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团风县2014年度城区道路改造工程招标公告

招标文件下载
信息发布日期:2014.01.03 标签: 湖北省招标 
招标编号:HY20140102
加入日期:2014.01.03
截止日期:2014.01.09
地 区:湖北省
 
招标公告正文
团风县2014年度城区道路改造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一、招标条件
团风县2014年度城区道路改造工程已由团风县发展和改革局批准立项。招标人已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完成了进行工程施工招标前的所有批准、登记、备案等手续,基本具备进行招标的条件。现决定对该项目的工程施工进行公开招标择优选定承包人。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建设内容:团风县2014年度城区道路改造工程;预计投资约10000万元;
2、招标范围: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涵盖范围;
3、本工程施工地点:城区阳枫线、乌林街、利民路;
4、开工日期:2014年2月,工期为180日历天;
5、工程质量要求达到国家施工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三、参加本次投标的投标申请人资格要求
1、参加本次报名的投标申请人必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或以上资质的施工企业。同时,投标申请人应成为“团风招标采购网”网员及“团风县招投标协会”单位会员。
2、投标申请人须出具团风县人民检察院出具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方可对“团风县2014年度城区道路改造工程”施工招标提出投标申请。(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电话:13971710246;联系人***
本项目施工负责人***
3、投标企业2014年度第一次进入团风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投标时,须由企业法定代表人持本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法人证书,携带企业公章到团风县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亲自盖章、亲笔签名作出承诺,承诺书一式两份。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1、投标申请人请携带企业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和被委托人的有效身份证、拟派项目负责人***
2、报名时间为2014年1月3日至2014年1月9日每日上午8:30至11:00,下午2:00至4:30止(节假日除外)。
3、报名截止时间:2014年1月9日下午4:30止。
4、报名地点:团风县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团风县政务服务大楼六楼)。
5、报名方式:现场报名与网上报名同步进行,仅进行现场报名不进行网上报名或仅进行网上报名不进行现场报名,均被认定为报名无效。
(一)投标人网上注册:投标人参与本项目投标,应在团风县公共资源交易网注册,并经审核通过,注册流程详见《团风公共资源交易网》(网址:http://www.tfzb.net )网上操作指南,网上注册联系人:汪成,联系方式***
(二)现场报名:投标人持相关资质证明材料在前款规定的时间地点进行现场报名登记,并交纳招标文件资料费。
(三)网上报名:投标人持代理公司出具的招标文件资料费收据备查联到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一室领取密匙,登陆《团风公共资源交易网》(网址:http://www.tfzb.net )进行网上报名。
6、本项目招标文件资料费为1200元,电子版图纸(光盘)为200元,售后不退。图纸按每张20元押金收取。
五、审查方式
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
六、投标文件的递交
1、投标文件经密封后,在北京时间 2014年1月23日上午9:00时以前送至招标人(递交地点:团风县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团风县政务服务大楼六楼公共资源交易大厅(一))。申请书封皮上应清楚地注明“团风县2014年度城区道路改造工程施工招标投标文件申请书”字样。
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3、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为2014年1月 23日上午9:00时止,招标人将于北京时间2014年1月23日上午9:00时举行开标会议。
七、其它事项
1、本项目招标代理费用、公证费、农民工工资保证金费用届时由中标单位在领取中标通知书之前按有关收费文件支付;
2、本项目的投标保证金为200万元,诚信保证金3000万元(与投标保证金同步递交)。投标保证金及诚信保证金需从投标企业的基本帐户转账到团风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投标保证金专户,转帐时请注明“团风县2014年度城区道路改造工程”字样(递交账户户名为:团风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帐号为:42001677908053002622;开户行为:中国建设银行黄冈市分行团风支行。投标保证金及诚信保证金只接受投标企业的基本帐户转账,退还只对投标企业的基本帐户转账);投标保证金及诚信保证金递交截止时间为2014年1月9日下午4:30前,以到账时间为准;未按规定时间提交的作自动弃权处理;
3、本项目的履约保证金为合同价格的10%,在领取中标通知书后两日内递交到团风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指定专用账户。
4、有关本项目投标的其他事宜:
(1)本项目无预付款。招标人将以位于湖滨路以北县地税局以西区域地段约72.87亩及和谐路至人民路以北钢材大市场以西区域地段约73.3928亩国有土地出让金支付本项目工程款(依据县规划设计院出具的初步方案,湖滨路以北县地税局以西区域地块的技术指标为:商住用地,容积率<2.2,建筑密度<25%,绿化率>35%;和谐路至人民路以北钢材大市场以西区域地块的技术指标为:商住用地,商住比例为10%,容积率﹤2.2,建筑密度<30%,绿化率>35%,商业建筑面积占总面积比例<10%,停车位0.75个/户(地上车位占总车位数比列<15%),公共服务设施配套按国家相关技术规划执行。建筑后退道路红线要求,人民路不小于6米,和谐路不小于5米,其他道路不小于3米)。该宗地使用权另行组织拍卖,拍卖时间在2014年12月底之前进行,土地拍卖的起始价格以评估价为基础,上升幅度不超过20%。本项目的中标人必须参与该地块竞买,如中标人竞得该地块,其土地出让金抵付工程款;如第三方竞得该地块,其土地出让金用于支付本项目工程款;如土地出让金低于项目审计决算金额,低于部分由县政府货币支付给中标人,如土地出让金高于项目审计决算金额,高于部分由中标人货币支付给县政府。
(2)中标人中标后应迅速签订施工合同并进场动工建设,如拒签施工合同或不按合同约定施工,县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将取消该企业在团风县备案资格、取消在团风投标资格两年、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并上网公示。
八、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团风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代 理 机 构:武汉宏宇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办 公 地 址:***
联 系 电 话***
日 期:2014年1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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