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入日期: | 2014.06.0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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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止日期: | 2014.06.12 |
地 区: | 广州市 |
南沙图书馆工程项目勘察设计(标段一)
南沙档案信息规划展览中心工程(一期)项目勘察设计(标段二)
南沙区莲溪小学改扩建工程勘察设计(标段三)
招标公告
1.1 招标目的
1.1.1 为了获得工程勘察设计方案,招标人以公开招标方式,在给定任务书、统一收费标准、投标人满足投标资格的前提下,通过评标委员会的评审推荐,确定最佳勘察设计方案及其勘察设计承包人。
1.2 项目概况
1.2.1 工程名称:南沙图书馆工程项目勘察设计(标段一)
南沙档案信息规划展览中心工程(一期)项目勘察设计(标段二)
南沙区莲溪小学改扩建工程勘察设计(标段三)
1.2.2 工程位置:广州市南沙区
1.2.3 工程范围:标段一: 总用地面积12985平方米,总建筑面积25000平方米,图书馆单栋共5层约25000平方米(含地下一层建筑面积5000平方米)。具体详见设计任务书。
标段二: 项目用地面积约18000平方米,总建筑面积为22000平方米(含地下车库),本项目集“国家档案馆、城建档案馆、国土房地产档案馆、地方志馆、城市规划展览馆”五馆合一建设,拟分档案馆区和规划展览区两个主体功能区,拟设档案馆区单栋7000平方米,规划展览区单栋8000平方米,地下车库及人防7000平方米。具体详见设计任务书。
标段三:项目总建设面积11026平方米,其中新建建筑面积8823平方米,具体包括:新建四栋建筑,分别为1号、2号和3号教学楼及体育馆;改造建筑面积2203平方米,具体包括:原办公楼改造为4号教学楼,原教学楼改造为图书馆和预备房;并配套建设塑胶环形跑道运动场、游泳池、篮球场、道路广场、生物园、小气象站及绿地等室外工程。具体详见设计任务书。
1.2.4 规划用地文件: 。
1.2.5 项目批准文件:穗南发改项目[2014]192号、穗南发改项目[2014]195号、穗南发改项目[2014]118号。
1.2.6 资金来源:当地财政资金。
投资总额:标段一:人民币27428万元。其中,工程建安费:人民币 22738 万元
标段二:人民币17483.16万元。其中,工程建安费:人民币 14664.06万元;
标段三:人民币5602.8万元。其中,工程建安费:人民币 4381.2 万元;
1.2.8 招标内容:工程勘察(岩土工程勘察、工程测量、工程物探(含管线探测))、方案设计(含规划和单体方案)及工程估算、方案修改、初步设计、协助办理建筑方案审查、施工图报建、专业报建、施工图设计【包括建筑用地红线范围内所有建筑、结构、机电安装、室内及室外给排水、电气、暖通、消防、人防、基坑支护、精装修、弱电智能化(含网络、电话、电视、安防监控、门禁、会议、停车场管理、信息发布等各弱电智能系统)、周边道路及广场、节能、园林绿化、)、标识系统等相关专业设计以及红线外建筑物与市政管网衔接的设计工作,与市政供电衔接的电缆、管沟的设计工作等】、管线综合规划、编制工程概算及施工图预算、现场服务及专人驻现场服务、配合施工单位完成竣工图(含验收通过)。
[注释] 招标内容可视工程具体情况删除不需要的内容。根据具体项目的实际情况,合同范围可增加和删除及细化明确。
1.2.9 工程建议施工日期为2014年 月,竣工日期为 2016 年 月。
1.3 前期服务机构
1.3.1 标段一及标段二前期服务机构名称:广东省国际工程咨询公司。
1.3.2 标段三前期服务机构名称: 广州宏达工程顾问有限公司。
[注释] 如果有前期服务机构,应公开披露其名称。
1.3.2 如果前期服务机构参加本次投标,应将本公告发布前最终完成的工作成果(含电子文件)在投标人购买招标文件的同时提供给所有投标人参考,否则前期参与的服务机构中标无效。
1.4 投标资格
1.4.1 申请人与招标人过去3年内无合同履约纠纷。
[注释] 合同履约纠纷是指招标人过去3年内曾与申请人签订合同,并且对申请人不满意。
1.4.2 标段一:国内申请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①工程设计综合资质或建筑行业设 计甲级资质证书或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专业设计甲级资质证书或建筑工程设计事务所资质证书;②工程勘察综合类或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甲级资质证书。
标段二、标段三:国内申请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①工程设计综合资质或建筑行业设计乙级或以上资质证书或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专业设计乙级或以上资质证书或建筑工程设计事务所资质证书;②工程勘察综合类或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乙级或以上资质证书。
[注释] 具体资质要求按照《建设工程勘察设计资质管理规定》(建设部令第160号)、《建设工程勘察设计资质管理规定实施意见》(建市[2007]202号)、《工程勘察资质分级标准》(建设[2001]22号)、《工程勘察、工程设计资质分级标准补充规定》(建设[2001]178号)和《工程设计资质标准》(建市〔2007〕86号)填写。要求同时具备2项或以上资质证书的,申请人可以组成联合体投标。(如投标人组成联合体,须以具备 设计资质 的设计单位为牵头人,并签定联合体共同投标协议。投标人拟任本工程项目负责人***
1.4.3 外国或香港、澳门、台湾的设计企业必须选择一家符合上述条件的企业进行合作设计。
1.4.4 申请人在本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已备案。
申请人及项目负责人***
[注释] 以交易服务机构网上公布的备案有效期为准。
1.4.5 申请人委派的项目负责人***
[注释] 从下列资格中选一项:
一级注册建筑师。
注册土木工程师(岩土)。
本专业(含相近专业)高级工程师或从事本专业工作10年以上的工程师。
1.4.6 申请人委派的各专业负责人***
1.5 购买招标文件
1.5.1 自本公告发出次日起5个工作日的最后两个工作日,即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的上午9:00~12:00,下午14:00~16:00,2014年6月12日至2014年6月 18 日的上午10:00~12:00,下午13:00~15:00,由申请人到广州建设工程交易中心投标报名并购买招标文件,逾期可不受理。投标报名费每标段100元,交纳后不予退回,由交易服务机构开具发票。投标报名时应提交下列资料:
1.5.1.1项目负责人***
1.5.1.2注册执业证书(未实行注册制度的专业可用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证书代替)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1.5.1.3填妥并盖章的《投标申请表》(见附录1、2、3)一式三份。
1.5.1.4填妥并盖章的《广州建设工程投标报名申请表》二份,表格可从www.gzzb.gd.cn服务指南栏目下载。
1.5.1.5购买招标文件每套人民币 500 元(分标段购买),其它资料费每套人民币500 元(分标段购买),由收款机构开具收款收据。
1.5.1.6企业法人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复印件二份(原件核对)。
1.5.1.7联合体共同投标协议原件二份(联合体投标的需提交)。
1.5.2 申请人报名时,如遇到招标代理机构阻挠,可以径直向交易服务机构报名,或者向监督机构投诉。
1.5.3 投标人购买招标文件后,请派人到广州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办理广东省数字证书认证中心的CA USB Key数字证书(咨询电话95105813、020-28866079),以保障投标人能使用广州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勘察设计远程评标服务系统传送电子投标文件。
1.6 现场考察
1.6.1 集合时间: 不安排统一考察,由投标人自行考察 。
1.6.2 集合地点: 不安排统一考察,由投标人自行考察 。
注:投标人及其代表必须承担那些进入现场后,由于他们的行为所造成的人身伤害(不管是否致命)、财产损失或损坏,以及其他任何原因造成的损失、损坏或费用。招标人在投标人及其代表考察过程中不负任何责任。但投标人不得因此使招标人承担有关的责任和蒙受损失。投标人应承担踏勘现场的责任和风险。
1.7 费用
工程勘察设计收费应严格按照国家收费标准执行,根据工程项目类别或复杂程度确定工作量,取定相应的工程复杂系数、难度系数和附加系数,如精装修、弱电智能化、园林绿化等专项工程设计工作应分列,单独计算设计费。
1.7.1标段一: 工程设计费基价暂定为633.49768万元。其中方案设计占全部设计工作量比例为10 %,方案设计费不下浮为人民币63.349768 万元,其中37万元用于投标经济补偿,分配办法如下:给予评审排序第1名的投标人10万元(约为方案设计费的15%);分别给予评审排序第2名和第3名的投标人6万元(约为方案设计费的10%);分别给予评审排序第4至8名的投标人3万元(约为方案设计费的5%);其余投标人费用自理,如果投标人不足8名,剩余的方案设计费支付给中标人。
标段二: 工程设计费基价暂定为426.998372万元。其中方案设计占全部设计工作量比例为10 %,方案设计费不下浮为人民币42.699837万元,其中28万元用于投标经济补偿,分配办法如下: 给予评审排序第1名的投标人6.5万元(约为方案设计费的15%);分别给予评审排序第2名和第3名的投标人4.5万元(约为方案设计费的10%);分别给予评审排序第4至8名的投标人2.5万元(约为方案设计费的5%);其余投标人费用自理,如果投标人不足8名,剩余的方案设计费支付给中标人。
标段三:工程设计费基价暂定为131.466033万元。其中方案设计占全部设计工作量比例为10%,方案设计费不下浮为人民币13.1466万元,本工程不设投标补偿,投标费用由投标人自理。
若投标过程中因故需要终止该项目的招标时,招标人无需对投标人进行任何补偿,费用由投标人自理。
[注释] 工程设计费实行政府指导价,按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建设部2002年颁布的《工程勘察设计收费标准》计算。方案设计占全部设计工作量比例查建筑市政工程各阶段工作量比例表和工程复杂程度表。
1.7.2 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占全部设计工作量比例为 90 %,设计费浮动幅度值为下浮20%,在合同实施期间设计费按建设规模和设计工作量调整,但费率浮动幅度不变。
[注释] 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占全部设计工作量比例为100%-方案设计阶段的比例。设计费浮动幅度上下浮动不超过20%,由招标人在本公告中确定。
1.7.3 岩土工程勘探费用,按照承发包双方确认的实际工程量(投标时暂由投标人自行估算工程量)乘以中标综合包干单价结算,该单价已包括所有实物工作收费、技术工作收费、税金等全部费用。岩土工程勘探费用中标综合包干单价按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建设部2002年颁布的《工程勘察设计收费标准》计算。费用浮动幅度值为下浮20%,
1.7.4 本项目工程测量和工程物探费用含在岩土工程勘探费中,该部分费用不单独进行报价。
1.8 工期
1.8.1 设计工期:中标人应在设计合同签订后 15 工作日内完成方案修改,方案确定后15 工作日内完成初步设计,初步设计审查批准后 30 工作日内完成施工图设计,施工图设计文件经审查发现问题后 15 工作日内完成补充、修改。如果延误工期,承包人向发包人支付的误期损害赔偿费每天为最终设计合同价格的0.3%;误期损害赔偿费的最高限额为最终设计合同价格的30%。
1.8.2 勘察工期:合同签订后,承包人收到发包人发出的进场通知起计 30 日内提交勘察成果文件。如果延误工期,承包人向发包人支付的误期损害赔偿费每天为最终勘察合同价格的0.5%;误期损害赔偿费的最高限额为最终勘察合同价格的30%。
1.9 其他事项
1.9.1 投标时是否需要提交设计模型: 否 。
1.9.2 招标代理费用由招标人直接支付给招标代理机构,不占用勘察设计费。
1.9.3 招标项目的电子地形图由招标人到广州市建设大马路10号广州市城市规划勘测设计研究院统一购买后分发给投标人。投标人可通过http://maps.google.com选择satellite(卫星图象)观察本项目的周边环境。投标人自行通过http://maps.google.com选择satellite(卫星图象)或到现场观察本项目的周边环境。
1.9.4 项目的其他情况在设计任务书中详细介绍。本公告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更详细的信息以招标文件为准。
1.9.5 有关投标报名及购买招标文件相关事宜,与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联系。
1.9.6本公告同时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网址:http://www.gzzb.gd.cn)和其他法定媒体发布,本公告的修改、补充,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发布。本公告在各媒体发布的文本如有不同之处,以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发布的文本为准。
1.10 招标人
1.10.1 名称: 广州市南沙区基本建设办公室
1.10.2 邮政编码、地址:***
电话(手机)号码: 020-39078239
传真号码: 020-39078181
1.10.5 电子邮箱***
1.11 招标代理机构(标段一、标段二)
1.11.1名称: 广东省建筑工程监理公司
1.11.2邮政编码、地址:***
1.11.3电话(手机)号码:020-86673560
1.11.4传真号码:020-8668589
1.11.5电子邮箱***
1.12 招标代理机构(标段三)
1.12.1名称: 广东达安项目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1.12.2邮政编码、地址:***
1.12.3电话(手机)号码:13268074496
1.12.4传真号码:020-37383559
1.12.5电子邮箱***
1.13 交易服务机构
1.13.1 名称: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南沙交易部
1.13.2 邮政编码、地址:***
1.13.3 电话(手机)号码:020-28866076
1.13.4 传真号码:020-28866141
1.13.5 网址:http://www.gzzb.gd.cn
1.14 招标管理机构
名称:广州市南沙区建设工程招标管理办公室
1.14.2 邮政编码、地址:***
1.14.3 电话(手机)号码:020-39910647
1.14.4 传真号码:
1.14.5 网址:
1.15 监督机构
1.15.1 名称: 广州市建设委员会(科技设计处)
1.15.1 邮政编码、地址:***
电话(手机)号码: 020-83124969
传真号码: 020-83124967
电子邮箱***
网址:1.4.6条规定执行。
3、本表的所有专业人员必须为投标人本单位的正式员工,如投标人为联合体,总负责人及项目负责人***
申请人: 申请日期: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