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入日期: | 2013.11.29 |
---|---|
截止日期: | 2013.12.05 |
招标代理: | 宁夏正源招标有限公司 |
地 区: | 宁夏回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宁夏正源招标有限公司受彭阳县直单位的委托,对办公自动化设备采购项目采用竞争性谈判方式依法组织政府采购,现邀请具备供货和提供服务能力的供应商参加。
1.项目名称及标段划分
1.1项目名称:彭阳县2013年第四季度( 11月份)办公自动化设备集中采购项目
1.2标段划分:一个标段
序号
|
设 备 名 称
|
单位
|
数量
|
采购单位
|
1
|
台式电脑
|
台
|
2
|
彭阳县司法局
|
2
|
碎纸机
|
台
|
21
|
|
3
|
数码照相机
|
台
|
1
|
彭阳县地震局
|
4
|
电脑
|
台
|
10
|
彭阳县文化旅游广播电视局
|
5
|
笔记本电脑
|
台
|
1
|
|
6
|
照相机
|
台
|
1
|
|
7
|
摄像机广角镜头
|
个
|
1
|
|
8
|
多功能数码复印机
|
台
|
1
|
彭阳县发展和改革局
|
9
|
A3打印机
|
台
|
1
|
|
10
|
碎纸机
|
台
|
4
|
|
11
|
扫描仪
|
台
|
1
|
|
12
|
台式电脑
|
台
|
4
|
彭阳县交通运输局
|
13
|
笔记本电脑
|
台
|
2
|
|
14
|
一体打印机
|
台
|
2
|
|
15
|
激光打印机
|
台
|
2
|
2.项目编号
采购计划编号:彭政采计 2013年 090/091/092/093/094号
采购文件编号:NXZY/A131116
固(彭)交易采招【 2013】 43号
3.公告发布媒体
中固原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宁夏公共资源交易网、固原市政府网
4.供应商资格
4.1供应商基本资格条件:
( 1)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非法人参加的投标人必须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 2)营业执照副本;
( 3)税务登记证;
( 4)组织机构代码证书;
( 5)社会保障资金缴纳记录;
( 6)检察机关出具的有无行贿犯罪档案记录的书面告知函(告知函开具时间,自公告发布之日起至开标时间止)。
4.2供应商特定资格条件
代理商需按照要求提供生产厂家授权书 (原件,投标时提供 )。
报名时提供上述加盖投标单位公章的复印件;投标时提供原件审核。
5.公告及报名
5.1公告时间: 2013年 11月 29日至 12月 3日
5.2报名及招标文件领取时间: 2013年 11月 29日至 12月 3日 (节假日顺延 )[每天 8:00-12: 00, 14: 30-18:00]
5.3获取招标文件的地点:固原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或宁夏正源招标有限公司 。
6.获取招标文件的方式
6.1原则上标书费以现金方式当场提缴,无法当场提缴的,投标人必须以公司名义在规定时间内用转账方式提缴,超过规定时间一律不予受理。
6.2参加此项目的投标人如为外省市投标单位,鉴于路途遥远,不能及时在报名时间内及到指定报名地点领取招标文件的,可在上述时间将投标单位以上资格证明文件(复印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以电邮形式发送至我公司邮箱进行审查,发到邮箱后,需来电告知,经审查通过的供应商给予报名并发放招标文件。
注:在规定时间内未按以上程序进行报名登记及领取招标文件的供应商,投标一律不予接收。
6.3招标文件售价:招标文件每套售价300元整,售后不退。
7.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及地点
7.1投标截止时间: 2013年 12月 5日 9时整
7.2开标时间: 2013年 12月 5日 9时整
7.3开标地点:固原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8.采购单位及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采购人:彭阳县司法局
联系人:梁生强 电话:***
采购人:彭阳县地震局
联系人:杨新 电话:***
采购人:彭阳县文化旅游广播电视局
联系人:马存芳 电话:***
采购人:彭阳县发展和改革局
联系人:宋来功 电话:***
采购人:彭阳县交通运输局
联系人:王树禹 电话:***
地 址:彭阳县城
采购代理机构:宁夏正源招标有限公司
地 址:宁夏银川市解放西街 39号建发现代城银座 13层 1309室
联系人***
E- mail: nxwpl@163.com
电话 /传真:***
9.投标保证金请汇至:
户 名:宁夏正源招标有限公司
开户行:交通银行宁夏区分行营业部
账 号: 64130 11000 18010 15194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