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编号: | GDC-2014021112572295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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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日期: | 2014.02.11 |
截止日期: | 2014.02.17 |
招标业主: | 中华人民共和国福建出入境检验检疫局 |
招标代理: | 中央国家机关政府采购中心 |
地 区: | 福建省 |
内 容: | “高压灭菌锅 Hirayama HVE-50 套 1”等 |
公告日期: | 2014-02-11 13:55:08 | ||||
项目名称: | 中华人民共和国福建出入境检验检疫局高压灭菌锅采购项目 | ||||
项目编号: | GDC-20140211125722958 | ||||
中央国家机关政府采购中心受采购单位 中华人民共和国福建出入境检验检疫局委托, 对下列货物及服务进行网上电子政府采购,现邀请合格投标人进行网上竞价。 | |||||
采购项目信息 | |||||
采购单位: | 中华人民共和国福建出入境检验检疫局 | 开始日期: | 2014-02-11 13:55:08 | ||
联系人*** | *** | 截止日期: | 2014-02-17 13:55:08 | ||
联系电话*** | *** | 送货地点: | 福建省福州市鼓楼区湖东路312号 | ||
联系邮件: | zfcg2@fjciq.gov.cn | 到货时间: | 采购结果公告后 44天内到货 | ||
剩余时间: | 签约时间: | 成交公告发布后30个工作日内签署合同 | |||
资质要求: | (一)竞价人是经厂商或国内总代理(已由厂商授权)许可经销产品的合法经销商或代理商(不接受针对本项目编号的授权),确保投标产品是通过正规合法渠道提供的原装原厂正品。到货时,应提供产品的售后服务函和原厂证明。(二)限福建供应商或在福建有销售服务网点的外地供应商参与竞价。(三)竞价人须提供以上2项资质要求的相关证明文件、所投标产品厂商售后服务承诺书、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有效年检)、税务登记证等扫描件,并随附件上传,原件备查。 供应商在竞价时,须根据资质要求中的内容以附件形式上传相关资质证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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需求附件: | 2014021113000364939.doc | ||||
采购商品信息 | |||||
商品分类 | 参考品牌 | 规格型号 | 单位 | 数量 | 基本描述 |
高压灭菌锅 | Hirayama | HVE-50 | 套 | 1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