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入日期: | 2014.09.2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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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止日期: | 2014.10.10 |
地 区: | 喀什地 |
关键词: | 小区 |
1. 招标条件
岳普湖县2013年城市棚户区改造配套基础设施建设项目购物小区已由喀什地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喀发改投资[2014]59号文批准建设,建设单位:岳普湖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建设资金来源为:中央预算内资金。现对该项目施工及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名称:岳普湖县2013年城市棚户区改造配套基础设施建设项目购物小区
2.2 建设地址:***
2.3 建设内容:供水管网、排水、供热、供电、道路以及环卫等附属设施的建设(具体详见招标文件)。
2.4 工程投资额:项目总投资约870万元。
2.5 计划工期:详见招标文件
2.6 本工程招标共分二个标段,施工及监理各一个标段。
2.7本工程的招标范围如下:
施工招标范围为:本工程量清单及施工图纸内全部工作内容
监理招标范围为:施工图纸范围内所有工作内容的全过程监理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施工投标人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含叁级)以上资质等级的施工企业,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市政工程专业二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建项目的项目负责人***
监理单位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丙级(含丙级)以上资质的监理企业报名参加投标。监理投标企业报名时须持授权委托书、被授权人身份证、营业执照、资质证书、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外省企业进疆备案核准证、拟派总监证。(以上证件均为原件并携带加盖公章复印件两套)。
3.2本招标项目招标人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拟采用的方式为:资格后审。
3.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评标办法详见招标文件。
5. 投标报名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4年9月27日至2014年10月10日,每日上午9:30时至13:30时,下午16:00时至20:00时(北京时间),到新疆西部工程项目设备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喀什分公司报名(报名时须提供报名要求中的证件原件并携带加盖公章的复印件一套),同时到岳普湖县建设工程交易中心报名备案,接受监督。电话报名、资料不全者不予受理。
6.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通过上述报名的投标单位,按新疆西部工程项目设备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喀什分公司报名的通知时间,持单位介绍信到新疆西部工程项目设备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喀什分公司报名购买招标文件。
7.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新疆建设网和喀什地区建设网上发布。
8. 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岳普湖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代理公司: 新疆西部工程项目设备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喀什分公司
报名地址:***
联 系人***
联系电话***
监督单位:岳普湖县建设工程交易中心
监督电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