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入日期: | 2014.02.10 |
---|---|
截止日期: | 2014.03.05 |
招标代理: | 中国远东国际招标公司 |
地 区: | 吉林省 |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长春空港经济开发区湖畔嘉园1KV配电工程项目已由 相关部门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长春空港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工程规模:新设电缆分接箱18套;新设VLV22-0.6/1kv4芯低压电缆22000米,穿管敷设。
2.2 招标范围:经审查合格的除招标人特殊说明外的设计图纸全部内容;
2.3 工程建设地点: 长春空港经济开发区;
2.4 工期:合同签订后30天内完成。
2.5 工程质量要求:达到国家工程现行施工验收规范合格等级标准。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申请人须具备送变电工程专业承包企业叁级及以上资质,投标人必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 项目经理须是申请人本企业职员(以项目经理证上的工作单位或企业员工参保证明为准),具备相应资质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否则按废标处理。
3.3 单位负责人***
3.4 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3.5 外省投标企业需按照吉建管[2011]32号文件办理相关入境备案手续后方可参加投标。
3.6 拒绝列入政府不良行为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14年 2月 10日至 2014年 2月 14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 9时至 11时,下午 13时至 16_时(北京时间,下同),在 九台市行政服务中心三楼中国远东国际招标公司窗口处持法人营业执照(副本)、资质证书(副本)、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法人授权委托书、项目经理证、被授权人身份证(要求以上为原件查看后带走,复印件一份加盖公章存档)购买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1000元,售后不退。图纸押金 500元,在退还图纸时退还(不计利息)。
4.3 邮购招标文件的,需另加手续费(含邮费 ) 100元。招标人在收到单位介绍信和邮购款(含手续费)后 2日内寄送。
4.4 投标保证金为 50,000.00元人民币;投标保证金须在 2014年3月4日24时前由投标申请人公司银行账户转入中国远东国际招标公司吉林省办事处账户(须注明项目名称)。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14年3月5日13:30时,地点为 九台市行政服务中心五楼会议室。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 中国招标网和九台市行政服务中心上发布。
七.联系方式
招标人: 长春空港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联系人***
电话:***
招标代理机构: 中国远东国际招标公司
地址:***
联系人***
电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