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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01.03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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淮安清河实验学校小学教学楼工程招标公告
信息发布日期:2014.01.03 标签:
江苏省招标
加入日期:
2014.01.03
截止日期:
2014.01.24
地 区:
江苏省
招标公告正文
1、 淮安市清河区教育局的 淮安清河实验学校小学教学楼工程已经 淮安市清河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批准建设,工程所须资金来源是 国有,现已落实。现进行公开招标,本工程对投标报名人的资格审查,采用 资格后审方法选择合格的投标申请人参加投标。
2、 江苏策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受招标人委托具体负责本工程的招标事宜。
3、工程概况:
1)、标段名称 : 淮安市清河实验学校小学教学楼工程
2)、工程地点: 淮安市清河实验学校
3)、工程类型: 办公用房
4)、建设内容: 土建、安装施工
5)、结构类型: 框架结构
6)、工期要求: 200日历天
7)、工程合同估算价: 1100.00万元
8)、招标内容: 图纸中设计的全部内容
4、报名方式:招标文件发放起始时间与招标公告公开发布时间同时进行。本工程公告发布之日起接受投标申请人报名,同时向投标申请人发售招标文件。请申请人于 2014年 1月 3 日至 2014年 1 月 22 日,登录淮安招投标网 www.haztb.gov.cn进行网上报名并下载招标文件。下载招标文件费用 505元。
5、本工程不接受现场报名。
6、申请人应当具备的主要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
(2)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 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
(3)企业没有因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以及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
(4)企业的资质类别、等级: 具有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项目经理的资质等级: 具有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建筑工程专业)及项目经理安全生产考核B类证;
(5)本工程拒绝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投标;
(6)资格预审申请书中的重要内容没有失实或者弄虚作假;
(7)企业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并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
(8)项目经理无在建工程,或者虽有在建工程,但合同约定范围内的全部施工任务已临近竣工阶段,并已经向原发包人提出竣工验收申请,原发包人同意(并经招标办备案)其参加其他工程项目的投标竞争;
(9)开标时的授权委托人和建造师必须为本单位职工,并提供与企业签定的劳动合同,且提供《职工养老保险手册》或《社会保障卡》内附企业2012年7月以来连续六个月为其缴纳的养老保险缴费清单或收费部门为其出具的相关证明材料;
(10)投标人应提供检察机关出具的近三年内无行贿犯罪档案记录证明材料(具体详淮检会〔2011〕3号文《关于在全市招投标领域引入行贿犯罪档案查询机制的通知》);
(11)市场准入证明(江苏省建筑业企业信用管理手册或投标许可证需经淮安市市场管理处备案);
(12)淮安市工程造价管理处办理的《淮安市建筑工程发承包计价手册》;
(13)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7、资格后审的审查(网上审查):
招标人委托本工程评标委员会实施投标人资格审查。投标单位必须在投标截止日前将以下材料在淮安市市招投标交易中心录入(不再需要携带原件到现场备查,电子投标文件中自动连接企业诚信库):营业执照、资质证书、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项目负责人的资格、注册证书及《建筑施工企业项目负责人***
8、确定潜在投标人的方法:本工程将邀请所有参加报名的投标申请人参加投标。
如果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申请人不足3家时,则重新发布招标公告。
9、投标文件的递交
(1)申请截止时间为 2014年 1 月 24 日 上 午 9 时 00 分,地点为 淮安市招标投标交易中心三楼开标 二 室(淮安市深圳路16号);
(2)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10、评标细则:
本工程评标方法采用 综合评分法。
11、投标申请人获取招标文件后放弃投标的,除不可抗力情况外,招标投标行政监督部门应当在网上予以公告3个月。在公告期间,其它政府投资项目的招标人可以据此不接受其投标。
12、招标人地址:***
联系人: 王伟平 电话:***
招标代理机构地址:***
联系人: 沈工 电话:***
13、有下列行为之一的投标人,本工程不接受其参加投标:
1、有违反法律、法规行为,依法被取消投标资格且期限未满的;
2、因招投标活动中有违法违规和不良行为,被有关招投标行政监督部门公示且公示期未满的;
14、本公告发布法定媒体 :江苏建设工程招标网
15、本招标公告的发布时间为: 2014年 1 月 3 日至 2014年 1 月 22 日。
备注:网上资格审查中,上传图文无法识别的不予承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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