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编号: | HYCG201303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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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日期: | 2013.11.15 |
招标业主: | 四川省眉山市洪雅县环境保护局 |
招标代理: | 洪雅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
地 区: | 四川省 |
采购项目名称 | 四川省眉山市洪雅县环境保护局空气自动监测站系统(1套)项目 | ||
采购项目编号 | HYCG2013033 | ||
采购方式 | 公开招标 | ||
行政区划 | 四川省眉山市洪雅县 | ||
公告类型 | 预公告 | ||
公告发布时间到公告截至时间 | 2013-11-15 14:30 到 2013-11-22 17:00 | ||
采 购 人 | 四川省眉山市洪雅县环境保护局 | ||
采购代理机构名称 | 洪雅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 ||
项目包个数 | 1 | ||
各包采购内容 | 附件 | ||
各包供应商资格条件 |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制度。 3、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 投标产品(SO2分析仪、氮氧化物分析仪、PM10、PM2.5)必须取得制造厂家或国内总代理授权书原件。 7、投标产品(SO2分析仪、氮氧化物分析仪、PM10、PM2.5)的设备生产厂家必须具有系统集成贰级及以上资质。 8、投标产品具有正式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计量器具型式批准证书(CPA)。 9、2011年至今,投标人及投标产品在四川省地区具有不低于2套环境空气自动监测站系统集成建设的业绩证明(开标时提供合同复印件,原件备查)。 注:(1)开标当日投标人须带所需提供的所有资质原件备查。 (2)如果有多家供应商以同一品牌同一型号产品参加投标的,应作为一个投标人计算,以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最低报价者为该品牌及型号产品的唯一有效投标人。 | ||
各包技术参数指标 | 详见附件 | ||
采购人地址和联系方式 | 洪雅县环境保护局 联系人:韩先生 联系电话*** | ||
采购代理机构地址和联系方式 | 洪雅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联系人:王先生 联系方式*** | ||
采购项目联系人*** | 王先生 联系方式***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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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