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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部海湾水系河流水环境“一级强化”处理A包需求公示

招标文件下载
信息发布日期:2014.08.22 标签: 广东省招标 深圳市招标 
加入日期:2014.08.22
地 区:深圳市
 
招标公告正文
( 西部海湾水系河流水环境“一级强化”处理A包 )需求公示

项目名称

深圳市宝安区西部海湾水系河流水环境“一级强化”处理工程A包 

采购类型

服务类 

采购人名称

深圳市水务局 

采购方式

公开招标 

财政预算限额(元)

14287500 

项目背景

宝安区西部海湾水系包括直接入珠江口河道及茅洲河下游感潮河流。区域内土地开发建设强度较大,各河流空间受到严重挤占,河道基本渠化或涵化。区域内建成区面积比重大,地面基本硬化,涵养条件差,基流量小,远不能满足河道自净所需水环境容量要求。经过历年来污水系统的持续建设,区域内污水收集干管基本形成并基本确保了污水厂的正常运行,但由于支管网建设滞后导致大量污水入河,造成河道水体污染严重。特别在感潮河段,受珠江口近海污染及潮汐影响,污染水体在河道内回荡,不时散发出恶臭,溶解氧、氨氮、五日生化需氧量、化学需氧量等指标超标情况严重,水质劣于地表水 V类水质标准。恶劣的水环境给两岸居民的生产生活带来极大的影响,已影响到周边居民的生活质量和宝安区的城市形象,也引起了新闻媒体、社会各界的强烈关注以及各级政府部门的高度重视。
西部海湾水系受地势低洼、潮汐回灌、沿河空间、产业布局等本底条件影响,传统的雨污分流、沿河截污等水环境治理工程实施周期长、工程投资多、建设难度大、征地拆迁难,近期内见效慢。因此,在污水管网系统建成和河流综合治理实施前需要根据河道现状,采取必要的处理措施,以期在较短时间内改善部分河道黑臭问题,满足市民对河流生态环境改善的迫切要求。
鉴于此,为尽快改善西部海湾水系部分河段的污水黑臭问题,在充分调研国内相关城市的类似实践及宝安区西部海湾水系特点的基础上,本项目提出采用“一级强化”处理技术的试点运用。拟通过本工程的先行先试,为深圳市河流水环境整治的后续工作提供更多的思路借鉴。
根据市政府办公会议纪要(2014年72号)文件精神,本项目采用公开招标方式确定4条河流强化处理服务供应商,中标单位以BO(建设-运营)模式建设和运行强化处理设施,运行期限暂定为5年。
 
 

投标人资质要求

注意:提供明确、具体的资格要求(设置的投标人资格要求必须提交有法律法规依据,且不具备倾向性)(1)必须先行注册为市政府采购中心的供应商,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提供营业执照作为符合该条件的证明资料,投标文件中须提供扫描件,第一阶段评审时须提供原件及加盖投标人公章的复印件);(2)必须具备环境污染治理设施运营乙级及以上资质,且专业类别要求至少包含生活污水(要求提供资质证书作为符合该条件的证明资料,投标文件中须提供扫描件,第一阶段评审时须提供原件及加盖投标人公章的复印件);(3)必须具备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要求提供资质证书作为符合该条件的证明资料,投标文件中须提供扫描件,第一阶段评审时须提供原件及加盖投标人公章的复印件);(4)必须具备污泥无害化处理渠道(要求提供污泥消纳单位针对本项目的污泥消纳意向文件作为符合该条件的证明资料,污泥消纳意向文件中须明确接受污泥处理时限至少为截标之日起五年,投标文件中须提供扫描件,第一阶段评审时须提供原件及加盖投标人公章的复印件);(5)必须具备日处理能力不小于10000立方米且占地面积不大于250平方米的移动式污水处理设备至少1套[要求为设备制造商或已具备设备产权的非制造商,非制造商要求通过购买方式(购买时间不得晚于2014年6月30,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获得设备产权;制造商投标要求提供自产设备声明(声明中必须体现设备的日处理能力及占地面积)作为符合该条件的证明资料;非制造商投标要求同时提供发票和购买合同(购买合同应当体现设备的日处理能力及占地面积;未体现的,要求投标人另行提供自身关于设备的日处理能力及占地面积的说明)作为符合该条件的证明资料;证明资料提供要求:投标文件中须提供扫描件,第一阶段评审时须提供原件及加盖投标人公章的复印件];(6)近三年内(即至少从2011年06月开始起算,供应商成立不足三年的可从成立之日起算)无行贿犯罪记录(要求提供由供应商(如为联合体的,则为联合体各方)住所地的检察机关出具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告知函》作为符合该条件的证明资料,投标文件中须提供扫描件,第一阶段评审时须提供原件及加盖投标人公章的复印件;告知函自出具之日起两个月内有效,有效期到期日应在本项目招标公告发布日之后;请特别注意《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告知函》所涉及的时间范围,以避免因此问题导致废标);(7)为保证项目严格按时完成并运行,要求投标人投标时除一万元的投标保证金外,另行提供金额不低于人民币50万元的银行保函[要求保函的保证事项至少包括:投标人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撤回其投标、投标人在投标有效期内收到中标通知书后,未能按招标文件的规定签订合同;要求保函的保证期间不得少于自本项目第二阶段评审之日起九十个日历日。投标人同时投A、B两个包时,可只提供一份银行保函,但保函中工程名称应同时写上两个工程名称。证明资料提供要求:要求提供银行保函作为符合该条件的证明资料,投标文件中须提供扫描件,第一阶段评审时须提供原件及加盖投标人公章的复印件];(8)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但联合体单位数量不得超过3家,不接受分包转包,不接受供应商选用进口产品参与投标。  
 

服务类清单

序号 采购计划编号 需求内容 数量 单位 备注 财政预算限额(元)
1 PLAN-2014-202001-000055  详见采购需求  1.0  项    1.42875E7 
 

具体技术要求

注意:提供服务总体要求、服务标的(如人员、车辆、检测对象、管理对象)数量情况、详细具体的服务需求内容及工作量情况(以能给供应商准确的报价依据,使不同供应商的项目报价不至于差距过大作为判断需求“详细具体”的标准)
1、工程概况
项目名称:深圳市宝安区西部海湾水系河流水环境“一级强化”处理工程( A包);
工程内容:通过总口截流方式将河流沿岸漏排污水收集后处理,处理后的污水再补充下游河流内。本工程内容包括 3个点,分别是福永河暗涵出口、孖庙涌河口水闸处及松岗河与西水渠交汇处。
建设规模:污水总处理规模为 4.5万m 3/d,各设置点污水处理规模及用地面积如下表:
  各设置点污水水量及用地面积一览表
 
包号
序号
布设位置
处理规模
占地面积
A
1
孖庙涌河口水闸处
1.0万 m 3/d
250m 2
2
福永河暗涵出口处
1.5万 m 3/d
300m 2
3
松岗河与西水渠交汇处
2.0万 m 3/d
350m 2
依据现状实际测流数据,各设置点处理规模均为日平均量。拟投标人所选工艺及设备应考虑处理水量的变幅。
处理效果及处理效率:减缓水体黑臭现象,以主要污染物出水水质及去除率为指标,需达到下表所示出水水质及去除率。
 
当进水 COD 大于120mg/L,小于350mg/L时,污水处理出水水质指标须达到《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三级标准,同时,其主要污染物(化学需氧量、生化需氧量、悬浮物、总磷、去除率)控制指标的去除率须满足下表要求。
“一级强化”处理技术出水水质指标考核表
序号
基本控制项目
设计出水考核指标
备注
1
化学需氧量( COD cr
< 120 mg/l,且去除率≥50%
出水指标将以出水水质和去除率同时考核
2
生化需氧量( BOD 5
< 60 mg/l,且去除率≥40%
3
悬浮物( SS)
< 50 mg/l,且去除率≥80%
4
总磷(以 P计)
< 5 mg/l,且去除率≥80%
备注:①下列情况下按去除率指标执行:当进水 COD 大于350mg/L 时,去除率应大于60%;BOD 大于160mg/L 时,去除率应大于50%。
②下列情况下按去除率指标执行:当进水 COD小于120mg/L 时,去除率应大于40%;BOD 小于60mg/L 时,去除率应大于30%。
项目投资模式:主体工程采用 BO模式;
下表为各场站位置河流水质的实测结果,仅供投标人参考,河流水质随季节、时段的不同,水质变化差异较大,投标人在设计处理系统时,应考虑水质的波动性。
各场站位置河流水质实测数据
序号
所属街道
检测时间
检测点名称
CODcr
BOD 5
SS
总磷
1
福永街道
2014.4.16
孖庙涌河口水闸处
155.2
82.8
未检测
5.73
 
2014.7.17
256
132
220
4.94
2
2014.4.16
福永河暗涵出口处
138.8
87.0
未检测
4.79
 
2014.7.17
140.1
73.3
55
4.3
3
松岗街道
2014.4.16
松岗河与西水渠交汇处
124.7
58.9
未检测
6.25
 
2014.7.17
113
57.8
36
1.4

下游河流
加药装置
 
上游河
流污水
贮泥池
污泥脱水机
外运处置
滤液
污泥
 
 
污泥
出水

“一级强化”污水处理工艺流程框图
4、工艺流程说明
上游沿河直排的污水经总口截流设施收集后,经污水提升泵站将污水提升至“一级强化”处理站处理,在“一级强化”处理站内经过物化反应后,主要污染物大部分被去除,处理后的出水再补充至总口截流设施的下游河道内,达到改善下游河段水质黑臭的目的。
“一级强化”工艺的污泥量较大,需要妥善处置,本工程“一级强化”处理站排出的污泥经贮泥池收集后,经污泥脱水机脱水后,再外运安全处置。
5、招标内容
本项目为深圳市宝安区西部海湾水系河流水环境“一级强化”处理工程,共分为 A、B两个包。投标人可投两个包,但只能中标一个包。
本次招标为深圳市宝安区西部海湾水系河流水环境“一级强化”处理工程 A包,主要有福永河暗涵出口、孖庙涌河口水闸处、松岗河与西水渠交汇处三个点相应招标内容。
招标内容包含但不限于以下内容:污水处理设施服务商采购,含工艺设计、设备提供及安装调试、运行维护以及配套工程(包括处理站场坪工程、外电工程(孖庙涌河口水闸处外电接驳距离 260m,福永河暗涵出口处外电接驳距离1300m,松岗河与西水渠交汇处外电接驳距离550m)、闸门改造工程、排水箱涵或河道清淤工程)等内容,运行时间5年(处理装置在旱季运行,年运行天数暂以250天计),另外由于本项目主要处理排水干渠混流污水,服务商还需承担包含闸门调度,解决防洪、海水倒灌、截污、协调管网运营等工作,在确保片区防洪安全的前提下,降低水污染程度。所有设备均由中标人无偿提供,运行期结束且合同结束后设备残值归中标人所有。
6、其他
( 1)各场站污水处理设施包括主体“一级强化”处理设施及配套工程,配套工程包括取水设施、场地基础处理、变配电、自来水接驳及河道清淤工程(清淤长度总口截污上游100m,深度1m)、机场北内排渠水闸及福永河暗涵出口水闸改造工程,投标文件中需包含配套工程的投资概算。
( 2)各场站所有设施(取水设施可除外)只能布置在招标人提供给的用地范围内,投标文件应提供施工布置方案。
( 3)各场站配套工程费用已均摊至污水处理费用中,因此各场站配套工程须由中标人自行解决,招标人不再另行提供。
( 4)投标文件内容应包含满足业主提出的功能性要求的配套附属工程设计方案,待中标之后,应以投标文件中设计方案为基础进行深化设计,经甲方认可并送施工图经审图机构审查合格后报工程监理批准后实施,施工图审图费用由中标人承担。
( 5)取水设施及截流设施的设计及运行前提要求是不能影响河道行洪安全,在汛期期间,须统一听取市、区、街道三防部门的三防指挥、调度安排。
( 6)为有效监管运行管理单位,须对各场站处理系统处理的水量和水质进行计量和考核,污水处理运营费用将与处理水量、出水水质达标情况挂钩,并据此付费,出水控制指标中,如有一项指标不合格,则认定出水水质不达标。
( 7)为准确记录处理水量,须在系统出水端设置一套具有记录瞬时和累积流量功能的在线流量计,流量计由中标人负责提供,运营监理单位负责管理。
( 8)为便于运管单位及第三方监理及时掌握系统进出水水质的情况,以判定系统是否具备停运条件,在系统进水端和出水端由中标人负责设置满足甲方要求的在线COD监测仪表系统, 在线COD监测仪表系统应保持实时运行,且中标人不得更换监测系统中水样,系统发生故障时中标人应在24小时予以排除。对于COD在线监测数据异常情况的确定,应由系统运行一段时间后,再由甲方和运营监理提出判定异常情况的限值。
( 9)对于各场站系统停运的条件的确定,待系统运行一段时间后,再由甲方、第三方运营监理及中标人协商并视降雨强度及进出水水质情况确定。
( 10)对于影响取水设施运行的淤泥,须由中标人负责清理和处置;
( 11)中标人在各场站运行期间,须有日常检测手段和运行记录表。
( 12)污泥及淤泥堆放空间只能在招标人提供的用地红线内,堆放时间不能过长(不得超过6小时),避免对周边环境的影响,如遭到周边居民的投诉,招标人将有权利对中标人采取相应的处罚措施;
( 13)各场站水质监测由第三方监测单位负责,监测方式为不定期抽检,抽检频率约平均每五天一次,如抽检出现水质超标情况,则认定在此次抽检和上次抽检后的间隔时间段内水质均不达标,月结付款时将扣除此时间段内的污水处理费用。
( 14)中标人须提供可行的污泥处置方案,并做出相关承诺,避免二次污染情况发生。
( 15)各场站原则上只在旱季运行,根据深圳市多年水文资料统计,年平均旱季天数约为250天,实际各年度运行天数会存在一定的波动,投标人应考虑年运行天数存在的变幅。年实际运行天数不超过270天时,中标人自行承担,招标人不额外增加费用,若年实际运行天数超过270天时,则由中标人和招标人就超出部分(270天)运行天数的运行费用协商。
( 16)各场站运营时间暂定为5年,但在此运营期间如出现场地被征作它用或河道上游因两岸截污工程的实施导致场站无污水处理或污水量减少等情况,处理系统将可能停运或拆除,中标人必须无条件同意,招标人将补偿配套工程剩余年限的费用,补偿计算方式为“补偿费用=配套工程摊销费用报价×(5×250-已运行天数)×日设计污水处理量”.
( 17)合同期满后,设备拆除和场地的恢复由中标人负责,费用由中标人承担,且该部分经业主验收合格方可支付合同尾款。
( 18)、本项目在建设或运行时,需考虑对周边环境的影响(如噪声、臭气等),中标人必须按国家及深圳市有关规定办理,中标人办理有关施工场地交通、环境保护、施工噪音、安全文明施工等手续,其费用包含在合同价款中。中标人应严格按照深圳市建筑工程《文明施工手册》和《施工安全条例》及深圳市有关环保条例的有关规定办理相关手续,做好施工现场的安全文明施工工作,尽量减少施工及运行过程中产生的噪声、扬尘、废气、废水对周边环境的影响。中标人若未按上述要求做足做好,发包人有权根据现场检查情况,对中标人按每次扣减当月本项目合同价款的百分之一进行处罚,同时中标人还需按深圳市相关规定做足做好相关措施直至达标为止,由此引发的一切责任和费用由中标人承担。
( 19)、投标人需考虑电源解决批文、水闸运行调度解决方案及污水处理站所排出的污泥无害化处理方案及合法的专业化污泥处理渠道,污泥消纳意向文件中须明确接受污泥处理时限至少为截标之日起五年。
( 20)投标人所投方案必须满足或优于招标文件规定的设计出水水质要求,否则应作废标处理。
注意:提供项目服务期限(完成期限)、项目进度安排、付款方式、验收要求、培训要求、售后服务要求
1.项目服务期限
根据市政府办公会议纪要( 2014年72号)文件精神,本项目采用公开招标方式确定4条河流强化处理服务供应商,中标单位以BO(建设-运营)模式建设和运行强化处理设施,运行期限暂定为5年。
本项目执行时间为投入试运行之日起 5年(处理装置在旱季运行,年运行天数暂以250天计),因资金仅下达1年所需费用,故本次招标时服务期为1年,1年服务期满后,如下一年度资金已安排,业主可根据深圳市财政委员会相关规定,视中标人履约情况按年度进行合同续期,但合同续期后总服务期不得超过5年。
如中标人 1年内运行时水质不达标天数超过50天的,服务合同将不再续期。
2、项目进度安排
整个项目采购建设周期为 60天,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至中标人完成调试验收之日止,包括设计、采购、安装、调试并达到投入试运行条件及相关标准的所有工作。要求试运行1周后,处理规模及出水水质须满足招标要求,如投标文件承诺出水水质要求更高的,则出水水质须满足投标文件要求。
3、付款方式
付款方式:
预付款:合同签订后正常支付时间内支付合同价( 1年)的15%作为预付款,并在首次申请进度款时一次性扣回。
进度款:按月付款,每月结束后,乙方在月初 5号之前向甲方申请上月服务费用,甲方按合同进行考核,提出核拨意见,报市财政完成终核,由市财政直接拨付给乙方。每月有效污水处理量以甲方最终审核并经双方确认的数据为准。
每月有效污水处理量 =每月实际污水处理量-每月扣除的污水处理量
支付额 =中标单价×每月有效污水处理量。
进度款累计支付至合同价( 1年)70%后不再支付,尾款待设备拆除、场地恢复达到验收标准后正常时间内支付。
4、项目投标中标相关规则
1)本项目通过招标,将选择出2家优秀的专业单位分别承担2个包的相关服务,一家单位可以投标2个包,但仅允许中标其中一个包,拟先进行A包的评审, A包评审后,如被推荐为中标候选人的,且该单位单位同时递交了B包的投标文件,则该单位B包投标文件将会在B包的评审工作开展前被剔除,不得参与评标。
2)本项目采用综合评分法,评分表详见评标信息栏。
5、投标报价及计费依据
1)投标人投标报价时,需填报投标总价及投标单价(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
本次投标须包含 4个价格,分别是投标总价、投标综合单价、污水处理单价及配套工程摊销费用单价。
各报价计算方式如下:
( 1)投标总价=投标综合单价×日设计污水处理量×250;
( 2)投标综合单价=污水处理单价+配套工程摊销费用单价;
( 3)污水处理单价为污水吨水处理费用;
( 4)配套工程摊销费用单价=配套工程费用/(日设计污水处理量×250×5)。
备注:
( 1)污水处理单价上限:根据《深圳市财政委员会关于下达后海片区污水应急处理服务商采购计划的复函》(深财居涵[2013]3181号),污水处理单价不超过1.1元/吨水。暂按上限1.1元/吨水计。
( 2)配套工程摊销费用单价上限:根据项目咨询阶段方案设计配套工程费用投资估算计算配套工程摊销费用单价上限,具体如下:
A包配套工程摊销费用(按 5年摊销)报价单价上限:0.17元/m 3
( 3)投标综合单价上限:
A包投标综合单价上限为 1.27元/m 3
( 4)投标总价上限为: A包:1428.75.00万元。
上述四项报价均不得超过上限,否则将作废标处理。
2)投标单价应包含相应的电费、药剂费、人工、自来水费、设备使用费、污泥装卸、运输、无害化处置、配套工程摊销费用(按 5年摊销)、为保证设备正常运行并达到运行效果所应采取的相应措施等运行费用,即各项服务内容的所有费用;
本招标文件中给定的日设计污水处理量暂为: A包45000吨/天。付款时以实际发生的有效污水处理量为准。投标人需自行考虑实际污水处理量进行报价,所有风险自行承担。
     3)投标单价填写要求:
a.填写要求:填报的投标单价不能高于投标报价上限,未按此要求填写将作废标处理;
b.填写的投标单价最多只允许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如 1.01元/立方米、1.02元/立方米等,不允许精确到小数点后三位或三位以上(如1.011元/立方米、1.012元/立方米等);填写的投标单价精确到小数点后三位或三位以上将直接作废标处理;
c.每个包只允许填写唯一的投标单价,不允许填报 2个(或以上)的投标单价;填报了2个(或以上)下浮率的,其投标将直接作废标处理;
d.投标单价缺填、漏填将直接作废标处理。
e.投标人应根据自身成本自行填报处理单价,但不得以低于其成本的报价竞标;
4)填报的投标单价必须为综合单价,该单价已包含中标人完成合同规定的所有工作内容以及承担合同明示和隐含的一切风险、义务、责任等所发生的费用。
5)投标单价中包含污水处理费和污泥处置费、配套工程摊销费(按 5年摊销),具体包括相应的电费、药剂费、人工、自来水费、设备使用费、污泥装卸、运输、无害化处置、为保证设备正常运行并达到运行效果所应采取的相应措施等运行费用、利润、税金等项目涉及的各项服务内容的所有运行费用。投标人在投标文件“投标单价明细”中应填报详细的投标单价构成情况。
6.其他
为保证项目严格按时完成并运行,要求投标人投标时除需提交投标保证金 1万元外,另行提交由银行出具的金额为50万元的投标保函作为投标担保(投标人资格要求中已对此作明确要求)。未中标单位的投标保函在本项目发出中标通知书后退还,中标单位的投标保函在合同签订后退还。
本项目各场站设施及设备的占地面积不得超过各场站用地面积(详见各设置点污水水量及用地面积一览表)。
 
 

商务需求

注意:提供项目服务期限(完成期限)、项目进度安排、付款方式、验收要求、培训要求、售后服务要求
1.项目服务期限
根据市政府办公会议纪要( 2014年72号)文件精神,本项目采用公开招标方式确定4条河流强化处理服务供应商,中标单位以BO(建设-运营)模式建设和运行强化处理设施,运行期限暂定为5年。
本项目执行时间为投入试运行之日起 5年(处理装置在旱季运行,年运行天数暂以250天计),因资金仅下达1年所需费用,故本次招标时服务期为1年,1年服务期满后,如下一年度资金已安排,业主可根据深圳市财政委员会相关规定,视中标人履约情况按年度进行合同续期,但合同续期后总服务期不得超过5年。
如中标人 1年内运行时水质不达标天数超过50天的,服务合同将不再续期。
2、项目进度安排
整个项目采购建设周期为 60天,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至中标人完成调试验收之日止,包括设计、采购、安装、调试并达到投入试运行条件及相关标准的所有工作。要求试运行1周后,处理规模及出水水质须满足招标要求,如投标文件承诺出水水质要求更高的,则出水水质须满足投标文件要求。
3、付款方式
付款方式:
预付款:合同签订后正常支付时间内支付合同价( 1年)的15%作为预付款,并在首次申请进度款时一次性扣回。
进度款:按月付款,每月结束后,乙方在月初 5号之前向甲方申请上月服务费用,甲方按合同进行考核,提出核拨意见,报市财政完成终核,由市财政直接拨付给乙方。每月有效污水处理量以甲方最终审核并经双方确认的数据为准。
每月有效污水处理量 =每月实际污水处理量-每月扣除的污水处理量
支付额 =中标单价×每月有效污水处理量。
进度款累计支付至合同价( 1年)70%后不再支付,尾款待设备拆除、场地恢复达到验收标准后正常时间内支付。
4、项目投标中标相关规则
1)本项目通过招标,将选择出2家优秀的专业单位分别承担2个包的相关服务,一家单位可以投标2个包,但仅允许中标其中一个包,拟先进行A包的评审, A包评审后,如被推荐为中标候选人的,且该单位单位同时递交了B包的投标文件,则该单位B包投标文件将会在B包的评审工作开展前被剔除,不得参与评标。
2)本项目采用综合评分法,评分表详见评标信息栏。
5、投标报价及计费依据
1)投标人投标报价时,需填报投标总价及投标单价(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
本次投标须包含 4个价格,分别是投标总价、投标综合单价、污水处理单价及配套工程摊销费用单价。
各报价计算方式如下:
( 1)投标总价=投标综合单价×日设计污水处理量×250;
( 2)投标综合单价=污水处理单价+配套工程摊销费用单价;
( 3)污水处理单价为污水吨水处理费用;
( 4)配套工程摊销费用单价=配套工程费用/(日设计污水处理量×250×5)。
备注:
( 1)污水处理单价上限:根据《深圳市财政委员会关于下达后海片区污水应急处理服务商采购计划的复函》(深财居涵[2013]3181号),污水处理单价不超过1.1元/吨水。暂按上限1.1元/吨水计。
( 2)配套工程摊销费用单价上限:根据项目咨询阶段方案设计配套工程费用投资估算计算配套工程摊销费用单价上限,具体如下:
A包配套工程摊销费用(按 5年摊销)报价单价上限:0.17元/m 3
( 3)投标综合单价上限:
A包投标综合单价上限为 1.27元/m 3
( 4)投标总价上限为: A包:1428.75.00万元。
上述四项报价均不得超过上限,否则将作废标处理。
2)投标单价应包含相应的电费、药剂费、人工、自来水费、设备使用费、污泥装卸、运输、无害化处置、配套工程摊销费用(按 5年摊销)、为保证设备正常运行并达到运行效果所应采取的相应措施等运行费用,即各项服务内容的所有费用;
本招标文件中给定的日设计污水处理量暂为: A包45000吨/天。付款时以实际发生的有效污水处理量为准。投标人需自行考虑实际污水处理量进行报价,所有风险自行承担。
     3)投标单价填写要求:
a.填写要求:填报的投标单价不能高于投标报价上限,未按此要求填写将作废标处理;
b.填写的投标单价最多只允许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如 1.01元/立方米、1.02元/立方米等,不允许精确到小数点后三位或三位以上(如1.011元/立方米、1.012元/立方米等);填写的投标单价精确到小数点后三位或三位以上将直接作废标处理;
c.每个包只允许填写唯一的投标单价,不允许填报 2个(或以上)的投标单价;填报了2个(或以上)下浮率的,其投标将直接作废标处理;
d.投标单价缺填、漏填将直接作废标处理。
e.投标人应根据自身成本自行填报处理单价,但不得以低于其成本的报价竞标;
4)填报的投标单价必须为综合单价,该单价已包含中标人完成合同规定的所有工作内容以及承担合同明示和隐含的一切风险、义务、责任等所发生的费用。
5)投标单价中包含污水处理费和污泥处置费、配套工程摊销费(按 5年摊销),具体包括相应的电费、药剂费、人工、自来水费、设备使用费、污泥装卸、运输、无害化处置、为保证设备正常运行并达到运行效果所应采取的相应措施等运行费用、利润、税金等项目涉及的各项服务内容的所有运行费用。投标人在投标文件“投标单价明细”中应填报详细的投标单价构成情况。
 
 

评标信息

 
序号
评分项
权重
1
价格
20
2
技术部分
50
 
序号
评分因素
权重
评分方式
评分准则
1
实施方案(工作措施、工作方法、工作手段、工作流程)
10
专家打分
考察内容:
1)主体工程设计方案的科学、合理、可行性;
2)配套工程设计方案的科学、合理、可行性;
3)施工组织设计、进度计划及保障措施;
4)运行维护方案的科学、合理、可行性;
5)污水处理系统平面布置的科学、合理、可行性;
6)外电接驳工程方案的科学、合理、可行性;
7)污泥及淤泥处置方案的科学、合理、可行性
8)机场北内排渠水闸及福永河暗涵出口水闸改造方案的科学、合理、可行性;
9)清淤工程方案的科学、合理、可行性;
10)在线COD监测仪表系统的科学、合理、可行性。
按照投标文件针对上述考察内容的响应情况进行横向比较,分档评分:评价为优得80%-100%分数;评价为良得60%-80%分数;评价为中得30%-60%分数;评价为差不得分。
2
项目重点难点分析、应对措施及相关的合理化建议
5
专家打分
考察内容:
1)对各场站工程建设条件的掌握;
2)项目的重点与难点分析及应对措施;
3)其它补充事宜。
按照投标文件针对上述考察内容的响应情况进行横向比较,分档评分:评价为优得80%-100%分数;评价为良得60%-80%分数;评价为中得30%-60%分数;评价为差不得分。
3
质量(完成时间、安全、环保)保障措施及方案
6
专家打分
考察内容:质量保证措施及劳动保护、培训、教育等安全管理措施、出水水质指标优于招标文件的程度。
按照投标文件针对上述考察内容的响应情况进行横向比较,分档评分:评价为优得80%-100%分数;评价为良得60%-80%分数;评价为中得30%-60%分数;评价为差不得分。
4
违约承诺
3
专家打分
按照投标文件响应情况进行横向比较,分档评分:评价为优得80%-100%分数;评价为良得60%-80%分数;评价为中得30%-60%分数;评价为差不得分。(部分情况下可采取客观化评分)
5
突发事件处理、应急预案及措施
5
专家打分
考察内容:
1)突发事件处理、应急预案及措施;
2)防洪度汛方案。
按照投标文件响应情况进行横向比较,分档评分:评价为优得80%-100%分数;评价为良得60%-80%分数;评价为中得30%-60%分数;评价为差不得分。
6
拟安排的项目负责人(如为联合体,项目负责人***
***
专家打分
项目负责人***
(1)具备给排水高级职称或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资格;
(2)具有深圳地区水污染治理或湿地管理工作经验。
提供职称证书或注册证书、相关人员投标截止时间前六个月社保缴交明细(如开标日上一个月的社保材料因社保部门原因暂时无法取得,则可以往前顺延一个月)以及业绩项目发包方出具的证明资料(须含业主联系人***
***
拟安排的项目团队成员(项目负责人***
***
专家打分
(1)具有机电或自动化中级以上职称人员每人得17%分数;初级职称每人得8%分数;本项最多得34%分数;
(2)具有环境工程或给排水工程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人员每人得17%分数;初级职称每人得8%分数;本项最多得34%分数;
(3)具有注册安全工程师资格证书的得34%分数;
以上3项累加计分,累计得分不超过100%分数。要求提供投标截止日前六个月的社保资料、职称证书、注册证书作为得分依据(所有资料均要求扫描件,原件备查)。评分中出现无证明资料或专家无法凭所提供资料判断是否得分的情况,一律作不得分处理。
8
投标人(如为联合体,则联合体各方均可)自主知识产权情况
3
专家打分
投标人在污水处理相关领域具有专利的得50%分;如专利技术与本项目处理方式相类似的,加50%分。
提供专利证书扫街件。
 
9
项目拟使用的车辆情况
3
专家打分
考察内容:
投入本项目使用的车辆,,至少一台工程用车及一台工具用车。进行分档评分。
至少两台车为投标人(如为联合体,则联合体各方均可)自有的根据车辆情况在70%-100%分范围内评分;
提供两台车及以上的,但仅一台车为投标人(如为联合体,则联合体各方均可)自有的根据车辆情况在40%-70%范围内进行评分;
提供两台车以下的,根据车辆情况在0-40%分范围内进行评分,未提供的不得分。
要求提供车辆发票(行驶证)等作为证明资料。
3
综合实力部分
25
 
序号
评分因素
权重
评分方式
评分准则
1
投标人(如为联合体,则联合体各方的证书均可)资格情况及通过相关认证情况
5
专家打分
投标人通过管理体系认证、资格条件的,每有一项得20%分数,最高得100%分数:
(1)通过ISO9001质量管理体系认证;
(2)通过ISO14001环境管理体系认证;
(3)通过OHSAS18001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
(4)经深圳市区级(或以上)三防部门认定或聘为应急抢险队伍或三防抢险救灾专业技术指导单位。
(5)具有工程咨询(水利或市政专业)或工程设计资质(水利或市政专业);
要求提供相关资格(资质)文件扫描件(原件备查)作为得分依据。评分中出现无证明资料或专家无法凭所提供资料判断是否得分的情况,一律作不得分处理。
2
投标人(如为联合体,则联合体各方业绩均可)同类项目业绩情况
10
专家打分
1、投标人具有污水处理设施(污水厂或人工湿地等)运营(处理规模不低于10000m 3/d)业绩的:(最高得20%分数)
业绩地点在深圳市的得20%分数;业绩地点在深圳市外的得10%分数,没有提供的得0分。
2、投标人在广东省内具有类似的一级强化处理设施建设或设备供货业绩情况,最高得40%分数:
a.业绩中单套设备规模不低于10000m 3/d的得20%,无则本项不得分;
b.累计业绩中设备总处理规模累计超过30000m 3/d的得20%,无则本项不得分;
3.投标人在广东省外具有类似的一级强化处理设施建设或设备供货业绩情况,最高得40%分数:
a.业绩中具有单套设备规模不低于10000m 3/d的得10%,无则本项不得分;
b.业绩中设备总处理规模累计超过30000m 3/d的得15%,设备总处理规模累计超过90000m 3/d的得30%,无则本项不得分。
一级强化处理设施指运用于河道、湖泊水体净化、污水管道或污水厂预处理等场所的一种移动式、集中污水处理装置。上述业绩须提供合同扫描件及用户证明扫描件(用户证明需包括项目名称、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投标人(如为联合体,则为所提供的联合体各方中本项最优的单位)在深纳税情况
3
专家打分
投标人2011、2012、2013年在深纳税总额情况:
纳税总额≤200万的得20%分数;超过200万的,按每超过50万(小于50万的不计)纳税额加5%分数进行计算,最高的得100%分数。
要求提供深圳税务部门出具的证明文件扫描件(原件备查)作为证明资料。评分中出现无证明资料或专家无法凭所提供资料判断是否得分的情况,一律作不得分处理。
4
投标人(如为联合体,则指联合体牵头单位)规模(员工人数)情况
3
专家打分
提供项目投标截止时间前三个月内(只提供其中一个月即可)由深圳市社保部门出具的公司社保缴交凭证(或社保专用收据),社保缴费人数≤100人的得25%分数,超过100人的,按每超过20人(小于20人的不计)加5%分数进行计算,最高的得100%分数。
评分中出现无证明资料或专家无法凭所提供资料判断是否得分的情况,一律作不得分处理。
5
投标人(如为联合体,则指联合体牵头单位)信用
2
专家打分
投标人2011年1月1日至今获得过副省级及以上行政管理部门或行业协会颁发的企业信用等级证书:
企业信用等级证书评价A级得30%分数;企业信用等级证书评价AA级得60%分数;企业信用等级证书评价AAA级得100%分数。
6
投标人(如为联合体,则指联合体牵头单位)服务网点(场地)
2
专家打分
投标人注册所在地或分支机构在深圳市的,在70%-100%分范围内进行评分;
投标人注册所在地或分支机构在广东省内(深圳市除外)的在40%-70%分范围内进行评分;
投标人注册所在地或分支机构在广东省外的在40%分范围内进行评分。
4
报价合理性部分
5
 
序号
评分因素
权重
评分方式
评分准则
1
报价合理性
5
专家打分
考察内容:对照招标文件关于详细分项报价(污水处理运行费、配套工程摊销费)的要求,结合本项目完成(服务)期限要求和人员要求,考察投标人"详细分项报价"的科学性及合理性。横向比较,分档评分:评价为优得80%-100%分数;评价为良得60%-80%分数;评价为中得30%-60%分数;评价为差不得分。
价格分计算方法如下:
如通过资格性检查和符合性检查且报价不超过预算控制金额的投标投标人数量的投标单位超过7家(含7家)时,采用方法二,如投标单位不超过7家,则采用方法一。
方法一:价格分=[1-(投标报价-最低价)/最低价]×价格权重×100
       当价格分<0时,取0。
方法二:价格分= [1-A×│1-投标报价/Z│] ×价格权重×100
        Z---即本次招标的最佳报价,即对所有通过资格性检查和符合性检查且报价不超过预算控制金额的有效投标报价取算术平均值,并对算术平均值下浮5%作为本次招标最佳报价。
       A---价格调整系数,当投标报价低于本次招标最佳报价时,A=0.5;当投标报价高于本次招标最佳报价时,取A=1。
        当价格分<0时,取0;
方法二仅适用于工程和服务类项目,且通过资格性检查和符合性检查且报价不超过预算控制金额的投标投标人数量应不少于7家。当选用此方法不满足上述条件时,方法一应作为备选方法。
 
 

其他

为保证项目严格按时完成并运行,要求投标人投标时除需提交投标保证金 1万元外,另行提交由银行出具的金额为50万元的投标保函作为投标担保(投标人资格要求中已对此作明确要求)。未中标单位的投标保函在本项目发出中标通知书后退还,中标单位的投标保函在合同签订后退还。
本项目各场站设施及设备的占地面积不得超过各场站用地面积(详见各设置点污水水量及用地面积一览表)。  
 

附件

服务类申报书——一级强化处理工程A包0821.doc 
货物采购部:83938651
工程采购部:83938656
服务采购部:82890251
预选采购部:82893020
网址:http://www.cgzx.sz.gov.cn/
地址:***
邮编:5180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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