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编号: | GZCY2014FG07008D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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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日期: | 2014.09.22 |
截止日期: | 2014.10.17 |
地 区: | 广州市 |
广州采阳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受广州市海珠区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的委托,对海珠区水上旅游开发项目策划(第二次重招)进行公开招标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参加投标。现将该项目采购文件(GZCY2014FG07008D,请点击打开)进行公示,期间为自2014年09月23日至2014年09月28日五个工作日。
详见采购人需求。
参加本项目投标的投标人除应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投标人资格条件外,还必须符合下列要求:
1、投标人必须是中国大陆境内合法注册或登记的法人、事业单位或其他组织,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并具有从事本项目的经营范围和能力;分公司投标的,必须由具有法人资格的总公司授权;
2、投标人应具有国家旅游规划设计丙级或以上资质,或具有城乡规划编制丙级或以上资质。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投标人凭以下加盖公章的资料前往购买招标文件:
1)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副本复印件{已向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提交年度报告证明材料(如:经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盖章的《商事登记信息》等)。分公司投标的,还需提供具有法人资格的总公司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及授权书};
2)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如是法定代表人前往购买招标文件,则无需提交此资料);
3)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如是法定代表人前往购买招标文件,则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4)组织机构代码证;
5)为保障政府采购市场公平和效率,需出具当地检察机关出具的《无行贿犯罪记录证明》(格式详见广州政府采购网www.gzg2b.gov.cn或广州采阳招标代理有限公司http://www.gzcyzb.com)复印件(原件备查)和《公平竞争承诺书》(见招标文件格式7)原件。
6)如非现场购买招标文件的,须在招标文件购买期限内将招标文件费汇入我司帐号,并将汇款凭证、报名及购买文件登记表和营业执照副本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均须加盖公章)传真至我公司。投标人购买招标文件需按要求提供以上资料,只接受通过直接向代理机构获取招标文件的投标人的投标。
采购代理机构联系人*** | 采购人联系人*** |
电话:*** | 电话:*** |
传真:*** | 传真:*** |
联系地址*** | 联系地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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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户银行:中信银行广州花园支行 | |
帐号:744390018280000783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