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入日期: | 2014.06.1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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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止日期: | 2014.06.30 |
招标代理: | 华春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
地 区: | 吉林省 |
四平市棚户区改造18#地块工程施工
招标公告
招标项目编号:HC-JLZB-2014-381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四平市棚户区改造18#地块工程施工已由 四平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四发改资字【2013】412号文件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四平市富国投资开发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 政府投资 ,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招标人为 四平市富国投资开发有限公司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规模:建筑面积135448㎡
2.2 招标范围:四平市棚户区改造18#地块工程施工
2.3 标段划分:
第一标段:6栋 ,建筑规模约61159㎡;
第二标段:8栋,建筑规模约74289㎡。
2.4 资金来源和落实情况:政府资金,已落实;
2.5 工程建设地点为:吉林省四平市复兴路南侧、北一经街西侧、兴红路北侧、平齐路东侧地块 ;
2.6 计划开工时间2014年7月1日,计划竣工时间2015年12月30日;
2.7 工程质量要求符合国家及地方相关标准。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申请人须是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 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 及以上资质,及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原件及复印件的法人或其他组织,近三年有一项及以上相关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 投标单位拟派出的项目经理或注册建造师须是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相关专业壹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及以上资质。
3.3 拟派出的项目管理人员,应无在建工程,否则按废标处理;投标单位的项目经理或注册建造师中标后需到项目所在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办理备案手续。
3.4 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3.5 各投标人均可就上述标段中的两个标段投标,最多仅可中一个标段。
3.6 入吉企业在我省承揽工程应在中标后七个工作日内办理备案。(详见吉建管〔2007〕17号、吉建管[2011]32号、吉建管〔2014〕6号文件)
3.7 拒绝列入政府不良行为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请于 2014年6月9日至 2014年 6月 13日,每日上午 8 时 30 分至 11 时 30 分,下午 14 时至 17 时(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持企业营业执照副本、资质证书副本、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项目经理注册建造师证、职称证及安全生产考核证、法人代表授权书、被授权人身份证(以上全部要求须提供原件及加盖单位公章的复印件) 到吉林省四平市市政府政务大厅A区(四平市铁西区英雄大街2177号)购买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2000 元,售后不退。图纸押金 5000 元,在退还图纸时退还(不计利息)。
4.3 邮购招标文件的,需另加手续费(含邮费) 50 元。招标人在收到单位介绍信和邮购款(含手续费)后三日内寄送。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4 年6月30 日9 时 30分,地点为四平市市政府政务大厅A区开标室 。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3 投标申请人在提交投标文件时,应按照有关规定提供不少于人民币 800000 元的投标保证金或投标保函。
5.4有效投标人不足三家时,招标人另行组织招标。
5.5当投标人的有效投标报价超出招标人设定的控制价时,该投标报价视为无效报价。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吉林省建设信息网》《中国招标网》及东亚经贸新闻 发布。
七.联系方式
招标人:四平市富国投资开发有限公司
地 址:四平市铁西区住建局大厦
联系人***
电 话:0434-3269086
招标代理机构:华春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联系人***
电话:***
2014 年 6 月 9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