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锚具、波纹管采购任务

招标文件下载
信息发布日期:2014.10.20 标签: 福建省招标 漳州市招标 
加入日期:2014.10.20
截止日期:2014.11.28
招标业主:中建五局土木公司
地 区:漳州市
 
招标公告正文
内容
说明与要求
对应一般材料采购合同条款
1、邀请人
名称:中国建筑第五工程局有限公司福建分公司
联系人***
电话:***
传真:***
***
2、工程概况
 
 
2.1工程名称
漳州台商投资区山水大道道路工程及中心城区市政配套工程(阳光北路、阳光东路和天湖路)项目
 
2.2建设地点
福建省漳州龙海市角美镇境内
 
2.3工程规模
山水大道、阳光北路、阳光东路和天湖路锚具、波纹管采购
 
2.4建设单位
漳州市经济发展有限公司
 
3、报价方式
自愿参与方式接受报价邀请, 拟选择 1 家队伍进行施工。
 
4、邀请文件组成
(1)邀请人须知;(2)合同条款及格式;(3)报价文件格式;((4)设计图纸及技术规范
 
5、报价人资质要求
报价人已通过邀请人的审查。
 
对报价人月供应量或日均供应量的基本要求(如有):
 
6、报价保证金
报价保证金的金额:     万元
报价人须于开标截止日前五天以银行转账方式从报价单位基本帐户将报价保证金缴纳至邀请人的指定账户:
单位名称: 中国建筑第五工程局有限公司福建分公司
开户银行: 建设银行福州五一支行             
账    号: 3500 1876 2070 5250 4307       
未按要求提交报价保证金的报价人提交的报价文件将视为不响应邀请文件而予以拒接。报价单位在接收到确定中标通知书后拒接签订合同,报价保证金将被没收。
邀请人将在开标结束后一月内无息退还其他未中标的报价单位的报价保证金。
 
7、报价范围
见《采购物资工程量清单》
第一条
8、交(提)货时间、地点、方式
 
第二条
8.1交(提)货时间
甲方向乙方提交采购订单,乙方确认,并按采购订单约定的供货时间将货物运达甲方指定现场。
第二条之第1款
8.2交(提)货地点
漳州台商投资区山水大道道路工程及中心城区市政配套工程(阳光北路、阳光东路和天湖路)项目工地甲方指定的堆放地点  
第二条之第2款
8.3交(提)货方式
采用第 2.3.1 种方式执行
2.3.1乙方交货至合同约定的交货地点
第二条之第3款
9、运输费用
1 货物运输及运输费(含出库、过磅、过江过路过桥费等)由 乙方 负责及承担。
2 装车费(上车人力及机械费)由 乙方 负责及承担;运输途中人力及机械费由 乙方 负责及承担;卸车费(下车人力及机械费)由 乙方 负责及承担;堆码由 乙方 负责及承担。
第三条
9、质量要求及质保金
 
第四条
9.1质量要求及技术标准
按第 1 项执行:
1.乙方有通过国家相关质量体系认证的企业标准,且其标准高于国际标准的,按乙方企业标准执行。
第四条之第3款
9.2质量保证期限
按第 2 项执行:
 双方约定质量保证期为 一年 ,从全部货物或最后一批货物交货并验收合格之日起算。
第四条之第2款
9.3质量保证金
/
第四条之第3款
9.4质量证明文件
相应的省级以上质监部门批准的质量检测报告和出厂质量合格证(生产厂家的产品应通过省级部门的鉴定)。同时应有明显标志,标明生产厂的名称、标准、编号、规格和用途。
第四条之第4款
10、包装标准、包装物的供应与回收
/
第五条
11、验收标准、方法及提出异议期限
1 验收标准和方法:甲方项目材料部门、技术部、乙方代表会同监理工程师进行符合性验收,检验货物的外观质量、规格型号、生产厂家(品牌)是否符合合同约定、采购订单和设计的要求;同时核对乙方随货提供的质量证明文件(材质书、出厂合格证、试验报告、准入证、铭牌等)。质量保证责任在乙方,需进行检测或复试的货物甲方及时组织送检,检测费用由乙方承担。
2 验收人员:甲方委派 一名材料员(贺庆明/伊志庆)、一名现场施工员、一名商务人员(胡海燕/李铜)和一名项目领导成员中至少两人(保证2-3人共同验收)进行6.1款中的货物符合性验收,并共同开具收货单给乙方,如收货单等凭证未经甲方指定验收人员签字一律无效。甲方验收人员的更改需提前三天以书面形式告知乙方。
3 验收手段:共同清点实物数量或过磅验证,观看,量测等符合性验收手段。如乙方所供货物出现短缺情况则此批次以前的供货量均按同比例折减计量。
4 甲方经符合性验收或检测验收对乙方货物质量有异议时,可在货物质量保证期内随时以口头、电传或书面方式向乙方提出,并可对有质量问题的的货物做出退货、降级接收直至要求乙方赔偿损失。
5 其它约定:乙方需按甲方要求把货物堆码整齐 。
第六条
12、结算及付款方式
(1)货款结算:采取第 1 种方式执行
(2)货款支付: 甲方自办理完结算起 30 日内按当月合格供货总额的  80 %向乙方支付货款,剩余20%款项在全部货物供完后并工程整体竣工验收合格后6个月内分两次付清。
(3)付款方式:甲方以银行转账、电汇、承兑、信用证等非现金方式支付
第七条
13、双方职责
1 供货必须保证按照约定时间进行供货,因乙方原因造成的供货延误或供货不符合约定的情形,供货每延迟一天或供货不符合1次,乙方按当次供货价值的  5 %向甲方支付违约金,延迟超过  7 天或供货不符合次数超过2次,甲方有权单方面解除合同。
2 甲方应及时支付乙方的货款,如因甲方自身原因而造成甲方损失的,责任由甲方承担。
3 由于乙方的责任,被有关部门查处,所发生的费用由乙方承担。
4 乙方物资经验收合格后,在使用过程中确系物资质量引发的质量问题,乙方须负违约责任,并承担由此引发的全部损失、损害。
5 乙方保证对货物具有所有权或受委托代理销售权,同时保证交付的物资不附有任何担保权或其他留置权,如第三方向甲方主张任何权利,乙方负责与第三方交涉并承担由此引起的一切法律责任和费用及赔偿甲方的一切损失。
6 乙方须保障甲方在工程所在地使用其物资、服务及其任何部分不受到第三方关于侵犯专利权、商标权、工业设计权或其他知识产权的指控,任何第三方如果提出侵权指控,乙方负责与第三方交涉并承担由此而引起的一切法律责任和费用及赔偿甲方的一切损失。
7、如所供货物为专业性较高的产品,乙方应免费为甲方或工程业主提供操作及维修人员的培训服务,培训内容应包括:基本原理、操作使用、维修保养等。
8、乙方应诚信经营,如乙方在供货过程中发生不诚信行为或串通甲方收料人员弄虚作假给甲方造成损失的,乙方须双倍赔偿甲方的全部损失,并不得以甲方延期付款为由不及时或停止供货,甲方有权单方面终止合同并保留进一步向乙方追究法律责任的权力。
第八条
14、环境、职业健康安全要求
1 乙方应对运物资的车辆严格要求,消除安全隐患,对运输途中所发生的一切安全事故由乙方自行承担。对车辆尾气排放量超标的禁止使用,运输物资的车辆进出工地大门,必须遵守甲方工地门卫管理制度,做好进出场登记。货运车辆出工地大门,必须经过清洗,确保车路整洁、轮胎无泥。如未按甲方要求清洗车辆,造成市内管理部门罚款,其费用由乙方自行承担。
2 乙方必须对自身出入工地现场的人员进行安全交底,并应自带安全防护用品,因乙方原因造成的各种人员伤害及经济损失由乙方自行承担,并补偿甲方及其它方因此造成的一切损失。
3 甲方负责对施工环境中存在的废气、噪音、扬尘、辐射等制订相应措施、确保进场作业人员符合劳动法规要求的作业环境。
第九条
15、双方其它约定事项
1 甲方有权根据乙方的供货能力和履约能力或项目实际情况增加或重新选择材料供应商,乙方必须无条件接受,甲方不承担违约责任。
2 合同签订时,乙方须提交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等证件的复印件给甲方,并加盖公章。
3 本合同签订后,如甲乙双方需要提出修改时,经双方协商一致后,可以签订补充协议,作为本合同的补充合同,该合同同样具有法律效力,两者约定不一致的,以补充协议为准。
4 双方往来均以书面形式(补充协议、函件、传真)为准。
第十一条
16、报价要求
■采用固定单价模式:
(1)采取固定综合单价报价,报价人应按《采购物资工程量清单》逐项报价。
(2)综合单价为全费用单价。
(3)货款结算以实际签收的合格供应数量为准,报价人不得以供货数量的调整或与暂定数量不符向甲方主张索赔、补偿或单价调整。
第四条
17、日程安排
 
 
17.1领取邀请文件
 2014 年10 月   日9:00~17:00前在邀请人办公室领取,交纳邀请文件工本费 200 元,邀请人不退回。
 
17.2查看图纸、技术标准资料及现场踏勘
在邀请人办公室查阅。报价人如需复印图纸需征得邀请人同意,复印费用自理。
■不组织现场踏勘,由报价人自行到现场勘察(报价人自行负责在勘察现场中所发生的费用及安全)。
□组织现场踏勘,踏勘时间:               
                踏勘集中地点:           
报价人应进行工程现场及周边环境踏勘,以便获取报价人须自己负责的有关编制报价文件和签署合同文件所需的所有资料。无论报价人是否踏勘过现场,均被认为在递交报价文件前已经踏勘现场,对本合同项下的风险和义务已经十分了解,并在其报价文件中已充分考虑现场和环境条件。
邀请人向报价人提供的有关现场的资料和数据,是邀请人现有的能使报价人利用的资料。报价人由此做出的推论、理解和结论,邀请人概不负责。
 
17.3报价人递交书面质疑截止时间
 2014 年   月   日12:00前,将盖有报价人法人公章的书面质疑传真给邀请人。
 
17.4邀请人书面澄清的时间和报价邀请书的补充
邀请人在报价截止时间2天前将答疑书或补遗书传真或书面发放给报价人。
 
17.5报价人确认收到答疑书或补遗书的时间
报价人确认收到答疑书或补遗书的时间以邀请人发出时间为准。报价人应办理或补办书面确认手续,如报价人未办理或补办确认手续,均视为已办理。
 
17.6递交报价文件
递交时间: 2014 年   月    日17:00之前
递交地点:              
 
18、报价书中对技术标的要求
■不要求技术标
□要求技术标
 
19、签字或盖章要求
(1)单位公章其内容必须与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名称一致,且需加盖公司法人印章;
(2)法定代表人或授权的代理人必须在报价文件上所有要求签署的地方亲自签署,不得用其印章代替;
(3)报价文件上所有要求盖章的地方都须加盖报价人单位法人章。
 
20、报价文件的数量及密封
商务标和技术标(如要求有)均为一正一副,标记“正本”和“副本”字样。
正本与副本不一致或有冲突时,以正本为准。
商务标和技术标(如要求有)分开装订和密封。
未密封和标记的报价文件作废。
 
21、评标和定标
邀请人的评标小组根据各报价人的综合实力和商务报价以及对报价邀请书要求的实质性响应程度进行候选人的筛选,经询标和谈判后确定供方单位。
 
22、报价费用
报价人应承担其编制报价文件与递交报价文件所涉及的一切费用。不管报价结果如何,邀请人对上述费用不负任何责任。
邀请人对未确定作为供方单位的报价单位不作任何补偿,对合作表示感谢,不作其它任何解释。
 
23、合同签署
确定的分包单位应于收到邀请人的中标通知书后七天内签订分包合同。否则邀请人将有充分的理由废除授标,并没收其报价保证金。
 
24、特别声明
邀请人邀请报价不适用国家的招投标法的规定。
 
25、其他
本次物资招标采购必须在中建集采交易平台进行。(请走集采交易平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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