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入日期: | 2014.11.2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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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止日期: | 2014.12.03 |
招标业主: | 广州市人民检察院 |
地 区: | 广州市 |
关键词: | 街 |
交易公告
根据荔城街班子联席会议纪要[2014]12号批准,并且本工程具有资金证明,发包价达到穗纪字[2013]33号文规定的小额建设工程规模,增城市人民政府荔城街道办事处现对增城市荔城街网球场工程施工总承包通过随机抽取(摇珠)方式,选定承包人。
一、工程名称:增城市荔城街网球场工程施工总承包
二、建设单位:增城市人民政府荔城街道办事处
联系人:翁工 联系电话***
招标代理机构(如有):广州建筑工程监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王工 联系电话***
设计单位:广东中美建筑设计院
监理单位:广东华迪工程建设监理有限公司
交易监督机构:增城市建设工程招标管理办公室
投诉电话:***
三、建设地点:增城市荔城街镇政府旁边
四、项目概况:本工程为增城市荔城街网球场施工工程。
五、承包内容、规模、发包价、承包方式、工期要求及保修期:
项目编号:JX2014-1744
承包内容、规模:网球场建设、排水、照明工程,具体详见工程量清单及施工图纸。
发包价:663607.78元。
承包方式:包工、包料、包工期、包质量、包安全、包文明施工。综合单价包干、项目措施费包干。
工期: 年 月 日计划开工,施工总工期:40日历天。
保修期:按照《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规定。
本项目采用工程量清单计价。承包意向人按建设单位公布的发包价及其工程量清单作为承包价及承包价的清单报价,并以此作为结算的依据。
六、资金来源:自筹资金
七、发布交易公告:从2014年11月27日00时00分至2014年12月3日23时59分。
注:交易公告网上发布时,同时发布施工图纸、发包价。发布交易公告的时间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如建设单位需发布补充公告的,以最后发布的补充公告的时间起计算公告发布时间,若因此交易时间发生变化的,需在补充公告中明确说明。
八、网上报名时间及承包意向有效期:
1、网上报名时间:从00时00分至2014年12月3日23时59分。
注:交易公告发布截止时间须与报名截止时间一致,报名结束后可进行摇珠。
2、承包意向有效期: 90 日历天(从报名截止之日记起)
九、摇珠时间及摇珠地点
1. 摇珠时间:15时00分。
2. 摇珠地点: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增城交易部(增城大道2号金河湾3栋108室)。
3. 摇珠时间是否有变化,请密切留意交易澄清或修改中的相关信息。
十、承包意向人合格条件:
1、承包意向人在广州市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小额工程企业库中。
2、承包意向人拟担任本工程项目负责人的人员为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或以上级别的注册建造师,或具备符合穗建筑[2010]915号文规定的小型项目负责人资质,并持有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类)(注:小型项目负责人专业以企业聘书上所聘专业为准,如聘书中未明确专业的,以小型项目负责人***
4、专职安全人员须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C类),项目负责人***
5、投标人建立了企业诚信档案(A类IC卡),拟担任本工程项目负责人***
6、承包意向人按规定的格式及内容要求签署了《承包意向承诺及声明函》。
7、承包意向人在报名截止时间前向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缴纳 0 万元(注:交易保证金金额不超过发包价的2%)的交易保证金。交易保证金必须从其基本账户转出。(注:此项目不需缴纳保证金)
注:项目负责人在任职期间不得担任专职安全员,项目专职安全员在任职期间也不得担任项目负责人***
未在交易公告第十条单列的合格条件,不作为承包意向人不合格的依据。
十一、摇珠结果将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公示,公开接受承包意向人的监督。
十二、报名成功参加摇珠的承包意向人不足3家为交易失败。建设单位应重新发布交易公告。
建设单位两次公告后,报名登记参加摇珠的承包意向人仍不足3家的,建设单位可在报名登记参加摇珠的承包意向人中随机抽取确定承包人。若无承包意向人报名,建设单位经集体讨论可从企业库中直接委托承包人。
十三、发包通知书发放前建设单位对承包候选人的资格进行审查。
十四、本工程根据国家和省有关计价规范设置发包价,承包意向人均应承诺按此价格承接本工程范围内的所有施工内容。
十五、潜在承包意向人或利害关系人对本交易公告有异议的,应在公告发布后三日内向建设单位书面提出。
异议受理部门:增城市人民政府荔城街道办事处
异议受理电话:***
地 址:增城市荔城街荔城大道148号
十六、本公告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发布,本公告的修改、补充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发布。
十七、承包意向人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下载工程施工图纸及发包价(含工程量清单)。
十八、建设单位不集中组织踏勘现场,由承包意向人自行踏勘。现场详细地点:增城市荔城街镇政府旁边。自2014年10月 日起具备现场踏勘条件。
十九、建设单位须将交易公告报交易监督机构备案后,方可发布。
附件: 1、承包意向承诺及声明函。
附件一:
承 包 意 向 承 诺 及 声 明 函
致:广州市城乡建设委员会、增城市建设工程招标管理办公室、增城市人民政府荔城街道办事处
1.根据建设单位发布的 工程的交易公告,我方已详细审查了全部交易公告及有关附件,并无异议。
2.遵照《广州市小额建设工程交易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经研究交易文件的交易须知、合同条款、标准和技术规范、图纸、工程量清单及其他有关文件后,我方承诺:
愿以人民币 (小写:¥ )(其中:安全文明施工费人民币 (小写:¥ );余泥渣土运输与排放费人民币 (小写:¥ ))并按上述合同条款、标准和技术规范、图纸、工程量清单等的要求承包上述工程的施工、竣工并修补其任何缺陷。我方认同建设单位提供的工程量清单即为我方报价所对应的工程量清单,结算时综合单价及措施费、规费费率均不予调整。若出现工程变更,我方将依照相关工程变更管理办法及程序办理。
3.我方同意承包意向在交易须知规定的交易有效期内有效,在此期间内我方的承包意向有可能被建设单位接纳,获得承包资格,我方将受此约束。若建设单位需延长交易有效期的,我方同意延长。如果在交易有效期内撤回交易意向或放弃承包资格不予贵方签订合同的,建设单位有权要求我方对造成的损失进行赔偿。
4.如果我方获得承包资格,我方保证按交易须知中规定的工期,完成并移交本工程,质量标准达到交易须知中的要求。
5.如果我方获得承包资格,我方将实行项目经理负责制,我方拟委派的项目负责人为 ,项目负责人***
6.我方理解贵方将不受任何我方报名的约束。
7.如果我方获得承包资格,我方将按照规定递交由建设单位认可、并在交易须知中规定金额的履约保函或保证金。
8.除非另外达成协议并生效,建设单位的工程发包通知书和本报名资料、交易文件将成为约束双方的合同文件的组成部分。
9.如果我方获得承包资格,我方将编制详细的施工组织设计,并报经监理单位或建设单位审批后实施。
10.我方就参加本项目交易工作,作出以下郑重声明:
(1)本公司保证报名及其后提供的一切材料都是真实的。
(2)本公司保证在本项目交易中不给其他单位挂靠,不出让交易资格,不向建设单位行贿。
(3)本公司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的状态;没有处于被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取消投标资格的处罚期内;没有处于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的状态;在报名资料核对截止日期前两年内没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已书面认定的重大工程质量问题;在广州市人民检察院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中,本公司没有在报名资料核对截止时间前两年内被人民法院判决犯有行贿罪的记录。
(4)严格遵守建设工程余泥渣土运输与排放管理制度,执行“一不准进、三不准出”规定。选择合法的余泥渣土运输单位及排放点。承诺如违反建设工程余泥渣土运输与排放管理制度,将自愿接受通报批评,记录不良行为。
(5)本公司及其有隶属关系的机构没有参加本项目的设计、前期工作、交易文件编写、监理工作;本公司与承担本交易项目监理业务的单位没有隶属关系或其他利害关系。
(6)本公司承诺:获得承包资格后按照《广州市建筑工程劳务分包管理办法(试行)》(穗建筑〔2013〕428号)的规定发包劳务或使用自有劳务队伍。
11.本公司充分理解招标文件的规则,充分考虑了如有其他承包意向人资格变动对摇珠结果产生影响的风险,本公司仍将接受此次摇珠结果。
本公司违反上述承诺和声明的事实,经查实,本公司愿意接受公开通报,承担由此带来的法律后果,并自愿退出广州市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小额工程企业库小额工程企业库。
承包意向人企业公章:
法定代表人: (签名或盖章)
日期: 年 月 日
附件二:
承包意向人报名须提交的书面资料一览表
工程名称: 承包意向人(盖章)
审核确认:建设单位接收资料人员与承包意向人代表对以下须提交的书面报名资料共同核对,审核情况属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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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单位接收资料人员签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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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包意向人的代表签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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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项目 |
内页码 |
报名提交资料要求 |
审核情况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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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栏不需申请人填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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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企业法定代表人证明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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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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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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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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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企业资质证书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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复印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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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拟委派项目负责人的建造师注册证书或建造师临时执业证信息(临时建造师需提供身份证),或小型项目负责人培训考核合格证书及本企业聘书信息,或专业技术职称证书,或项目负责人*** |
*** | 复印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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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项目负责人*** |
*** | 复印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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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工地余泥渣土运输与排放管理员的施工安全考核证书C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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复印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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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承包意向承诺及声明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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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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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
承包意向人提交交易保证金的凭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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复印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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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
承包意向人在广州市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小额工程企业库小额建设工程企业库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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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须提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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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
结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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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1、本表中需承包意向人提交的资料每页均需加盖承包意向人企业公章,否则提交的资料视为无效,审核情况为不符合。
2、本表审核情况栏及备注栏,承包意向人须留空,由建设单位核对后填写。审核情况填写“符合”或“不符合”,结论填写“报名成功”或“报名不成功”。
3、本表所有审核情况均为符合的,结论为报名成功。若有一项或以上审核情况为不符合的,结论为报名不成功。报名成功的承包意向人方能参加摇珠。
4、本表一式两份,一份附于报名资料内作为报名资料目录,另一份交回承包意向人的代表。两份表格中“审核确认”栏均需双方签署。本表中如有修改,修改处须经建设单位接收资料人员和承包意向人代表共同签署。
5、本表中没有要求提交的资料,不作为资料核对不符合的依据。
摇珠办法
1.摇珠所依据的规则
1.1《广州市小额建设工程交易管理办法》(穗纪字[2013]33号)。
2.摇珠程序
2.1建设单位按照交易公告第七点规定的时间和地点组织摇珠。承包意向人可派代表参加摇珠会。
2.2将所有已成功报名的承包意向人进行电脑随机排序,并编制序号,作为摇珠时的身份对应。
2.3承包意向人若不出席摇珠会,视为默认排序序号,不影响后续摇珠。
2.4建设单位摇珠随机抽取3个序号,依先后顺序确定为1至3名承包候选人。
3.确定承包人
3.1摇珠后,建设单位应按照摇珠先后顺序确定的承包候选人,依次推荐为第一承包候选人至第三承包候选人,并编制摇珠报告。
3.2建设单位应当确定排名第一的承包候选人为承包人。
3.3排名第一的承包候选人放弃承包的或者按照相关规定被取消资格的,建设单位可以确定排名第二的承包候选人为承包人,以此类推。
3.4如果所有承包候选人均出现前款所列的情形,为交易失败,建设单位依法重新组织交易。
3.5摇珠结果应按原公告发布方式进行公示,公示期为3日。承包意向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承包候选人有异议的,应当在公示期间向建设单位提出。
附表一
摇珠结果确认表
工程名称:
摇珠结果 |
摇珠序号 |
对应的承包意向人名称 |
承包意向人签名确认 |
第一候选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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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候选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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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候选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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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单位代表:
招标代理机构代表:
交易中心见证人员:
日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