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奎屯市第四幼儿园教学楼及配套设施工程,已经由奎屯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批准建设,批准文号为:奎发改中心发[2014]26号,建设单位为奎屯市教育局,建设资金来源财政资金。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和工程规模:奎屯市第四幼儿园教学楼及配套设施工程,建设地点位于北京西路以北,奎屯市第二小学校园内西北角。总建筑面积1929.88平方米,地上三层,地下一层,高度12.45米,框架结构,配套设施包括采暖、给排水、消防、电气等工程。
2.2 招标范围和内容 :施工图纸范围内所有内容及设计变更(具体招标范围以招标文件为准)
2.3 工程质量要求:合格
2.4 计划工期:2014年4月27日开工、2015年5月31日竣工
总工期:400天(日历日)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具备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含叁级)以上资质的独立法人企业,自治区外外企业应具有外省队伍进疆施工备案手续;
3.2 投标人拟担任本招标项目的项目负责人***
3.3 具有履行合同的能力,包括专业、技术资格和能力,资金、设备和其他物质设施状况,管理能力,经验、信誉和相应的从业人员;
3.4 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企业信誉,近三年完成过类似工程,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财务状况良好;
3.5 在最近三年内没有骗取中标和严重违约及工程质量问题。
4. 报名时企业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持委托书及身份证携带下述证件的原件并提交复印件一份(复印件须加盖公章)
4.1 企业资质等级证书副本、工商营业执照副本、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
4.2 拟派往本工程施工负责人的相应专业二级以上(含二级)注册建造师证及其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包括项目负责人***
4.3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区外建设工程企业需经备案的进疆备案册
4.4 市外施工企业需在奎屯建设局建管股备案登记证明
4.5 财务状况,要求提供近三年(2011、2012、2013年)经中介机构审计的财务报表
4.6 未拖欠农民工工资等不良业绩的证明
4.7 奎屯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无拖欠农民工工资及其它不良业绩证明
4.8 投标单位及拟派往本工程的项目负责人***
4.9 工程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5.投标文件
招标文件的获取:投标人到奎屯市团街南街51-25号获取招标文件,招标文件每套售价1000元,售后不退。
6.投标保证金
投标保证金人民币:伍万元整
投标保证金的退还:未中标的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在建设单位与中标人签订合同后5日内予以退回。中标单位的投标保证金在与建设单位正式签订合同并提交履约担保后予以返还,也可直接转入履约担保。
7.评标办法:
本招标项目采用的评标标准: 综合评估法(工程量清单计价方式)。
8.报名时间:2014年3月27日~2014年4月2日,北京时间上午10:30-13:30、下午16:00-19:00 (节假日休息)
9.报名地点:奎屯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联系电话***
地 址:奎屯市北京西路20号行政服务大厅4楼
10.联系人:钱龙 联系电话***
招标代理机构:新疆光大恒兴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联 系 人:范素莲 张丽 联系电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