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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广高速交通标志牌制作安装采购

信息发布日期:2014.07.09 标签: 黑龙江省招标 大庆市招标 标志招标 
招标编号:DZC20140744
加入日期:2014.07.09
截止日期:2014.08.10
地 区:大庆市
关键词: 标志
 
招标公告正文

大庆市政府采购中心关于交通标志牌制作安装采购项目竞争性谈判公告  

黑龙江省大庆市政府采购中心对大广高速交通标志牌制作安装采购进行采购,欢迎有能力的国内供应商报名参加。

一、项目编号: DZC20140744

二、项目名称:大广高速交通标志牌制作安装采购

三、采购方式: 竞争性谈判

本项目要求以电子标书参与竞争,不接受纸质谈判文件,否则谈判无效。具体报名及制作文件的步骤请参考 http://zfcgzx.daqing.gov.cn/infodetail.do?id=464

咨询电话:***

四、技术需求及数量:大广高速交通标志牌制作安装采购,预算(或控制价): 164,429.00元。参与竞争供应商谈判报价超出预算(或控制价)的谈判无效。报价未超过采购预算的供应商不足三家的,项目(标段)废标(经市级财政单位批准的除外)。详细需求见大庆市政府采购中心网( http://zfcgzx.daqing.gov.cn/)《招标公告》。

五、供应商资格条件:除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有关供应商申请取得政府采购资格的相关条件外,还应符合下述资格条件:

1、具有有效的独立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内页。

2、提供有效的税务登记证书。

3、参与竞争供应商具有有效的省级建设部门核发的公路交通工程专业承包资质(必须包含交通安全设施分项)证书原件。

4、参与竞争供应商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原件。

5、参与竞争供应商供货时需提供所投产品有效的生产合格证。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竞争。

六、报名须知

1、报名时间:公告之日起至 2014年 7月 17日 9时。

2、该项目采取供应商网上自助报名方式。

在大庆市政府采购中心网站或黑龙江省政府采购网站注册的供应商可网上自助报名。未注册的供应商请注册后,按照网站中“办事指南”中的说明网上自助报名。

3、咨询电话:***

七、申请退出竞争程序及注意事项

1、报名参与本项目竞争的供应商应严格遵守《诚信竞争承诺书》,如果供应商报名或送报投标文件后因自身原因需要退出竞争,必须在谈判会48小时前,在大庆市电子政府采购交易管理平台提出退标申请,并说明合理退标理由。否则,计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一次。

供应商报名后无故未参与竞争或未按规定程序申请退出竞争的,将被计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12个月内:供应商被计入不良行为记录1次的,我中心将限制其1个月内报名参与大庆市政府采购竞争;供应商被计入不良行为记录累计2次的,我中心将限制其3个月内报名参与大庆市政府采购竞争;供应商被计入不良行为记录累计3次的,我中心将限制其6个月内报名参与大庆市政府采购竞争。同时1年内不能被推荐为诚信供应商。

退出竞争事宜联系人:唐彦芳  联系电话***

2、通过大庆市电子政府采购交易管理平台提出退标申请,并经我中心受理备案的,可到我中心办公室财务办理退还保证金事宜。

3、未按规定程序申请退出竞争的,无权向大庆市政府采购中心申请退还谈判保证金。

4、未按规定程序申请退出竞争的,我中心将视情况作出相应处理。

5、已经在大庆市电子政府采购交易管理平台提出退出申请的供应商或擅自不参加本项目竞争的供应商,不得再参与该项目后期的采购活动。

八、谈判保证金:

1、供应商在报名后,须按相关规定向大庆市政府采购中心账户预交谈判保证金:1,000.00元,谈判保证金必须由参与本项目谈判的投标方以本单位基本账户名义,且以转帐方式交纳,不接受企业或个人以现金方式交纳谈判保证金(包括直接将现金存到大庆市政府采购中心账户上的行为),不得以其他单位或以个人名义代交。否则,谈判无效。

供应商谈判保证金必须从本单位基本账户以转帐方式交纳,谈判时提供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否则,谈判无效。

2、以担保保函方式提交谈判保证金的,应提交经财政部认定的中国投资担保有限公司或经黑龙江省财政厅认定的黑龙江省鑫正担保集团有限公司或大庆市财政局认定的大庆市工商业担保有限公司、大庆市国盛融资担保有限公司出具的谈判保函,或基本账户开户银行出具的谈判保函及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谈判保函应按竞争性谈判文件中规定的“政府采购谈判保函”样式出具,不按谈判文件规定的“政府采购谈判保函”样式出具的谈判保函,采购中心不予接受。同时应将谈判保函原件带到开标现场,并提供谈判保函复印件一份。否则,谈判无效。

对谈判担保保函咨询请与中国投资担保有限公司、黑龙江省鑫正担保集团有限公司、大庆市工商业担保有限公司、大庆市国盛融资担保有限公司联系,联系电话***

中国投资担保有限公司:010-88822574   

黑龙江省鑫正担保集团有限公司:0451-53600001转1253或1259

大庆市工商业担保有限公司:0459-6621159

大庆市国盛融资担保有限公司:0459-6286075

3、大庆市政府采购中心账户信息:

户  名:大庆市政府采购中心投标保证金专户

开户银行:龙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大庆宏图支行

账号:14010120543000006

行号:313265014014

注:汇款或存款时请各供应商在汇款单的“用途”或“事由”栏内注明项目编号及用途,如:DZC20140744

4、 谈判保证金不允许串项目使用,交纳其他项目的保证金不能用作本项目,其他项目的保证金如要用作本项目,必须在距谈判截止时间一天前到我中心财务办理好调转手续,并要在保证金票据上注明所投项目的项目编号及用途, 否则,谈判无效

5、使用保证金年卡的供应商须将保证金年卡扫描件放在谈判文件中,保证扫描内容清晰可查,否则谈判无效。建议参与政府采购活动频率高的供应商办理保证金年卡,年卡可在谈判(履约)保证金上限内重复使用,超出部分补差即可。保证金年卡可同时用作谈判和履约保证金。

6、成交方的谈判保证金可转为履约保证金(多退少补)。

7、谈判保证金的退还:谈判保证金一律采取转账方式无息退还至原汇款账户。未成交供应商请在成交通知书(成交公告)发出后主动在大庆市电子政府采购交易管理平台提出保证金退还申请。退款申请详细内容:未成交供应商全称、开户行、账号、金额、项目编号、联系人、联系电话***

8、办理交纳或退还保证金事宜,如有疑问请与我中心办公室财务人员联系。

电话:0459—4671759,传真:***

9、发生下列情况之一,谈判保证金将不予退还:

⑴谈判开始后在谈判有效期间,供应商撤回其谈判资料。

⑵成交方不按本文件及成交通知书规定签订合同协议。

⑶将成交项目转让给他人,或者在投标响应文件中未说明,且未经采购中心同意,将成交项目分包给他人的。

⑷拒绝履行合同义务的。

九、谈判文件售价:免费。      

十、预计谈判截止时间及谈判时间: 2014年7月17日9时,具体谈判时间以竞争性谈判文件为准。

十一、注意事项:

1、报名后请主动到大庆市政府采购中心网(http://zfcgzx.daqing.gov.cn/)《招标公告》栏下载竞争性谈判文件。到《下载中心》下载后续发布的与本项目相关的各类文件(如:预备会纪要、变更通知、有关问题答复、质疑答复等相关文件)。

联系人:唐彦芳  ,联系电话***

关于下载竞争性谈判文件及相关文件事宜,采购中心不另行通知,均以发布的文件为准。由于供应商未及时下载与本项目相关的各类文件而影响供应商正常参与谈判以及产生的其他问题和后果的,责任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2、参与竞争供应商应详细阅读本公告,符合条件即可报名参与。本项目要求的供应商资格证明文件报名时不需提供,参与竞争供应商将所有资格证明文件提供到谈判会上,由谈判组审查,经评审不符合条件者谈判无效。

3、未在大庆市政府采购中心网或黑龙江政府采购网注册的供应商,无法网上报名。未在大庆市政府采购中心网或黑龙江省政府采购网进行供应商注册的企业,请到http://zfcgzx.daqing.gov.cn/登记注册。

4、项目报名截止时未在大庆市政府采购网或黑龙江政府采购网注册的供应商,本项目报名无效;在谈判会前供应商注册信息审核状态未达到“有效”或“入库”或“合格”状态,则谈判无效。

未通过黑龙江省政府采购网注册审查的供应商。请携带相关资质、资格证明文件原件到大庆市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咨询电话:***

 

 

 

                                                  大庆市政府采购中心                                                   

                                                      2014年7月9日

                                  

 

 

 

 

 

 

 

 

 

 

 

 

 

 

 

 

 

 

 

 

 

 

项目需求

一、工程基本情况

(一)位置桩号

大广高速公路大庆段 K3+000、 K19+400、 K118+000、 K126+998、 K127+097、 K140+000、 K140+520、 K143+370 K145+784、 K146+784

(二)工程量

版面 158.41㎡,基础、立柱 4个。

(三)工作内容

损坏标志牌更换,安装增设标志

(四)工期要求

2014年 8月 1日- 8 月10日。

(五)质量要求

质量达到合格标准。质保期自验收合格后 2年。

(六)技术要求

1、标志牌制作安装执行国标《道路交通标志》 GB5768.2-2009的标准要求,详见设计图。

2、标志中的中文字体采用交通标志专用字体,与大广高速公路沿线标志字体相同。

3、标志采用一级反光膜。

4、安装原始记录、影像资料等内业资料齐全。

5、安装 质量标准按照交通部《公路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及图纸相关规定进行检查验收。

二、 投标单位相关要求

(一)按照与管理处签订合同规定的作业范围、内容和质量标准,根据有关行业技术标准、规范、规程的规定进行标志牌制作安装,按照工期要求合理安排进度,确保按期完成。

(二)加强环保意识,树立良好的职业道德,严格文明施工,保持现场清洁。

(三)作业现场应按照国家、省和上级有关部门安全生产规定,采取有效措施,保障高速公路行车安全,严禁违章作业,防止发生安全事故,在合同期内,因内部管理不善、违规操作而发生事故,造成一切损失和人身伤害,全部由自己负责。除不可抗拒的自然灾害外,标志制作安装在任何情况下应保持公路安全畅通。

(四)严格服从管理处养护部门管理,若达不到质量标准,养护部门有权责令返工直至达到质量要求。

(五)安装过程中应正确使用和维护高速公路设施,严禁违章作业,若由自身原因造成高速公路及其设施受到损坏的,应及时修复并赔偿损失。

(六 )建议投标企业具有 2010年以来与本项目相同、相近或大于本项目采购规模的合同业绩。

三、费用结算

该费用为固定费用,不因人工费上涨或恶劣气候影响等其他任何原因予以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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