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政府集中采购机构:长春市政府采购中心 |
二、采购人:长春市中心血站 |
三、项目名称:长春市中心血站信息化系统采购项目 |
四、采购预算:本项目的采购计划编号:2012-10-3861-Z02 |
计划编号 |
预算总额(元) |
预算内资金(元) |
预算外资金(元) |
自筹资金(元) |
2012-10-3861-Z02 |
1000000 |
100000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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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资格审查方法:资格后审 |
六、投标有效期:为 90 日历天(从投标截止之日算起) |
七、答疑会时间:2014 年 01 月 28 日 10 时 00 分 |
八、答疑会地址:*** |
*** |
十、发放标书起始时间:2014 年 01 月 23 日 15 时 00 分 |
十一、发放标书截止时间:2014 年 02 月 19 日 09 时 00 分 |
十二、发放标书地址:*** |
*** |
十四、投标截止时间:2014 年 02 月 19 日 09 时 30 分 |
十五、投标地址:*** |
*** |
十七、开标地址:*** |
*** |
十九、交货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
二十、付款方式: |
分期付款 项目验收合格后支付全款的70%,一年后支付剩余3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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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十一、交货期:采购合同签订后 15 天内进行安装,45个工作日安装完工交付使用 |
二十二、投标人资质要求:1、投标供应商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和相关法律、法规及相应规章的规定;2、供应商应具备系统集成三级以上(含三级)资质证书。 |
二十三、货物质量要求:符合国家相关行业标准 |
二十四、售后服务:1.供应商应在采购人提出现场服务要求时的24小时内到达现场。 2.项目服务人员应提供7*24小时远程服务。 3.供应商对于服务的请求,须在2小时内响应,一般问题24小时内解决,对于重大问题不能超过72小时。 4.提供终身服务支持。 5.提供培训服务支持。 |
二十五、投标保证金:10000元 |
二十六、评标方法:综合评分法 |
二十七、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 |
联系人*** |
*** |
联系电话***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