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入日期: | 2014.04.2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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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止日期: | 2014.05.14 |
地 区: | 和田地 |
洛浦县行政服务中心视频监控设备公开招标公告:XLZC2014-016 我中心受采购单位的委托,拟对洛浦县行政服务中心大楼所需的一批视频监控设备进行国内公开招标采购,现欢迎国内合格资质的生产或销售企业前来投标,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1、招标文件编号:XLZC2014-016 2、招标项目名称:洛浦县行政服务中心视频监控设备招标项目。 3、采购机构名称:洛浦县政府采购中心。 4、采购单位:洛浦县人民政府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5、采购类型:公开招标采购。 6、招标内容:视频监控设备(具体数量及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7、采购预算:99万元。 8、报名时间:2014年4月24日至2014年5月7日(节假日除外)。凡拟参加本次招标项目的投标人,直接到洛浦县政府采购中心报名。(洛浦县财政局三楼) 9、投标企业资格要求: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须有相应的生产和经营范围。凡拟参加本次招标项目的投标企业必须具有自治区信息产业厅颁发的计算机系统集成(甲级)资质证书、具有自治区公安厅安全技术防范管理办公室颁发的安全技术防范资质证书二级以上(含二),外省企业必须在当地公安局和外经贸委登记备案,须提供经年审合格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国、地税税务登记证原件;组织机构代码证原件;法人代表身份证明原件(不是法人的须带法人代表授权书原件,代理人身份证明原件);外地投标人必须在和田地区范围内设有完善的售后服务机构,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售后服务双方协议/合同、代理售后企业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等相关资料),并能提供本次采购设备的备件,紧急服务和本地化技术服务。以上证书均需提供原件及复印件;本次招标所有资质核发时间均须在此公告日之前。投标商需携带上述资质于2014年5月8日下午17:00(北京时间)前往我中心(洛浦县财政局三楼)会同县工商局、技术监督局等单位审验资质有效性,审核完毕到我中心领取或拷贝招标文件(须自带U盘)。凡参加本次招标项目的投标人,要严格标书制做,不明事宜请与我办工作人员联系。 10、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11、响应文件递交及截止时间:投标书(正本壹份、副本贰份)应于2014年5月14日下午18:00(北京时间)之前递交到开标现场或指定地点,进行投标确认,否则届时其投标将被拒绝。投标文件一律不予退还。 12、评审方法:最低评标价法、即在“符合采购需求、质量和服务相等”的前提下,以提出最低报价的供应商作为中标供应商。 13、开标时间:2014年5月14日下午18:00(北京时间)。 14、开标地点:洛浦县财政局三楼会议室。 15、投标文件售价:200元/份(售后不退)。 16、采购机构地址:洛浦县英巴格路2号 联 系 人:肖和 乔栋 电话、传真:*** 洛浦县政府采购中心 二〇一四年四月二十四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