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入日期: | 2014.03.0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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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止日期: | 2014.03.10 |
地 区: | 新疆维 |
单一来源采购公示
一、采购人: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地方志编纂委员会 二、采购项目名称和内容: 数字化新疆方志库二期项目——地方志成果数字化。主要包括首轮出版的《新疆通志》88部,地州市、县市区志107部,《新疆年鉴》28部,以及部分出版的第二轮地方志成果和地情书,共计近3亿字。 资金自筹。 三、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的原因及相关说明: 数字化新疆方志库项目分两期建设。其中一期项目于2011年由北京紫光新华技术开发有限公司实施,主要为数据库软件及主体页面设计,该项目已实施完毕。即将实施的二期项目主要是将近3亿字的地方志成果数字化,要求将数字化后的所有数据和文字必须能够对接和储存到该项目一期工程所建设之紫光地情资料库中,且必须符合该项目一期工程所建设之紫光网站CMS系统的录入要求,并能无缝对接和储存在紫光网站数据库中,实现紫光网站系统对所有数字化资料的使用和发布。
四、拟定的唯一供应商名称、地址: 供应商名称:北京紫光新华技术开发有限公司 地址:*** 电话:*** 五、专业人员的论证意见: 北京紫光新技术开发有限公司致力于文化领域的信息化建设已有十余年,积累了很多经验,并依托清华背景拥有较好的研发团队和软件技术基础。公司目前拥有二十余项软件专利,并且获得国家认证的双软资质,同时是北京市高新技术企业,在全国新闻出版和史志编纂领域有超过两百家用户,实力较强。尤其与新疆地方志编委会合作多年,熟悉新疆地方志信息化设备的诸方面,并成功完成数字化新疆方志库一期项目建设。该公司是数字化新疆方志库二期项目建设即地方志成果数字化建设合作对象的最佳选择。 (一)人民日报技术局原总工程师、中国报协电子技术委员会原主任王振铎,高级工程师,电话13901161687; (二)新疆日报社技术保障部王惠正处长,工程师,电话13809910332; (三)上海地方志办公室信息技术处处长黄文雷,高级工程师,13611807326; 六、公示期限: 根据《关于转发财政部<政府采购非招标采购方式管理办法>的通知》(新财购[2014]2号)第四章第三十八条要求,公示期不少于5个工作日,即2014年3月4日起至3月10日止。 采购办联系人:包文泉 联系电话*** 采购单位联系人:李卫东 联系电话***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地方志编纂委员会 2014年3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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