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编号: | TSHY-2014-02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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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日期: | 2014.03.10 |
截止日期: | 2014.03.31 |
招标业主: | 唐山市曹妃甸区农业投资开发有限公司 |
招标代理: | 唐山宏远招标咨询服务有限公司 |
地 区: | 唐山市 |
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唐山市曹妃甸区大庄河防潮闸拆除重建工程已由唐山市水务局以唐曹水呈字201347号、唐曹水字201317号批准建设,唐山市曹妃甸区发展改革局以唐曹发招2014-8号核准招标方案,建设资金来源已落实,招标人为唐山市曹妃甸区农业投资开发有限公司,招标代理为唐山宏远招标咨询服务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在全国范围内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2.1工程概况: 工程内容:拆除旧闸,新建排水量89立方米/秒防潮闸,新闸15孔,单孔净宽3米,设置双向止水铸铁闸门,手、电两用启闭机,上设5.5米宽交通桥。防潮闸由上游防护段、闸室段、下游防护段组成。 2.2 建设地点 曹妃甸区大庄河村西。 2.3招标范围 本工程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中所包括的全部内容。 2.4工期要求: 56 日历天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必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资质要求为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的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将按废标处理。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派代表于2014年3月 10日至2014年03月14日,每日上午9时00分至11时00分,下午14时00分至16时30分到唐山宏远招标咨询服务有限公司(地址:*** (一)投标人须携带法人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人身份证及养老保险手册,企业法人营业执照,资质证书,税务登记证,拟投入此项目的项目经理建造师证书及养老保险手册,企业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告知函(以上证件验原件、留存加盖公章、法人章及法人签字的复印件一套)。 需满足(一)条件时,在规定时间内到唐山宏远招标咨询服务有限公司(地址:*** 注:授权委托书中应标明委托人电话(手机)、单位固定电话、传真、邮箱,以方便代理机构与投标人联络。 4.2 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每套售价1000元,售后不退。 4.3邮购招标文件的,需另加手续费(含邮费)100元。在收到单位资料和邮购款(含手续费)后2日内寄送。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2014年 03 月 31 日09时30分,地点为唐山市曹妃甸区政务服务中心四楼(地址:***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招标公告的发布媒介为“河北省招标投标综合网”,其他网站和媒体不得转载。因轻信其他组织、个人或媒体提供的信息而造成损失的,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概不负责。 7.联系方式*** 招标人:唐山市曹妃甸区农业投资开发有限公司 地 址:*** 邮 编:063200 联系人*** 电 话:13483756491 0315-8795561 招标代理机构:唐山宏远招标咨询服务有限公司 地址:*** 邮政编码:063000 联系人*** 联系电话*** 电子邮箱***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