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 标 公 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尤溪县西城镇西城新村及管前镇柳塘村、洪坑村库区移民文化活动中心已由福建省人民政府水电站库区移民开发局以闽政移后扶[2013]59号、闽政移基础[2013]84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福建省尤溪县西城镇西城新村、管前镇柳塘村、管前镇洪坑村,建设资金来自上级拨款及自筹,委托的招标代理单位为福建省蓝图监理咨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2.1. 建 设 地 点:尤溪县西城镇西城新村,管前镇柳塘村、洪坑村;
2.2. 工程建设规模:尤溪县西城镇西城新村库区移民文化活动中心造价约99万元,管前镇柳塘村库区移民文化活动中心约82万元,管前镇洪坑村库区移民文化活动中心约84万元;
2.3. 招标范围和内容:尤溪县西城镇西城新村及管前镇柳塘村、洪坑村库区移民文化活动中心所需施工及相关服务等;具体详见招标人提供的工程量清单和施工图纸。
2.4. 工期要求:每标段: 150日历天;其中各关键节点的工期要求为:不要求
2.5. 工程质量要求:达到国家现行的《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2.6. 本项目(标段)招标有关的单位:
2.6.1.咨询单位: / ;
2.6.2.设计单位: / ;
3. 投标人资格要求及审查办法
3.1. 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应在福建省注册登记,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3.2. 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应具备合格有效的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和 《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3.3. 投标人和拟派本工程项目管理班子成员不属于《关于建立福建省建设市场法人和自然人违法违规档案制度试行办法》(闽建法[2007]15号)文件中从业限制的法人和自然人。
3.4. 投标人拟担任本招标项目的项目经理应具备有效的不低于二 级建筑工程 (专业)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包括临时注册建造师)(注册建造师资质证书上的工作单位应与投标人单位名称一致,若有变更以建设行政主管变更记录为准;临时注册建造师按闽建筑[2013]41号要求),并持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
3.5. 本招标项目 不接受 (接受、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6. 投标人和其拟派出的项目经理 “类似工程业绩”要求: 不要求;
3.7. 投标人应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招标项目(标段)施工的能力,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3.8. 本招标项目招标人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采用的方式:资格后审。
3.9. 根据尤检会[2013]1号《关于印发〈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工作座谈会纪要〉的通知》精神,本招标项目招标人拒绝经检察机关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有行贿犯罪记录的投标人。《检查机关查询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在《中标通知书》发出前由中标人持《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申请单》到检察机关进行行贿犯罪档案查询。若本招标项目中标候选人经检察机关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有行贿犯罪记录,将被取消中标资格;
3.10. 投标人可选择对其中一个或多个标段进行投标,但最多只允许成为其中一个标段的中标人(即前一标段第一中标候选人不再参加后续所有标段中标候选人抽取资格)。按一、二、三标段顺序开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购买的投标单位,请于 2014年 4月 28日至 2014年 5月 2日(北京时间,下同),每天上午 8时 30分至 11时 30分,下午 14时 30分至 17时 00分到尤溪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尤溪县城关七五路64-1号)购买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每份售价人民币 200元;其它材料配售,售后不退。
4.3. 评标办法
本招标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在合理造价区间随机抽取中标人办法
5. 投标保证金的提交
5.1. 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时间: 2014年5月8日17时30分前汇款到指定账户 ;
5.2. 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方式:以银行转账或电汇(投标保证金须从企业基本存款账户或分公司账户汇出)汇入指定账户,并在汇款凭证上清楚标明工程名称(如因投标人汇款凭证未注明项目名称造成银行无法识别投标保证金到账情况或识别错误的,其责任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5.3. 投标保证金提交的金额: ¥20000元(贰万元人民币)投标人无论参加几个标段的投标,投标保证金仅需缴纳贰万元整。
5.4. 本地有欠薪(农民工工资)不良记录(近2年)和外地第一中标候选人,应在中标公示结束后以电汇或银行转账形式汇到招标公告中指定的农民工保证金银行账户。具体详见【尤溪县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尤溪县城乡规划建设局联合发出实施建设领域农民工工资保证金制度通知】。其金额为人民币30万元(大写:叁拾万元整)。
6. 投标文件的递交
6.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 2014年5月9日09时00分,提交地点为尤溪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尤溪县城关七五路64-1号); 在递交投标文件的同时,投标人的企业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拟派出的项目经理应当持有相关执业资格证原件和身份证原件到场核验登记,以上人员可以重复。并提交购买招标文件的收据原件、投标保证金单据原件。逾期送达的或不符合上述规定的投标将被拒绝。
6.2. 逾期送达的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福建招标与采购网 /、尤溪县行政服务中心网http://www.yxxzwzx.com上发布。
8.联系方式
招标人:福建省尤溪县西城镇西城新村、管前镇柳塘村、管前镇洪坑村
地址:***
电话: 0598-6324290传真:***
联系人***
招标代理机构:福建省蓝图监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
电话: 0598-8599650 传真:***
联系人:刘先生 电话:***
投标保证金银行帐号:
开户银行: 尤溪县信用联社城中信用社 ;
帐户名称: 尤溪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
帐 号: 9030 8100 2001 0000 0147 64 ;
交易中心名称:尤溪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地址:***
电话:***
农民工工资保证金银行账号:
开户银行:尤溪县信用联社城中分社
账户名称:尤溪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帐 号: 9030 8100 2001 0000 0068 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