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ZDZB-DZDYJL-140106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西藏自治区党政大院供暖供气工程已由相关部门批准建设。招标人为西藏自治区党委办公厅机关后勤服务中心,建设资金来自 国家投资,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二、
项目概况及招标范围
1、监理范围:西藏自治区党委大院、政府大院、驻大院武警部队及政府二号院、自治区保密局销毁中心、祥和苑燃气主管道及支管道、进户管、燃气灶、煤气报警设备、室外热力管道、户内采暖管道、壁挂炉和暖气片等施工的全过程监理;
2、标段划分:一个标段;
3、资金来源:国家投资;
4、监理服务期:工程施工开始到质量保修期满。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申请人须是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
市政公用工程(燃气燃力工程)监理乙级(含乙级)以上或工程监理综合资质的独立法人。具有类似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监理能力。
2、监理人员要求: 监理总监1名,须具备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证书(市政公用工程或化工石油工程或机电工程),担任过类似工程的项目总监;专业监理工程师2名,须为市政公用工程或化工石油工程或机电工程专业注册监理工程师。
3、投标人须符合藏建市管函[2013]119号及藏建市管[2011]85号文件要求。
4、本项目对投标申请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方式。
四、
投标报名及招标文件的获取
3.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14年 03月 10日至 2014年 03月 14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 10:00至 12:30,下午 15:30至 17:30(北京时间,下同),携带以下资料到 拉萨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拉萨市江苏大道,拉萨市住建局二楼西侧)报名并购买招标文件。
(1)企业法定代表人证书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经办人身份证;
(2)企业营业执照、资质证书、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
(3)近三年经会计事务所审计的财务报告;
(4)近三年监理过类似项目业绩;
(5)拟投入本项目的总监、监理工程师资格证书;。
(6)符合藏建市管函[2013]119号及藏建市管[2011]85号文件要求的备案证;
注:以上资料复印件必须胶装成册并加盖公章,原件报名现场提供备查。
3.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850.00元,售后不退。如需邮寄,可书面形式通知招标代理机构,邮费每套 100元。招标代理机构在收到邮费后 3日内寄送。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为 2014年 04月 03日上午 10:00(北京时间),地点为 拉萨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逾期送达、未送达指定地点或未按照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接收。
六、发布媒介
本公告在《西藏自治区建设网》和《拉萨晚报》上同时发布。
七、联系方式***
招标 人: 西藏自治区党委办公厅机关后勤服务中心
招标代理机构: 西藏正大招投标有限公司
地 址: 拉萨市娘热路1号(民航局院内)
邮 编: 850000
联 系 人***
电 话: 0891-6785586,15282983633
传 真: 0891-6785800
西藏正大招投标有限公司
2014年03月0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