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入日期: | 2014.04.2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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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止日期: | 2014.05.05 |
招标业主: | 广州市人民检察院 |
地 区: | 广州市 |
广州市黄边路安置业务用房建设工程基坑第三方监测服务项目(第二次)项目招标公告
根据穗发改[2013]19号批准,广州市园林科学研究所现对广州市黄边路安置业务用房建设工程基坑第三方监测服务项目(第二次)进行公开招标,选定承包人。
一、项目名称:广州市黄边路安置业务用房建设工程基坑第三方监测服务项目(第二次)
二、招标单位:广州市园林科学研究所
联系人:蒲小姐 联系电话***
项目代建单位:广东达安项目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联系人:覃工 联系电话***
招标代理机构:广州峤达咨询服务有限公司
联系人:廖先生 联系电话***
招标监督机构:广州市建设工程招标管理办公室
投诉电话:***
三、建设地点:广州市白云区
四、项目概况:
五、标段划分及各标段招标内容、规模和招标控制价:
1、标段划分:一个标段。
2、招标内容:
本次招标内容为对广州市黄边路安置业务用房建设工程基坑第三方监测服务项目(第二次)进行基坑监测等及相关申报监测技术成果审批服务,以便为安全施工及工程验收提供依据,具体包括:
1、 基坑监测:(1)支护结构水平位移观测;(2)支护结构沉降观测;(3)周边建筑物倾斜及沉降;(4)支撑轴力监测;(5)地下水位观测;(6)周边地表竖向位移观测;(7)深层水平位移监测(如有);(8)地下管线竖向位移监测(如有)。
2、具体内容以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及招标图纸为准。
3、服务范围除以上工程监测、试验工作外,还包括:
A、根据《广州市城乡建设委员会关于启用地下工程及深基坑安全监测信息管理系统的通知》要求,本项目作为信息化管理试点工程,中标单位需配合做好信息化管理工作;
B、与工程所在行政区域的相关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和监督部门进行监测工作的协调,申报监测技术成果的审批。保证技术成果能够通过相关部门认可,确保不因监测工作影响本工程项目的建设进度和竣工验收;
C、在进行监测任务的过程中与该工程相关的施工单位、监理单位、设计单位、咨询单位、建设主管部门等相关单位的协调工作,投标人需在投标报价中综合考虑该项协调工作的费用。具体招标内容在招标文件中约定。
3、服务周期:服务周期从中标单位进场至基坑回填为止,服务周期约为8个月,服务周期必须满足实际施工要求。部分监测内容须待场地问题解决后方能开始实施。
4、招标控制价:64.37万元。
六、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七、投标人合格条件:
1、投标人参加投标的意思表达清楚,投标人代表被授权有效;
2、持有事业单位登记管理部门核发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3、具备质量技术监督部门颁发的CMA计量认证合格证书(认证范围覆盖招标内容)且在有效期内;
4、拟委派项目负责人***
5、投标人已按照附件内容签署盖章《投标人声明》;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八、投标报名及发售招标文件
1、报名及发售招标文件时间:2014年 5月 5 日至 5 月 9日,上午 9 时 30分至 11 时 30 分,下午13 时 30 分至 16 时0 分。(节假日除外)(从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发售招标文件,发售招标文件时间不少于5天,并从发售招标文件之日起开始计算备标时间)
2、报名及发售招标文件地点: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广州市天河区天润路333号)号报名窗口。
3、报名及购买招标文件时,须提供以下资料:
(1)法定代表人及法定代表授权委托人证明书原件;
(2)《广州建设工程投标报名申请表》(从交易中心下载,按要求填写及盖投标人公章及法人代表章)原件(一式两份);
4、 投标报名费100元,由交易中心收取。招标文件费每套人民币500元,售后不退。
九、资格审查方式
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
十、满足资格审查合格条件的投标人不足5名或经评审有效的投标单位不足3名时为招标失败(当N个标段同时招标且不允许兼中时,满足资格审查合格条件的投标人不足N+4名或经评审有效的投标单位不足N+2名时为招标失败),招标人分析招标失败原因,修正招标方案,报有关管理部门核准后,重新组织招标。
十一、投标申请人必须在投标报名前到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办理IC卡事宜。
十二、潜在投标人或利害关系人对本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有异议的,向招标人书面提出。
异议受理部门:广州市园林科学研究所
电话:***
地址:***
招标人:广州市园林科学研究所
项目代建单位:广东达安项目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广州峤达咨询服务有限公司
日期:2014年 4 月
附件:
投标人声明
广州市城乡建设委员会、广州市建设工程招标管理办公室、广州市园林科学研究所:
本公司就参加广州市黄边路安置业务用房建设工程基坑第三方监测服务项目(第二次)投标工作,作出郑重声明:
一、本公司保证投标报名材料及其后提供的一切材料都是真实的。
二、本公司保证不与其他单位围标、串标,不出让投标资格,不向招标人或评标委员会成员行贿。
三、本公司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的状态;没有处于被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取消投标资格的处罚期内;没有处于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的状态;在广州市人民检察院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中,本公司没有在投标报名截止时间前两年内被人民法院判决犯有行贿罪的记录。
四、本公司及其有隶属关系的机构没有参加本项目的招标文件编写工作;本公司与承担本招标项目施工和监理业务的单位没有隶属关系或其他利害关系。
本公司违反上述保证,或本声明陈述与事实不符,经查实,本公司愿意接受公开通报,承担由此带来的法律后果,并自愿停止参加广州市行政辖区内的招标投标活动三个月。
特此声明
投标申请人(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签字或签章):
日期: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