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入日期: | 2014.03.10 |
---|---|
截止日期: | 2014.03.11 |
招标代理: | 广东粤源水利水电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
地 区: | 广州市 |
兴宁市城区电排站建设工程、龙田镇苑塘电排站建设工程、新圩镇石崖电排站建设工程EPC总承包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包括兴宁市城区电排站建设工程、兴宁市龙田镇苑塘电排站建设工程、兴宁市新圩镇石崖电排站建设工程,已由梅州市发展和改革局分别以梅市发改审函[2013] 287、288、289号文批准建设。项目所在地位于兴宁市,建设资金来自上级补助及地方自筹。现将以上三个项目打捆为一个标段采用EPC总承包建设管理模式,面向国内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
城区电排站由东泵站和西泵站组成,总装机容量为1080kw,装机4台,工程规模为中型,工程等别为Ⅲ等,其中东泵站装机容量180kw(2×90kw),西泵站装机容量900kw(2×450kw)。估算总投资约2545万元。
苑塘电排站位于龙田镇,总装机容量为1050kw,装机3台(3×350kw),工程规模为中型,工程等别为Ⅲ等。工程估算总投资约1365万元。
石崖电排站位于新圩镇,总装机容量为1120kw,装机5台,其中1#泵站装机容量600kw(3×200kw),2#泵站装机容量520kw(2×260kw),工程规模为中型,工程等别为Ⅲ等。工程估算总投资约1376万元。
本招标项目计划工期2年。
2.2 招标范围:工程EPC总承包,即按批复的建设范围,完成本招标项目的勘察、设计、采购、施工及试运行等内容。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需具备工程设计水利行业乙级(或以上)资质、工程勘察专业类 (岩土工程、工程测量)乙级(或以上)资质、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或以上)资质,2010年以来(以合同时间签订为准)具有水利工程设计、施工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设计、施工能力。
3.2 投标人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3 投标人(联合体投标人各成员)2010年~2012年财务状况良好,未亏损。
3.4经本项目所在地人民检察院查询,投标人(联合体投标人各成员)自本招标公告发布起始日前五年内无行贿犯罪记录。
3.5 项目经理具备工程设计类(或者工程施工类)注册执业资格。
3.6 设计负责人***
3.7 施工负责人***
3.8 项目管理机构及人员:项目经理、设计负责人、施工负责人、财务负责人***
3.9 投标人(联合体投标人各成员)已在广东水利建设与管理信息网完成信用管理信息录入手续,并通过终审。
3.10 凡在广东水利建设与管理信息网公布禁止参加省内水利工程建设投标期限内的单位不得参加本项目的投标。
3.11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组成联合体的成员均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且数量不超过三家(含牵头人),牵头人必须具备工程设计水利行业乙级(或以上)资质。
3.12 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的具体要求见招标文件。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人投标文件将被否决。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11 日至2014年 3 月 17 日(法定节假日、公休日除外),每日上午9:30至11:30,下午13:30至16:00(北京时间),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地址:***
4.2 报名资料(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并提供原件核查):(1)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原件、授权委托书原件(联合体由牵头人出具);(2)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3)营业执照副本、资质证书副本复印件(联合体投标人各成员均须提供);(4)项目所在地人民检察院出具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记录》复印件(联合体投标人各成员均须提供);(5)联合体协议书复印件(联合体须提供,格式可在发布本次招标公告的网站下载);(6)广州建设工程投标报名申请表原件(联合体各成员须共同盖章)。
4.3投标人(联合体投标人各成员)在报名前应到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办理IC卡手续。
5 联系方式
招标人:兴宁市水利水电工程建设管理中心 招标代理:广东粤源水利水电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兴宁市兴东路水利大厦 地 址:广州市天寿路116号
联系人: 王先生 联系 人***
电 话: 0753-3383009 电 话:020-38036127
11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