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入日期: | 2014.08.11 |
---|---|
地 区: | 深圳市 |
项目名称 |
深圳市儿童医院整体内外观工程设计项目 | 采购类型 |
非协议采购 |
采购人名称 |
深圳市儿童医院 | 采购方式 |
公开招标 |
财政预算限额(元) |
人民币100万元 | ||
项目简介 |
项目名称:深圳市儿童医院整体内外观工程设计项目 项目情况介绍:深圳市儿童医院位于市中心区,1998年初正式开院,是一家集医疗、保健、科研、教学为一体的现代化综合性儿童医院和儿科急救中心,为深圳及周边十几个地区儿童提供医疗保健服务。医院总建筑面积近17万平方米。现设有10个儿内科病区、8个儿外科病区及重症医学、五官科、中医、特需等病区,专业设置齐全,涵盖了大型综合儿童医院全部业务科室。目前年门、急诊量170万人次,年住院量3.6万人次,年手术量1.2万例。 为高标准高要求打造深圳市儿童医院整体内外观,改善医院就医环境,凝聚职工力量,提升医院整体形象,更好地为儿童健康服务,现对医院整体内外观工程进行设计。 项目主要内容:深圳市儿童医院视觉形象识别系统设计、医院卡通形象识别系统设计、医院导示系统方案设计、医院新住院大楼导示系统布点规划。 |
||
投标人资质要求 |
见附件
|
||
工程预算书、工程量清单要求 |
项目清单及技术规范.doc | ||
商务需求 |
见附件
|
||
图纸 |
建施.dwg | ||
技术需求、项目管理要求、其他 |
见附件 |
||
评标模板使用规则 |
模板使用规则
(一)关于评分准则分类
除价格分按照规定的公式计算外,其它评分因素的评分准则可分为A、B、C三类:
A类评分准则指由评委主观评分的评分准则;
B类评分准则指投标人进行承诺即得分的评分准则;
C类评分准则指由评委客观评分的评分准则。
评审过程中,所有评委对于采用B、C类评分准则的评分因素,必须给出一致结论。
(二)关于权重调整
1、价格部分的权重不能低于40%,综合实力部分的权重不能高于10%;
2、某项评分因素的权重不能突破设置的权重上限。
(三)关于评分因素调整
1、评分因素的增加
(1)评分因素的拆分:允许根据项目实际情况对模板中的评分因素进行拆分,相关权重同样作相应拆分处理。
(2)另行增加评分因素:允许根据项目实际情况增加评分准则并设置相应的权重,但增加的C类评分准则与增加的综合实力部分A类评分准则合计不能超过2项,每项权重不能超过2%,总权重不能超过3%。
2、评分因素的减少
允许根据项目实际情况减少评分因素,但相关的权重只能增加至价格部分或采用A、B类评分准则的评分因素。
(四)其它注意事项
1、评分因素与评分准则必须对应;不得就同一项考察内容重复设置评分因素;
2、评分因素及评分准则的表述应根据项目实际情况进行具体化,做到表述简练、准确且易于判断、没有歧义。 |
||
评标信息 |
见附件 |
||
其他 |
|
||
附件 |
申报书.doc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