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入日期: | 2014.03.0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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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止日期: | 2014.03.13 |
招标业主: | 献县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 |
招标代理: | 献县信达工程招标有限公司 |
地 区: | 河北省 |
关键词: | 改造工程 路 |
联系人 | *** | 联系方式 | *** |
招 标 公 告 130929140047 1、献县港河西支景观改造工程(新华路—东升路)项目,已由献县发展改革局批准建设并报献县招标办备案,具备招标条件。现决定对该项目的工程施工进行公开招标,选定一个承包人。 2、本次招标工程的概况如下: 2.1 招标范围:工程量清单所含内容;标段:一个标段;资金来源:县级财政拨款;资金落实情况:已落实。 2.2工程建设地点:献县港河西支。 2.3计划开工日期:2014年5月1日,计划竣工日期:2014年7月31日,工期(日历日):92天。 2.4工程质量要求:符合《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标准(合格)。 凡具备承担城市园林绿化施工贰级及以上资质的施工企业均可对上述一个招标工程项目向献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购买招标文件。 获取招标文件时间为2014年3月9日至2014年3月13日,每天上午9时30分至11时30分,下午14时30分至16时30分(公休日、节假日除外)。报名时携带建筑业资质证书、营业执照、安全生产许可证、授权委托书及被委托人身份证等证件的原件、献县人民检察院出具的无行贿档案查询等证件的原件。 4、本工程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方式,主要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详见招标文件中的资格审查文件,只有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申请人才有可能被授予合同。 5、投标申请人在提交投标文件之前,应按照有关规定向献县建设工程招投标管理办公室提供贰万元(20000元)的投标保证金。 6、投标单位应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准时参加开标会议。 招 标 人:献县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 办公地址:*** 邮政编码:062250 联系电话*** 联 系 人:田玉庆 招标代理机构:献县信达工程招标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 邮政编码:062250 联系电话*** 联 系 人:安海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