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编号: | TZA2014030310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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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日期: | 2014.03.20 |
截止日期: | 2014.04.10 |
地 区: | 南通市 |
刘桥镇2014年一事一议财政奖补项目/B标段 (资格后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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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编号: TZA201403031 | ||||||||||||||||||||||||||||||||||||
1、 工程名称:刘桥镇2014年一事一议财政奖补项目 | ||||||||||||||||||||||||||||||||||||
2、 工程概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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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标段编号: TZA20140303102 标段名称: B标段 建筑面积:平方米 合同估算价: 66.00万元 | ||||||||||||||||||||||||||||||||||||
4、申请人资质类别和最低等级: 必须满足:房屋建筑工程三级或公路工程三级或市政公用工程三级 | ||||||||||||||||||||||||||||||||||||
5、拟选派项目经理资质最低等级: 必须满足:市政公用工程二级或公路工程二级或建筑工程二级 | ||||||||||||||||||||||||||||||||||||
6、企业、项目经理报名的业绩条件: 5、投标人应当具备的主要资格条件: ⑴投标人资质类别和等级:必须满足,公路工程、市政工程、建筑工程三级及以上资质。 ⑵拟派项目负责人资质等级:必须满足,公路工程、市政工程、建筑工程二级以上注册建造师 ⑶投标申请人业绩、信誉:近三年具有类似工程业绩,信誉良好; ⑷拟派项目负责人***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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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资格预审需携带的资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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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报名、资审、抽签时间地点: ① 投标时间: 2014/3/20至 2014/4/10;投标地点为通州区招投标中心(工作日9:00-17:00)。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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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附件下载: | ||||||||||||||||||||||||||||||||||||
公告详细信息:
南通市通州区刘桥镇2014年一事一议财政奖补项目招标公告
(资格后审)
1、南通市通州区刘桥镇人民政府的南通市通州区刘桥镇 2014年一事一议财政奖补项目已经批准建设。工程所需资金来源是村自筹、财政拨款,已落实。现决定对该项目的工程施工进行公开招标,选定承包人。
2、刘桥镇人民政府具体负责本工程的招标事宜。
3、工程概况:
⑴工程地点:南通市通州区刘桥镇刘桥社区村、蒋一村、苏池村、极孝村。
⑵工程规模:总长约 14506米、面积约 42422.4平方米。
⑶计划开竣工时间、工期: 2014年 4月 20日— 2014年 9月 20日; 153日历天
⑷质量要求:总体一次性验收合格
4、本招标工程共四个标段,招标内容如下:
投标单位必须参与本项目所有标段投标,限中一个标段。按开标顺序中标,前一标段的中标人不中余下标段的标,但投标价格参与计算(详见招标文件)。
5、投标人应当具备的主要资格条件:
⑴投标人资质类别和等级:必须满足,公路工程、市政工程、建筑工程三级及以上资质。
⑵拟派项目负责人***
⑶投标申请人业绩、信誉:近三年具有类似工程业绩,信誉良好;
⑷拟派项目负责人***
6、以下条件属于资格审查的必要合格条件:
(1)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
(2)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
(3)企业没有因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以及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
(4)企业的资质类别、等级和项目负责人***
(5)资格审查文件中的内容没有失实或者弄虚作假,若提供虚假材料的,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记不良行为一次并网上公示;
(6)企业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并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
(7)拟派项目负责人***
(8)投标企业须提供其所在地的检察机关出具的有无行贿犯罪档案的书面证明材料。
凡具备承担招标工程项目的能力并具备上述规定的资格条件的施工企业,均可对上述工程进行投标。
7、各潜在投标单位自行下载本工程招标公告、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以及最高限价等资料,招标文件费用在本工程投标截止时间之前向递交投标文件的投标人收取,费用为人民币 400元,招标文件费用一经缴纳,无论何种原因招标文件的相关费用不退。未缴纳招标文件费用的投标单位,其投标文件将被拒绝。
8、潜在投标单位应自行进行现场踏勘。现场踏勘时间为 2014 年3 月 20日至 2014 年3 月 31 日(如未明确,则默认为公告发布之日至招标答疑、澄清提交截止时间)。
9、投标人若对招标文件有任何疑问,须在 2014 年 3月 31 日 24时(招标答疑、澄清提交截止时间)前以书面(传真、邮寄、当面递交)形式向招标人提出答疑、澄清要求,任何招标答疑、澄清内容不得包含本公司或其他单位相关信息,否则其投标将被拒绝。
10、招标人将于 2014 年 4月 3 日 24时前回复所有的答疑、澄清要求。最高限价与招标文件同时公布。招标人如不能如期地回复招标答疑、澄清要求、不能如期地发布最高限价、招标文件补充通知的,招标人或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应延后投标截止时间,延后投标截止时间可以以招标文件补充通知的形式上网发布。
招标人发布答疑回复、补充通知等可能是多次的,投标人应在相应的最迟时间后予以核实。
11、投标截止时间: 2014 年 4月 10 日 9时30分前;投标文件递交地点:南通市通州区招标投标管理中心开标室(地址:***
如招标人不能在确定的最高限价公布或答疑、澄清要求回复的最迟时间前完成最高限价公布或答疑、澄清要求回复,招标人应推迟投标截止时间,并以招标文件补充文件形式予以公告。
12、本项目的评标办法为:含施工组织设计的价格单因素评标办法(详见招标文件)
13、本项目投标保证金为人民币 20000元(采取现金方式提交)。
14、特别提示:
(1)除采取现场报名的项目外,采取资格后审或者资格预审的项目,潜在投标人均须先行办理入库审核、如实申报单位信息、取得系统加密锁。已入库的企业,应及时更新单位信息并提交审核,确保系统内信息真实、全面、有效。采取资格后审的,入库审核应在招标答疑、澄清提交截止时间前完成,取得系统加密锁。未取得加密锁的,将无权下载招标文件及最高限价等资料。
(2)入库申报、招标文件等资料下载、招标答疑、澄清提交等程序以及资格审查文件等资料要求,详见南通市招标投标管理中心网站( www.tzzbb.com)下载中心相关说明文件。
(3)网上下载的招标公告、招标文件等招标资料,与纸质资料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4、联系方式***
招标人地址:***
联系人:金先生 联系电话***
招标人或招标代理人:(公章 )
2014 年3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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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招标代理机构: | |||||||||||||||||||||||||||||||||||
地址:*** | 地址:*** | |||||||||||||||||||||||||||||||||||
联系人*** | 联系人*** | |||||||||||||||||||||||||||||||||||
电话:*** | 电话:*** | |||||||||||||||||||||||||||||||||||
传真:*** | 传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