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宁城县纪律检查委员会通用设备采购公告
受中共宁城县纪律检查委员会的委托,宁城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拟采用询价采购方式确定通用设备成交供应商。现将有关要求公告如下,欢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参与本次政府采购活动。
一、项目概述
项目名称:宁城县通用设备采购,详细参数见询价文件
第一包:采购单位:中共宁城县纪律检查委员会
采购编号: NZC2014—H071
采购内容:通用设备-照相机采购。
序号 |
名称 |
技术参数 |
数量 |
预算金额 |
1 |
通用照相机 |
供佳能E0S70D |
1 |
0.75万元 |
第二包:采购单位:中共宁城县纪律检查委员会
采购编号: NZC2014—H072
采购内容:通用设备-台式电脑采购。
序号 |
名称 |
技术参数 |
数量 |
预算金额 |
1 |
台式计算机 |
联想扬天T4900(I53470) |
15 |
6.75万元 |
二、报价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生产或经销企业。
三、报价供应商须在递交密封报价单时提交以下材料(复印件需盖单位红章):
1、以下资质原件及复印件一份: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
2、企业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原件(投标企业、法定代表人及授权委托人,报价供应商到宁城县检察院预防科办理,宁城县检察院预防科电话4272822 );
3、法定代表人到场报价的,携带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一份;委托他人报价的,出具授权委托书并由受委托人携带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一份。身份证复印件加盖报价供应商公章。
四、报价单即询价文件的获取:
请拟参与本次采购项目的报价供应商在本网站[标书下载]栏自行下载打印“中共宁城县纪律检查委员会通用设备采购报价文件”。
五、报价单的递交及截止时间:
参加本次报价的供应商必须在2014年5月13日下午3:30前将本公告第三条要求的材料、报价单(密封加盖公章)递交宁城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宁城县委党校六楼6011室),同时进行资格审核。资格审核合格的企业,参与此项目竞标活动,不合格企业的报价单将随资质文件一同退回。逾期递交的资质文件及报价单不予接受。
六、单位地址及联系人***
地址:***
联系人***
联系电话***
宁城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中共宁城县纪律检查委员会
2014年5月5日
责任编辑:网站管理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