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镇江市城市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的 白龙湖景观工程已经 发改委文批准建设,工程所须资金来源是 自筹,现已落实,现邀请合格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本工程的资格审查。
2. 无 受招标人的委托具体负责本工程的招标事宜。
⑵ .工程规模:该工程位于枣林路以西、凤凰路以北,总占地面积 10.4万平方米,其中水面面积约 4万平方米。施工内容包括景观绿化、铺装、水系开挖整治、配套建筑工程,总造价约 4800万元。
⑷ .计划开、竣工时间: 2014年 3月 30日至 2014年 9月 30日
(1)申请人资质类别和等级: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企业贰级资质;提供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原件;
(2)拟选派项目经理资质等级: 注册壹级建造师(市政公用工程专业);(提供建造师注册证书原件,同时需提供《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原件和执业资格注册证书原件、建造师身份证原件)
参加资审项目经理无在建工程且必须满足下列条件之一:
② .项目经理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的 ,并且:原合同工期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已满 6个月;或者,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超过 120天,且经建设单位同意并已经办理项目经理变更手续的。
③ .项目经理有在建工程,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招标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
e、企业及项目经理无行贿犯罪档案记录 (以报名施工企业注册地的市级(含县市级)及以上检察机关查询记录原件为准 );检察机关出具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有效期限以告知函中载明的有效期限为准,没有载明有效期的以告知函开具日期后的 60日为准。凡超过有效期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均属无效,投标人将被视为资审不合格。
f、业主有权拒绝既往工程中业绩、信誉不佳及有不良行为的投标人;
h、在本市注册的施工企业须提供已缴纳的农民工工资保证金证明(原件),未在本市注册的施工企业凭缴纳的农民工工资保证金证明领取中标通知书;
i、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及其他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a、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
b、企业因诈骗中标或者严重违约以及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
c、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 ;
7、请申请人于2014年 3月 9日17:30前登录到http://222.186.125.129/zjhynew报名。投标申请人报名成功后网上下载招标文件。经办人参加报名需要CA证书,CA证书的问题致电88968012,网上招投标系统18052893535凌工(软件公司)。
8.投标申请人必须于开标前,按镇政建(2008)55号文规定,从企业的法人基本存款账户上划出投标保证金人民币捌拾万元至以下镇江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指定帐户。(联系电话***
开户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镇江市港务局分理处
投标保证金全部采取电汇的形式交纳,电汇时,必须将“保证金缴纳码(8位数)”填写在电汇凭证的“附加信息及用途”处。(详细步骤见“镇江市工程建设网www.zjcin.com-最新动态”关于变更投标保证金缴纳方式的通知)
以个人、企业的办事处、分公司,子公司名义或从他人账户、投标人企业的其他账户缴纳的投标保证金无效。
(1)、本次招标采用“综合评分评估法”评标。经评标委员会评审后,合格标书中合
计分值最高的为中标人(计算过程以及结果均保留两位小数,小数点后的第三位四舍五入)。若最高分值出现两个及以上投标人时,由招标人确定中标单位。
(2)、本次招标总分为100分,其中投标报价 70分,技术标 20分 ,综合信用 10分。
1、首先由评标委员会对投标文件的有效性进行评审,对没有响应招标文件提出的所有实质性要求和条件的,和存在七部委 12号令中第二十五条所列的重大偏差的投标文件,均作废标处理。
2、然后,由评标委员会根据以下评分标准对合格标书进行综合评分。
①、投标报价分值计算(70分)
投标单位应理性报价,公平竞争。投标报价高于招标人的招标控制价的,按招标文件要求作废标处理。
基准价的确定:以有效投标文件的评标价算术平均值为 A(若 7≤有效投标文件≤10家时,去掉其中的一个最高价和一个最低价后取算术平均值为 A;若有效投标文件≥10家时,去掉其中的二个最高价和二个最低价后取算术平均值为 A),则:基准价C=A×K,
K值的取值范围为95%、96%、97%。
K值在开标前由投标人在全体投标人的监督下随机抽取确定。
评标委员会在评标报告上签字后,上述评标基准价不因招投标当事人质疑、投诉、复议以及其他任何情形而改变。投标价等于评标基准价的得满分70分,评标价偏离评标基准价的相应扣减得分,评标价相对评标基准价每偏高1%扣0.3分,每偏低1%扣0.3分,偏离不足1%的,按照插入法计算得。
②、技术标分值计算(20分)
评标委员会对各投标人的技术标进行合理性评审,评审施工方案按下列内容逐项评审计分,如发现施工方案中有缺陷,有可能影响正常施工或影响工程质量、施工进度的,给予扣分。评委扣分时应详细写明缺陷内容,扣分要合理,技术标如未判定为不合格,则技术标得分不得低于该项分值的70%(不含答疑)。统计技术标得分时,在技术标评标委员会成员中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后再进行平均(含答疑)。
⑴、总体概述:施工组织总体设想、方案针对性及施工段划分;(1.5分)
⑵、施工现场平面布置和临时设施、临时道路布置;(1.5分)
⑶、施工进度计划和各阶段进度的保证措施;(2分)
⑷、各分部分项工程的施工方案及质量保证措施;(2.5分)
⑸、安全文明施工及环境保护措施;(2分)
⑹、项目管理班子的人员配备、素质及管理经验;(1.5分)
⑺、劳动力、机械设备和材料投入计划;(1.5分)
⑻、关键施工技术、工艺及工程项目实施的重点、难点和解决方案;(3分)
⑼、冬雨季施工、已有设施、管线的加固、保护等施工情况下的施工措施;(1.5分)
⑽、新技术、新产品、新工艺、新材料应用。(1分)
⑾、答疑(2分)
评标委员会根据工程特点、技术要求提出疑问,由投标项目经理针对本工程特点进行回答,评标委员会根据项目经理的回答进行评分。若投标申请人项目经理未亲自参加投标答疑,则此项以零分计算。
投标人在镇江市建筑市场综合信用评价合计分值乘以0.1即为该投标人综合信用得分。(以总承包资质为主项的建筑业企业,其增项的其它资质在招投标时信用考核得分为本企业信用考核分乘以0.85。以专业承包资质为主项的建筑业企业,其增项的专业承包资质在招投标时信用考核得分为本企业信用考核分乘以0.9)
定标方法:由评标委员会根据评标结果依序推荐3家中标候选人,招标人根据评标结果,确定第一中标候选人为本工程的中标人。第一中标候选人放弃中标、因不可抗力提出不能履行合同,或者未按本招标文件规定提交履约保证金的(或应提交中标差额保证金而未提交的),则第二中标候选人为本工程的中标人;第二中标候选人因前款规定的同样原因不能签订合同的,则第三中标候选人为本工程的中标人
11、差额保证金:工程施工招标的中标人除应当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标准提交履约保证金外,若中标价比有效投标报价平均值低5%以上,则中标人还应当在合同签订之前按照中标价与有效投标报价平均值之差向招标人另行提交中标差额保证金。若中标人未按时交纳履约保证金和差额保证金,则招标人将视同其放弃中标,并按苏建招[2009]140号文件进行处理。
12、凡参加本工程投标的外地施工企业,需在开标前到镇江市行政服务中心住建局窗口办理外地企业进镇备案手续(联系电话***
13、付款条件:竣工验收支付至60%;余款工程竣工两年内付清,其中第一年支付20%,第二年支付20%;本项目的所有农民工工资支付、材料款支付以及其他费用,投标人不得以任何理由牵涉至招标人。
电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