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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科园龙华苑老小区改造工程施工招标公告(资格后审)

信息发布日期:2013.11.06 标签: 江苏省招标 施工招标招标 改造工程招标 小区招标 
招标编号:YXS20131000307
加入日期:2013.11.06
截止日期:2013.11.21
招标代理:宜兴市招投标中心
地 区:江苏省
关键词: 施工招标 改造工程 小区
 
招标公告正文
项目编号:YXS20131000307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龙华苑老小区改造工程已由宜兴环保科技园经济发展局以中宜环科经审(2013)11号批准建设,招标人为宜兴市新园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建设单位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环科园新街街道
2.2工程规模:总造价约340万元
2.3结构类型:    /   
2.4合同估算价:约340万元
2.5计划工期: 90天
2.6招标范围:图纸设计范围内的市政、绿化、屋面改造、安装等
2.7标段划分:一个标段
2.8 质量要求:合格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    1 个标段投标。
3.4资格审查条件:
3.4.1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
3.4.2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
3.4.3企业没有因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以及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
3.4.4企业的资质类别、等级和项目负责人***
3.4.5资格审查申请书中的重要内容没有失真或者弄虚作假; 
3.4.6企业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并取得安全许可证;投标项目负责人***
3.4.7投标项目负责人***
3.4.8投标项目负责人***
3.4.9宜兴市内企业持有无锡市核发(或备案)的有效《江苏省建筑业企业信用管理手册》;
3.4.10宜兴市外企业持有宜兴市建管处(或市政处)签署意见的有效《外市进宜建筑业企业备案登记表》(详见宜建(2010)128号文件)。
3.4.11企业持有《宜兴市建设领域民工工资保障金管理手册》或宜兴市建管处盖章确认的《无锡市建设工程施工企业交纳民工工资支付保证金工作联系单》;
3.4.12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4.投标报名及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本工程不需要报名,请注意宜兴市招投标网“招标文件发放公告”,直接下载招标文件即可,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300 元,在开标时收取。
4.2网上答疑:本工程不集中组织答疑,投标人获取招标文件后如有疑问可以通过点击该工程招标公告后,在“疑问留言”区以不署名的形式提出,招标人或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解答并形成补遗文件在宜兴市招投标网“答疑公示”区公示。投标企业可以通过阅读宜兴市招投标网“投标人须知专栏”,以了解宜兴市政府投资工程招投标的一般规则。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 2013年 11月 21日 9时 00分,地点为宜兴市招投标中心开标1室(宜兴市陶都路115号建设局内)。
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3开标时须提交的原件:(1)企业营业执照副本(2)企业资质证书副本(3)无锡市核发(或备案)的有效《江苏省建筑业企业信用管理手册》(宜兴市内企业)或宜兴市建管处(或市政处)签署意见的有效《外市进宜建筑业企业备案登记表》(宜兴市外企业)(4)建造师注册证书(或相关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的押证证明)及《施工企业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5)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6)《宜兴市建设领域民工工资保障金管理手册》或宜兴市建管处盖章确认的《无锡市建设工程施工企业交纳民工工资支付保证金工作联系单》(7)投标人代表(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和投标项目负责人***
6.工程款(预付款、进度款)支付
工程经验收合格后付至工程合同价的60%,第二周年付款须在工程审计结束后付至审定价的80%,第三周年付至审定价的95%,余5%质量保修金,待质量保修期满后14天内付清。7.其它:
7.1有不良行为在公示期内被暂停投标资格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本工程投标。
7.2在江苏建筑业网(www.jscons.gov.cn)“建造师数量不满足资质标准企业曝光台”中公示的企业不得参加投标,如在投诉有效期内发现已经中标的,取消中标资格。
7.3投标项目负责人***
7.4中标后或施工期间更换的投标项目负责人***
7.5投标项目经理在《在锡执业建造师信用管理系统》中执业状态为“有在建工程”的,不论事实上是否完工,资审时均按有在建工程处理。
7.6评标时经官方网络查询投标项目经理有中标项目在计划工期内,但投标文件或提供的原件资料中无竣工证明的,资审时按在建工程处理。
7.7报名的投标项目负责人***
7.8投标人应慎重考虑选派一名投标项目负责人同时参加多个工程项目的投标竞争,如投标项目负责人在多个工程项目均中标的,只能按照不同工程项目中标通知书发出的时间先后,担任本企业最先中标项目的投标项目负责人***
7.9招标人要求提交的原件资料如在年检中或因其他原因无法提供,投标人需提供原件发证部门或年检部门出具的有效书面证明,标明有效期。如证明内容模棱两可、含糊不清或因原件资料在其他地方也要使用等,招标人不予认可。
7.10对于投标人的不良投标行为,相关行政主管部门将根据宜政发(2008)243号文件《宜兴市招投标市场准入管理暂行办法》作出相应处罚。
8.评标办法
详见附件
9.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宜兴市招投标网上发布。
 
 
 
 
 
 
 
 
 
 
10.联系方式
招标人:宜兴市新园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江苏宏翔工程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邮    编:    214200                  邮    编:   214200 
联 系 人:                            联 系 人***
电    话:                            电    话:    68660881     
传    真:                            传    真:    68660866         
电子邮件:                             电子邮件***
网    址:                            网    址: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账    号:                            账    号:                            
  2013  年   11月   6日   
 
 
 
 
 
 
 
 
 
 
 
 
 
 
 
 
 
 
 
 
 
 
 
附件:
评标办法
一、本工程采用单因素评标办法。
二、评标活动应遵循公平、公正、科学和择优的原则。
三、评标委员会应独立评审,不得采取相互协商、暗示、询问他人等方式影响其他评委评分。
四、无效投标文件一律不予以评审。
五、单因素评标法对技术标部分只作符合性评审,商务标分值为100分。
六、对商务标的评分有最低价法、次低价法和平均价法三种办法。具体在开标时随机抽取确定其中的一种办法。
七、商务标评审按下列步骤进行:
(一)在清标过程中要重点比对不同商务标二级子目等内容,如发现存在不该出现雷同情况、改变工程量清单等情况被判定为废标的,不作详细评审。
(二)除因投标报价高于公布的招标控制价或各工程分部分项费用高于公布的最高限值或措施费低于最低限值等被废标的外,对投标报价进行评审,以判定投标人的报价是否低于成本。
(三)对经初评确认的有效投标报价按随机抽取确定的评分办法细评。
八、对投标报价进行初步评审,以判定投标人的报价是否低于成本,应当按照下列规定指标予以确定:
(一)分部分项工程费
当各分部分项工程费低于相应的分部分项工程费加权平均值(Pi)规定的限值时,应视为低于成本价。
Pi=Ai*40%+Bi*60%*(100-Ki)/100
其中:Ai是符合规则的各分部分项工程费报价的算术平均值;
Bi是各分部分项工程费的标底值;
Ki是开标时现场随机抽取的对应于标底值的下浮率的点数(正整数)。
投标人各分部分项工程费报价低于对应的Pi规定的限值时(计算结果的小数点保留两位,四舍五入),该投标人的其他分部分项工程费报价仍纳入相应的其他分部分项工程费加权平均值的计算范围。
1、人工费
(1)投标人人工费报价低于所有投标人人工费报价平均值4%时,该报价不列入人工费投标报价平均值A1的计算范围。
(2)在上述评审基础上,计算出人工费投标报价算术平均值A1。
(3)以人工费标底总值B1为基数,在开标现场随机抽取确定下浮率的点数K1(K1的抽取范围在4-8中随机抽取)。在此基础上,计算出人工费加权平均值P1。
P1=A1*40%+B1*60%*(100-K1)/100
当投标人人工费报价相对于P1下浮超过4%时,应视为低于成本价。
2、材料费
(1)投标人材料费报价低于所有投标人材料费报价算术平均值的3%时,该报价不列入材料费投标报价算术平均值A2的计算范围。
(2)在上述评审基础上,计算出材料投标报价算术平均值A2。
(3)以材料费标底总值B2为基数,在开标现场随机抽取确定下浮率的点数K2(K2的抽取范围在4-8中随机抽取)。在此基础上,计算出材料费加权平均值P2。
P2=A2*40%+B2*60%*(100-K2)/100
当投标人材料费报价相对于P2下浮超过4%时,应视为低于成本价。
3、机械费
(1)投标人机械费报价低于所有投标人机械费报价算术平均值的8%时,该报价不列入机械费投标报价算术平均值A3的计算范围。
(2)在上述评审基础上,计算出机械费投标报价算术平均值A3。
(3)以机械费标底总值B3为基数,在开标现场随机抽取确定下浮率的点数K3(K3的抽取范围在14-18中随机抽取)。在此基础上,计算出机械费加权平均值P3。
P3=A3*40%+B3*60%*(100-K3)/100
当投标人机械费报价相对于P3下浮超过8%时,应视为低于成本价。
4、管理费
(1)投标人管理费报价以低于所有投标人管理费报价算术平均值的12%时,该报价不列入管理费投标报价算术平均值A4的计算范围。
(2)在上述评审基础上,计算出管理费投标报价算术平均值A4。
(3)以管理费标底总值B4为基数,在开标现场随机抽取确定下浮率的点数K4(K4的抽取范围在16-20中随机抽取)。在此基础上,计算出管理费加权平均值P4。
P4=A4*40%+B4*60%*(100-K4)/100
当投标人管理费报价相对于P4下浮超过10%时,应视为低于成本价。
5、利润
下限以利润标准等于零为限,但不得采用负利润投标报价。
当投标人的上述五项中的任一投标报价被视为低于成本价的,不得推荐为中标侯选人。
(二)措施费
投标人措施费报价不得低于标底值的70%,否则视为低于成本价。
除安全文明施工费等不可竞争费用外,原则上由投标人根据拟建工程特点、施工方案或施工组织设计,结合自身实际自行确定,但措施项目内容和数量应与技术标书施工组织设计的内容和数量相一致。当采用新方法、新工艺、新材料施工时,应当在投标文件中提供合理的施工方案、内容和数量等分析依据。
(三)不可竞争费、规费和税金
严格按有关规定计算,不得浮动。
九、对经初步评审确认的有效投标文件,按随机抽取确定的一种办法进行详细评审。
1、平均价法
⑴评标基准价=所有有效投标报价的算术平均值*N%。其中:N的取值范围为97、98、99,在开标会现场当众随机抽取。
⑵报价等于评标基准价的得满分,比基准价每上浮或下浮1%均扣1分;不足1%的,按照插入法计算(分值保留二位小数)。
⑶计算错误1分(本项目为扣分项目)
投标文件出现需评标委员会修正的计算错误,每条扣0.2分,最多扣1分。
2、最低价法
⑴以所有有效投标报价中的最低报价为评标基准价得满分。其余报价与之相比每上浮1%扣1分。不足1%的,按照插入法计算(分值保留二位小数)。
⑵计算错误1分(本项目为扣分项目):
投标文件出现需评标委员会修正的计算错误,每条扣0.2分,最多扣1分。
3、次低价法
⑴以所有有效投标报价中的次低价为评标基准价得满分。其余报价与之相比每上浮或下浮1%均扣1分。不足1%的,按照插入法计算(分值保留二位小数)。
⑵计算错误1分(本项目为扣分项目)
投标文件出现需评标委员会修正的计算错误,每条扣0.2分,最多扣1分。
说明:评标委员会在评标报告上签字后,上述评标基准价不因招投标当事人质疑、投诉、复议以及其它任何情形而改变。
十、按照得分高低确定不超过3名有排序的合格中标候选人。经评标委员会评审得分最高的投标人为排序第一的合格中标候选人。如得分最高的投标人得分相同时,则投标报价低的投标人为排序第一的合格中标候选人(次低价法除外,次低价法出现得分最高的投标人得分相同时,则投标报价次低的投标人为排序第一的合格中标候选人);如投标报价也相同,则抽签确定中标人。
十一、招标人按招标文件规定的定标办法确定中标人,中标人放弃中标、因不可抗力提出不能履行合同,或者招标文件规定应当提交履约保证金而在规定时限内未能提交的,招标人可以确定排序第二的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依此类推。
十二、本办法未尽事宜,由评标委员会依据有关法规研究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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