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2项目内容: VV4*240电缆、 VV4*70电缆、电缆保护管、电缆分支箱、综合配电箱等。
3.2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定的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或送变电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等级,同时具有国家电力监管委员会核发的五级承装,五级承修,五级承试及其以上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
3.4拟定项目负责人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机电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建造师注册证书和项目负责人***
3.5拟定项目组成员不少于 5人,均应具有与投标申请人签订的有效劳动合同原件以及自投标前一年内连续 6个月由投标人为其向社保机构交纳的社保基金单据原件(如提供的是养老保险手册,手册中须附上述期限内的缴费清单;如提供的是社保机构出具的证明,证明中须有名单并注明缴费期间);
★ 投标申请人不得以虚假材料、证件参加本项工程的投标报名和投标。一经发现并被证实其弄虚作假行为,将报行政管理部门查处,交纳的所有保证金被扣除。
★投标报名人应出具检察机关《关于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华东六省一市投标人亦可直接到射阳县检察院查询并出据),无行贿记录者方可参加投标报名。
4.1主要设备、材料进场并经初验合格,付中标价的 20%工程款;
4.2全部工程竣工并经验收合格,并协助招标人为住户办理好用电卡,付至中标价的 60%工程款(包括以前支付);
4.3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并正式供电满一年,完成第一年缺陷责任期且履行相关工作,再付中标价的 20%工程款;
4.4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并正式供电满两年,完成第二年缺陷责任期且履行相关工作,结清剩余工程款。
5、诚信金(含投标保证金)、履约保证金、农民工工资保证金
5.2诚信金(含投标保证金)交纳时间:投标截止时间前;
5.3诚信金(含投标保证金)交纳方式:从投标人基本帐户汇入“诚信金专户”;
开户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射阳支行营业部;
开户名:射阳县国库集中支付中心;
帐 号: 1109630109000158558 。
5.5履约保证金:中标人的诚信金(含投标保证金)扣除中标人应交招投标中心的综合服务费后的剩余部分全部转为履约保证金,并由招投标中心转至招标人指定帐户。
5.6履约保证金的退还: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退还至中标人基本账户。
本项工程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对投标人资格进行审查。
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招标文件设定投标最高限价,高于最高限价的投标为废标;投标报价不得低于通过初步评审报价平均数× K。 K为开标现场随机确定的 0.94、 0.95、 0.96三个数字中的一个数字。低于通过初步评审投标报价平均数× K的投标报价不作为中标候选人(当通过初步评审投标报价大于等于 7家时,去掉一个最高报价和一个最低报价后求其平均值)。
8.1报名时间: 2014年 4月 14日至 2014年 4月 18日。上午 8:30-11:00, 下午 14:30-17:00
8.2投标报名地点:射阳县招标中心(射阳县行政服务中心三楼 地址:***
( 1)报名人需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和两份复印件、劳动合同原件和两份复印件、缴纳社保基金有关凭据原件及其两份复印件;
( 2)检察机关出具的《关于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原件和复印件;
( 3)单位介绍信及其复印件或加盖申请人公章的投标申请书(格式自拟)及其复印件;
( 4)投标人的银行基本帐户开户许可证原件和两份复印件(需加盖单位公章)。
8.6第一次招标公告与投标报名期间已办理投标报名手续的投标申请人无需再次报名。
2014年 4月 14日— 2014年 4月 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