银川车站招标办公室拟对采购便携式信号灯项目进行招标,请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及时与银川车站联系。
一、采购项目名称:便携式信号灯
三.供应商资格:
1.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注册资金不低于人民币50万元,有供货能力及承担项目能力,资信良好并具有以下证照: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等;
2.报价人不是所报产品(设备)制造商或总代理商的必须是所投产品(设备)的代理商或经销商,且具有制造商或总代理商出具的销售许可证书或者代理销售许可证书;
3.为了保证所供产品的质量和设备运行稳定性,所供设备须提供在同行业成功的应用业绩,并出具相关中标通知书或供货合同;
4.投标人所投设备必须满足技术需求书要求,产品必须提供出厂合格证、质检报告(需由优于二级计量及以上单位计量证书)。
5.此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价。
四.供应商投标书内容:
1.企业简介;
2.经年检合格的法人营业执照(当年有效,附年检记录);
3.税务登记证(国税、地税);
4.组织机构代码证(附年检记录);
5.具有有效期内银行资信证明和开户许可证;
6.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及居民身份证;
7.法人授权委托书及委托代理人居民身份证;
8.相关资质证书;
9.报价单
1 0.许可证书(生产、销售、安全、注册等相关证件);
11.售后服务承诺书等。
(以上资质复印件均需加盖投标方单位公章方为有效)
五.招标评审(评标)原则:同等质量低价中标原则。
六.报名、投标地点和截止时间:银川车站招标办公室,截止时间2013年12月18日下午18时00分。
七.标书要求:投标书一式叁份(正本壹份、副本贰份),胶印成册。
八.其他:
1.招标会议召开时间另行通知,届时邀请所有报价(投标人)代表及监督人员参加;
2..标书不做经济合同使用,开标后,招标方将与成交(中标)人签订正式经济合同;
3.本次招标仅限于在兰州特路局物资采购商务平台注册并经审核通过的供应商参与。
九.联系方法***
1.地址:***
2.项目负责人***
业务联系人:田睿 电话:***
银川车站招标办公室
二0一三年十二月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