金。
(2)中标人不能按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的,视为放弃中标,其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给招标人造成的损失超过投标保证金数额的,中标人还应当对超过部分予以赔偿。
13. 资格审查方式及入围方法和数量:本工程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资格审查通过全部入围。招标公告发布后,潜在投标人少于3个的或资格审查合格少于3个的或投标人少于3个的,依法重新招标。
14.其他
14.1付款方式: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支付合同价款的30%,工程竣工验收合格满一年支付合同价款的30%,满两年并经审计结束后付清余款。
14.2对于国有投资项目下载招标文件(含资格后审文件)后,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五日内无不可抗力放弃投标的、投标截止后无故撤回投标文件,以及项目负责人***
14.3本公告发布起始时间和招标文件(含资格后审文件)发放(下载)起始时间一致。
15.联系方式***
招标人地址:***
联系人:王夕坤 传真: 电话:***
邮编:212300 E—mail:
招标代理机构地址:***
联系人:孙燕南 传真:0511-86908007 电话:***
邮编:212300 E—mail:
要求本公告发布时间为 2014年 11月 27日至2014年 12 月 4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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