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入日期: | 2014.04.2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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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止日期: | 2014.04.28 |
地 区: | 盐城市 |
关键词: | 地沟 |
1、盐城经济技术开发区维龙电商项目用地沟塘清淤回填项目已经上级有关部门批准建设。工程所需资金来源上级补助,现邀请合格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本工程的投标报名及投标。
2、招标人:盐城经济技术开发区新城街道办事处
3、盐城市天平建设监理有限公司受招标人委托具体负责本工程的招标事宜。
4、工程概况
(1)工程地点:五台山路西侧、南环路北侧。
(2)招标规模:盐城经济技术开发区维龙电商项目用地沟塘清淤回填项目清淤外运约22000立方米、土方回填约90000立方米、土地平整约173550平方米。
(3)要求工期:40 日历天,计划开工日期为2014年 5月 6 日。
(4)质量要求:国家“合格”标准。
5、本次工程施工招标共分为1个标段主要招标内容如下:
一标段:盐城经济技术开发区维龙电商项目用地沟塘清淤回填项目工程施工,具体招标内容详见招标人提供的施工规划图纸及工程量清单。
6、申请人应当具备的主要资格条件
(1)申请人资质类别和等级:投标申请人均要求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或土石方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施工资质的独立法人,并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
(2)项目负责人资质和要求:项目负责人必须是投标人本单位正式职工,并具有叁级及以上施工资质(二级及二级以上资质的项目负责人***
(3)项目负责人从本工程投标文件递交截止之日起无在建工程,如发生投诉或反映,被反映人需提供工程所在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该项目负责人***
(4)投标申请人须保证投标项目负责人及项目部主要组成人员均为本单位的正式职工。投标报名时,投标人应提供拟报名项目负责人和项目部主要组成人员【含授权委托人、项目负责人***
(5)本次招标招标人一律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报名。
(6) 投标报名人有不良行为的,在公示期内将拒绝其参加本工程其投标报名。
(7) 招标人谢绝联合体及挂靠单位参与本工程的投标报名。报名结束后如在招投标活动过程中发现以他人名义挂靠投标,将取消其报名、入围、中标资格,同时将对其作出相应处罚。在项目实施过程中,招标人如发现系无资质的单位和个人挂靠施工的,可以立即无责任终止合同,没收履约保证金,清退其出场,已完成的工程量不予结算;对招标人的损失,由投标人加倍赔偿。
7、本项目资格审查方法采用“资格后审全数入围”办法。
8、本项目评标定标方法采用:“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具体评标办法详见招标文件。
9、投标报名和获取招标文件方法:
公告发布后,凡具备以上主要资格条件,并自愿参加本次投标报名的申请人,于2014年4月26日14:30时至2014年4月28日17:00时前须携带单位介绍信原件(标明联系方式及联系人***
10、申请人除不可抗力情况外,获取招标文件后放弃投标的,招标人将提请招标投标行政监督管理部门将在网上予以公告3个月。在公告期间,其它政府投资项目的招标人可以据此不接受其投标。
11、投标申请人近三年内没有严重违约和重大质量问题、安全事故、投标违约等不良记录而被政府有关部门处罚并在处罚期内,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等状态。
12、投标申请人如有违反《盐城市市场廉政准入规定(试行)》中规定情形的,将被取消投标(中标)资格。
建设单位(签章): 招标代理机构(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章): 法定代表人(盖章):
联系人:陈祝祥 联系人***
联系电话: 13770083788 联系电话***
2014年4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