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入日期: | 2014.01.2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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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止日期: | 2014.01.28 |
招标代理: | 河南省大成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
地 区: | 河南省 |
1、招标条件
潢川县广播电视村村通工程器材采购项目已由相关部门批准,建设资金为财政资金。招标人为潢川县广播电视服务中心,代理机构为河南省大成工程咨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受委托人委托,对该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
2.1项目名称:潢川县广播电视村村通工程器材采购项目
2.2采购编号:潢公采( 2014) 001号
2.3招标内容:光发射器、光放大器、光接收器、干线放大器、机顶盒、光缆、电缆、钢绞线、铁件等
2.4供货及安装期:签订合同后 120日历天
2.5质量要求:合格
2.6资金来源及落实情况:财政资金,已落实
2.7标段划分
第一标段:机顶盒
第二标段:干线放大器、电缆、钢绞线、铁件等
第三标段:光缆、光发射器、光放大器、光接收器等
(具体内容以招标文件为准)
3、投标人资格要求:
投标人资格必须符合下列要求:
3.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
3.2投标法人必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具有合格的营业执照 ,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为:广播电视器材;
3.3具有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投标产品须具有广电总局入网许可证、产品质量检验合格证书等;
3.4代理商(经销商)需提供厂家授权书,同一型号、同一品牌只接受一家代理商报名,以报名先后顺序为准;
3.5投标货物必须符合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和专业标准、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完善的售后服务体系,并能承担采购项目的供货能力和服务。
4、报名及招标文件发售信息:
4.1报名及招标文件购买时间: 2014年 1月 23日至 2013年 1月 28日(法定节假日除外),上午 8: 30- 11: 30,下午 14: 30- 17: 00(北京时间),在信阳市行政服务中心四楼窗口报名并领取招标文件。
4.2报名时需提供企业法人授权委托书及被委托人身份证原件,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产品授权书(经销商适用)、广电总局入网许可证、产品质量检验合格证书等。(上述资料报名时查验原件,留装订成册的复印件一套并加盖公章)
4.3招标文件费, 500元 /份,售后不退。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和地址:***
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联系方式***
招 标 人 :潢川县广播电视服务中心
代理机构:河南省大成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联 系 人***
联系电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