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入日期: | 2014.07.18 |
---|---|
截止日期: | 2014.07.25 |
招标业主: | 泸州市中医医院 |
地 区: | 四川省 |
关键词: | 医疗 |
泸州市公安局监所管理支队拟单一来源方式采购医疗服务项目征求意见公示
各潜在政府采购供应商:
泸州市公安局监所管理支队因工作需要,拟采取单一来源方式采购医疗服务项目。现就此事项向潜在政府采购供应商广泛征求意见。征求意见期限从 2014年 7月 21日起至 2014年 7月 25日止。现将有关情况公示如下:
一、采购项目及预算
医疗服务项目(期限: 10年)
128万元 /年
二、采购人
泸州市公安局监所管理支队
三、采购人拟推荐供应商
泸州市中医医院
四、采购人申请单一来源采购的理由
泸州市公安局监所管理支队《关于申请监管支队医疗服务单一来源采购的请示》(泸公监管〔 2014〕 34号):
泸州市公安局监所管理支队医疗服务采购项目,按规定采取面向全社会公开招标方式进行,通过前期准备公告等法定程序, 2014年 7月 11日进行了开标。由于医疗服务属于微利项目,开标时仅有泸州市中医医院一家投标,无法达到公开招标开标的基本要求。为加快推进监管中心医疗服务采购工作,迎接省公安厅特殊监区建设现场会召开,支队专门组织人员对唯一投标单位泸州市中医医院进行考察。通过考察我们认为该医院具备履行项目所必须具备的设备及专业技术能力,有良好的信誉,符合招标文件中供应商的要求,特申请将采购方式由公开招标改为面向泸州市中医医院的单一来源采购。
五、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采购情况说明
我中心于 2014年 3月 10日接到泸州市公安局监所管理支队医疗服务采购计划(计划编号:泸市采 2014-017),对该项目进行了两次采购(项目编号分别是 : LZZFCG 2014-049、 LZZFCGZX(2014)1033) ,采购方式为公开招标,皆废标。第一次采购,报名的供应商共有 2家,分别是泸州市中医医院、泸州市纳溪区人民医院,因报名的供应商不足三家而废标;第二次采购,报名的供应商只有 1家,泸州市中医医院,因报名的供应商不足三家而废标。无供应商提出技术要求等有倾向性、排他性的书面意见。
希望潜在政府采购供应商提出有效的意见,并最迟在公示期满后两个工作日内将意见以书面形式反馈至泸州市财政局采购科。逾期提出的异议将不再受理。
联系方式***
1、泸州市公安局监所管理支队 联系人:王涛 电话:***
2、泸州市财政局 0830-2282871、 3196717
地址:***
2014年 7月 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