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编号: | GC-HJ09004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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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日期: | 2014.05.14 |
截止日期: | 2014.06.19 |
招标代理: | 中央国家机关政府采购中心 |
地 区: | 北京市 |
中央国家机关新能源汽车补充入围采购项目竞争性谈判采购公告
公告日期:2014年5月14日
项目名称:中央国家机关新能源汽车补充入围采购项目
项目编号:GC-HJ090040(沿用)
中央国家机关政府采购中心(以下简称采购中心)对下列货物和服务进行竞争性谈判,现邀请合格供应商参与报价并进行竞争性谈判。
一、采购内容
1、本次采购共3包
采购内容:第1包 新能源轿车:排气量不高于1.8L(对于插电式混合动力汽车)且扣除全部政府补贴后的价格不高于18万元人民币(全国各地区);
第2包 新能源大客车:19座以上(不含驾驶室)且车长不长于13m;
第3包 其他新能源汽车(含SUV、MPV等),但不含各类货车及特种专业技术用车。
注:上述新能源车型限于采用纯电动、插电式混合动力以及燃料电池技术的汽车。
具体报价范围、采购范围及所应达到的具体要求,以招标文件技术部分相应规定为准,且须符合或满足本次采购实质目的的完全实现所应有的全部要求,谈判供应商若存在任何理解上无法正确确定之处,均应当按照谈判文件所规定的报价前的澄清等相应程序提出,否则,任何可能导致的不利后果均应当由谈判供应商自行承担。
2、服务周期:1年,自发出入围通知书起至2015年7月31日。
3、交付地点:全国范围内按各中央单位与供应商约定地点交货
二、合格谈判供应商人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
2、谈判供应商的资质要求:详见谈判文件
三、获取谈判文件的办法和时间
本项目根据各供应商在本公告下方链接下载填写并反馈的《谈判文件领取申请表》扫描件,采购中心将于收到完整有效申请资料后2个工作日内,以电子邮件***
1、各供应商最迟须于报价截止日期10各工作日前(即6月5日前)将申请表以电子邮件***
2、若供应商对于谈判文件提出疑问或异议的,最迟须于报价截止日期7个工作日前(即6月10日前)以书面形式反馈给采购中心;
3、对于各供应商提出的疑问或异议,采购中心若认为需要修改谈判文件的,将于报价截止日期5个工作日前(即6月12日前)以书面形式将集中修改内容以及修改后的谈判文件告知所有领取谈判文件的供应商。
4、各供应商收到谈判文件(或修改后的谈判文件后),须在报价截止日期3个工作日前(即6月16日前)邮件反馈确认收到以及是否参加谈判。
四、接受报价时间、报价截止时间及谈判时间
接受报价时间:2014年6月19日9时00分至10时00分(北京时间)
报价截止时间:2014年6月19日10时00分(北京时间)
谈判开始时间:接受报价现场通知。
报价截止时间后送达的报价文件将被拒收,在规定时间内所提交的文件不符合相关规定要求的也将被拒收。
五、报价地点及谈判地点
金台饭店(北京市西城区地安门西大街38号),届时请谈判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谈判供应商代表出席开标仪式。
六、联系方式***
采购人名称:中央国家机关政府采购中心
地址:***
邮政编码:100017
项目联系人***
联系电话***
电子邮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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