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入日期: | 2014.10.1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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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止日期: | 2014.10.17 |
招标代理: | 宁夏建设工程招标代理中心 |
地 区: | 中卫市 |
关键词: | 工程招标 改造工程 路 |
海原县李海路(K27+070-K27+450)段视距不良及滑坡隐患改造工程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本招标项目海原县海同路(K27+070-K27+450)段视距不良及滑坡隐患改造工程己由海原县发展和改革局以海发改发【2014】399号文件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海原县交通运输局,建设资金来自 县政府投资 。招标代理机构为宁夏建设工程招标代理中心。项目己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建设内容及标段划分2.1建设内容:海原县李海路(K27+070-K27+450)段视距不良及滑坡隐患改造工程,原有道路路基宽7.5米,路面宽6米,左侧为45米高山体。
2.2建设地点:本项目位于海原县境内。
2.3招标范围:工程量清单中所反映出来的实际工程量和技术规范(或技术标准)中要求的计价不计量的工程量以及为完成以上工程所消耗的劳务、材料、机械、设备等附属工程量。
2.4标段划分:本项目为一个标段。
3.投标人资格要求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取得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或同时具有公路路基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公路路面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近年有过类似工程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 本次招标 不接受 (接受或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根据宁检会[2010]3号文件规定,由建设单位所在地县级以上检察机关对所有报名单位进行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并将检查结果报当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备案,外地投标企业还需提供该企业注册地县级以上检察机关出示的档案查询结果,投标单位无不良记录行为方可参与投标。
4.报名时间地点及所需资料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4年10月13日至2014年10月17日,每日上午 8:30 时至12:00 时,下午 14:30 时至 18:00 时,持法人授权委托书、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建造师的执业资格证及注册证(公路工程专业)等资料的原件及复印件到宁夏建设工程招标代理中心报名(外地企业需提供进宁企业备案登记证)。报名后的单位须向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提供没有高利贷借贷行为的承诺书,如中标结果公示后在公示期内,无高利贷借贷行为的举报投诉,按程序办理中标手续;如有高利贷借贷行为的举报投诉,经核实后取消中标资格。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1000 元,售后不退。
5.投标文件的递交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地点: 详见招标文件。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发布公告的媒介本次招标公告在 中国招标网、中卫市公共资源交易网 上发布。
7.联系方式***招标人:海原县交通运输局 代理机构:宁夏建设工程招标代理中心
地 址: 海原县建设路 地 址: 银川市长城东路238#
联系人:田先生 联系人***
电 话:0955-4011379 电 话:0951-4115057
传 真: 传 真:0951-4100057
电子邮件: 电子邮件***
2014 年10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