服务列表| 付费指导| 会员中心| 400-633-1888
 招标网首页 | 招标 招标公告 中标公告 招标文件下载 免费公告 近期招标 | 项目 拟在建项目 VIP独家项目 业主委托项目 | 企业 业主 供应商 招标机构 | 资讯 项目动态
 
当前位置: 首页 > 历年招标公告 > 2014.03.22招标公告 > 中储粮镇江粮油有限公司的新建25只包装油生产用罐和配套设施项目土建工程

中储粮镇江粮油有限公司的新建25只包装油生产用罐和配套设施项目土建工程

信息发布日期:2014.03.22 标签: 江苏省招标 镇江市招标 
加入日期:2014.03.22
截止日期:2014.03.25
招标代理:镇江金鑫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地 区:镇江市
 
招标公告正文

 

 

江苏省工程建设项目招标公告(资格后审)

 

1、 中储粮镇江粮油有限公司新建 25只包装油生产用罐和配套设施项目土建工程已经 镇京发改经信备 201402号文批准建设,工程所须资金来源是   自筹,现邀请合格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本工程的投标。

2、 镇江金鑫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受招标人的委托具体负责本工程的招标事宜。

3、工程概况 :

⑴、工程地点: 镇江市京口区谏壁镇   

⑵、工程规模:   调和房建筑面积约 1149.04平方米,集油池 1座、油罐 25座、油管及支架基础;

⑶、计划开、竣工时间: 2014年 4月至 2014年 9月  

4、本招标工程共分   1  标段,标段划分及相应招标内容如下:

    施工图及工程量清单范围内的土建、钢结构油罐、水电安装工程

  每位申请人可申请参与上述最多   1  标段的投标。

5、申请人应当具备的主要资格条件:

(1)申请人资质类别和等级: 同时具备 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企业 级及以上和钢结构工程专业承包企业叁级及以上资质;(接受联合体投标) ;

(2)拟选派项目经理资质等级: 注册 贰级及以上建造师(建筑工程专业); (提供建造师注册证书原件);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选派的项目经理必须为牵头企业的注册建造师。

(3)其他条件:

①、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

②、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

③、 企业没有因诈骗中标或者严重违约以及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

④、 资格审查申请书中的重要内容没有失实或者弄虚作假;

、企业具备安 全生产条件,并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提供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原件;项目经理取得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提供《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原件;

⑥、参加资审项目经理无在建工程且必须满足下列条件之一:

a. 项目经理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的。

b. 项目经理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的 ,并且:原合同工期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已满 6个月;或者,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超过 120天,且经建设单位同意并已经办理项目经理变更手续的。

c. 项目经理有在建工程,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招标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

⑦、业主有权拒绝既往工程中业绩、信誉不佳及有不良行为的投标人。资审时出具报名施工企业及项目经理无行贿犯罪档案记录证明材料,以报名施工企业注册地的市级(含县市级)及以上检察机关查询记录为准。资审时未提供无行贿犯罪档案记录证明材料或者有行贿犯罪行为的为资审不合格单位。

⑧、本地企业需提供农民工工资保证金证明原件。外地企业中标后按规定交纳农民工工资保证金;

⑨、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及其他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⑩、投标申请人必须于开标前,按镇政建(2008)55号文规定,从企业的法人基本存款账户上划出投标保证金人民币 贰拾万至以下镇江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指定帐户。(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财务联系电话***
户  名:镇江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账  号:32001757136059666688

开户行:中国建设银行镇江市京润支行

投标保证金全部采取电汇的形式交纳,电汇时,必须将“保证金缴纳码(8位数)”填写在电汇凭证的“附加信息及用途”处。(详细步骤见“镇江市工程建设网www.zjcin.com-最新动态”关于变更投标保证金缴纳方式的通知)
以个人、企业的办事处、分公司,子公司名义或从他人账户、投标人企业的其他账户缴纳的投标保证金无效。

必要合格条件中的可选条件为:

(4) 存在下列情形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本次投标:

①、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
②、单位负责人***
③、违反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5) 、本工程采用资格后审方式,只有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申请人才有可能被授予合同。

(6) 、凡资格审查合格的单位少于3 家的,招标人依法重新招标。

(7) 、以联合体形式申请投标的,联合体的资格(资质)条件必须符合要求,并附有单独对该项目的联合体协议原件。联合体投标的需指定 房屋建筑工程总承包 企业为牵头人(联合体协议中需指定 房屋建筑工程总承包 企业为牵头人)。联合体必须以牵头人 房屋建筑工程总承包 企业的名义缴纳投标保证金,以联合体中牵头人名义提交的投标保证金,对联合体各成员具有约束力;

(8) 除非特别说明外, 以联合体形式申请投标的,联合体的各成员单位均需提供各类证书原件;

必要合格条件中的可选条件为:

6、评标方法和评标标准:本工程采用 投标报价+ 综合信用分”的评标方法,能够满足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技术标合格,并且经评审的经济标与综合信用合计分值最高的投标人为中标人,但是投标价格低于成本的除外。
(1)评标、定标实施细则:
本评标办法总分为80分,其中投标报价75分,投标人综合信用分5分。(计算过程及结果均保留两位小数,小数点后面的第三位四舍五入)
①、对商务标的评审。由评委会的评委对投标总价是否低于成本价进行必要认定。经评委会认定投标人以低于成本竞标的,其投标应作为废标处理。

②、投标文件的合格性审查:由评标委员会审查投标文件是否满足招标文件的所有实质性要求、如有招标文件规定作为废标情形的,作废标处理。
③、技术标的审查:由评标委员会的技术标评委审查技术标是否满足本工程的施工要求,如在施工方案中存在严重缺陷、不能保证工程的施工质量和进度的,则判定为不合格技术标书,不进行商务标书的评审(严重缺陷指:违反国家强制性规范要求,方案中重要施工工序缺项以及评标委员会大多数评委认定为严重缺陷的)。

④、投标报价分值计算:

A 、评标基准价计算:

投标文件出现以下评标委员会认定的情形,不得参加评标基准价计算:

1 、资格审查不合格的;

2 、投标报价明显低于成本价的;

3 、投标报价超过招标控制价的;

4 被评标委员会判定为无效标的投标文件;

B 、当参加评标基准价计算的有效投标文件为 7家以下时, 以有效投标文件的评标价算术平均值为A (若参加 评标基准价计算的 有效投标文件 ≥7 家时,去掉其中的一个最高价和一个最低价后取算术平均值为A ;若参加 评标基准价计算的 有效投标文件 ≥10 家时,去掉其中的二个最高价和二个最低价后取算术平均值为A )。

评标基准价=A×K

K 值在开标前由公证处公证员随机抽取确定。

K 值的取值范围为 95%、 96%、 97%;

评标价等于评标基准价的得满分 75分,评标价偏离评标基准价的相应扣减得分,评标价相对评标基准价每偏离 1%,扣减一定的分值,每偏高 1%扣 0.4分,每偏低 1%扣 0.3分,偏离不足 1%的,按照插入法计算得分。

1. 评标价指经澄清、补正和修正算术计算错误的投标报价 ;

2. 评标委员会在评标报告上签字后,上述评标基准价不因招投标当事人质疑、投诉、复议以及其它任何情形而改变;

3. 有效投标文件是指未被评标委员会判定为无效标的投标文件。

⑤综合信用分值计算(5分)
投标人在镇江市建筑市场综合信用评价合计分值乘以0.05即为该投标人综合信用得分。以联合体投标的,综合信用分值以牵头人(房屋建筑工程总承包企业)的房建总包资质情况和信用分值计算;当一个企业同时具备两项资质时,信用分值按照房屋建筑工程总承包企业资质的主增项情况计算信用分值。(以总承包资质为主项的建筑业企业,其增项的其它资质在招投标时信用考核得分为本企业信用考核分乘以0.85。以专业承包资质为主项的建筑业企业,其增项的专业承包资质在招投标时信用考核得分为本企业信用考核分乘以0.9。)
7、请申请人登录http://222.186.125.129/zjhynew,于 2014年 3月 25日 17: 30前持企业CA证书网上报名(经办人参加报名需要CA证书,CA证书的问题致电88968012,网上招投标系统问题咨询18052893535),投标申请人网上报名成功后,可网上下载招标文件。(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投标的,网上报名时以牵头人房屋建筑工程总承包企业的 CA证书报名并下载招标文件,牵头人需同时将各联合体成员的名单录入报名系统。)
8、工程付款:工程预付款为 30%,竣工验收合格后付至合同总价的 80%,结算后,付至合同总价的 95%,余款为质保金。

  9、凡参加本工程投标的外地投标企业,需在开标前到镇江市行政服务中心住建局窗口办理外地企业进镇备案手续(联系电话***

 10、招标人地址:                         招标代理机构地址:***


      联系人:                              联系人***

      电话:                               电话:***

 传真:                               传真:***

      

 

        要求本公告发布时间为  2014 年3 月21 日至 2014年3月25日

      

 

负责人***

 招标人或者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公章):

 

 2014 年3 月21 日     

 

地区导航
  • 华东: 上海 江苏 浙江 安徽 福建 江西 山东
  • 华北: 北京 天津 河北 山西 内蒙古
  • 东北: 辽宁 吉林 黑龙江
  • 华南: 广东 广西 海南
  • 西北: 陕西 甘肃 青海 宁夏 新疆
  • 西南: 重庆 四川 贵州 云南 西藏
  • 华中: 河南 湖北 湖南
  • 关于我们 | 成功案例 | 知名客户 | 诚聘英才 | 广告服务 | 友情连接 | 帮助中心 | 网站地图 | 手机版 | 招标导航
    客户咨询:400-633-1888      信息发布电话:13030031390    传真号码:010-59367999       总部地址:北京市海淀区中关村大街11号7层(100190)
    北京智诚风信网络科技有限公司   北京中招国联科技有限公司   北京中招国联咨询有限公司   北京国建伟业咨询有限公司  哈尔滨中招国联科技有限公司  石家庄易投网络科技有限公司
    Copyright © 2005-2024 版权所有  招标网 京ICP证050708号-1 证书  京公网安备 11010802028602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