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公示龙岗区环境保护和水务局《深圳市龙岗区创建国家生态区
技术文件》编制项目采购方式的公告
根据深龙财函【2012】62号文和《深圳经济特区政府采购条例》相关规定,现将龙岗区环境保护和水务局《深圳市龙岗区创建国家生态区技术文件》编制项目拟采用的采购方式公示如下:
项目名称
采购预算
采购需求
拟采用的政府采购方式
拟推荐的供应商名单
申请理由
龙岗区环境保护和水务局《深圳市龙岗区创建国家生态区技术文件》编制项目
420万元
详见
附件
单一来源
中国环境科学研究院
《深圳经济特区政府采购条例》第二十一条第一款第四项
现对以上内容公示5个工作日,如对该项目拟采用的政府采购方式有异议,请说明理由并将有关意见于2013年12月25日18时前以传真(加盖公章)的方式反馈至深圳市龙岗区财政局。
联系单位:深圳市龙岗区财政局
地址:***
联系电话***
传真:***
2013年 12月 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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