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入日期: | 2013.11.0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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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止日期: | 2013.11.19 |
地 区: | 盐城市 |
盐城师范学院紫外可见分光光度采购竞争性谈判邀请函(二次) 我校需采购紫外可见分光光度二套,具体要求如下: 一、采购仪器设备名称、技术参数要求 1、名称:紫外可见分光光度 2、数量:2套 3、技术参数: 设备名称:紫外可见分光光度计 设备用途:用作物质鉴定、纯度检查,有机分子结构的研究。在定量方面,可测定结构比较复杂的化合物和混合物中各组分的含量,也可以测定物质的离解常数,络合物的稳定常数,物质分子量鉴别和微量滴定中指示终点以及在高效液相色谱中作检测器等。 ①紫外可见分光光度计 1.1工作原理:双光束光谱仪。 1.2波长范围: 190-1100nm。 1.3杂散光:〈 0.01%T,在 220, 340, 370nm。 1.4波长精度: ± 0.1nm( D2峰 656.1nm)。 1.5波长重复性: < 0.05nm( D2峰 656.1nm)。 1.6带宽:固定 1nm(一台);可调 0.5, 1, 2, 4nm(另一台) 1.7光度计精度: ± 0.003A,under 1A, using NIST 930 filter 1.8光度计重复性: < 0.001A,在 1A 1.9基线漂移:〈 0.0001A/h(在 500nm, 2秒响应) 1.10基线平直: ± 0.001A 1.11噪声水平: < 0.00008A( 0A, 500nm, 2秒响应)均方根 ②数据处理及计算机 2.1 工作站电脑(主流高端 PC)。 2.2 Windows 7操作系统(能够满足最新 Windows操作系统)。 2.3. CPU至少双核 3.4GHz,内存 ≥4GB,硬盘 ≥ 500G,带独立显卡, 40倍速以上可 DVD刻录光驱, 22-inch高分辨液晶彩显(满足波谱仪工作站软件安装的要求)。 2.4 工作站软件:分析方法软件。包括动力学、酶活性分析软件、蛋白分析、核酸分析软件、单组分分析等 ③附件 3.1HP激光打印机。 3.2 3KVA山特不间断电源 3.3氘灯、坞灯各一个。 3.4石英比色皿一套。 ④技术及售后服务 4.1 设备安装:设备到货后,卖方按照用户通知的日期选派经验丰富的专家负责安装,调试。 4.2 验收标准:卖方须提供该设备出厂质量检测标准和试验方法,验收指标必须满足或优于标书的技术指标。 4.3 技术培训:安装后进行 2天的现场培训,内容包括仪器的技术原理、操作、数据处理、基本维护等,随后免费提供两人一周国内操作培训。 4.4 售后服务:仪器出现故障,在接到用户通知后 24小时内卖方须予以答复。如有必要,公司维修人员须在 48小时内抵达用户现场维修。重大问题或其他无法迅速解决的问题争取在一周内解决或提出明确解决方案。 4.5 保 修 期:主机和部件保修一年 (自设备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 ) 特别说明:以上所列技术参数可能仅参考了某一品牌产品,但不作为排除其它品牌中标的理由。 4、所有仪器设备(包括附件)均为正宗原装进口产品。 二、交货期要求 签订三方协议后 90天内供货到位。 三、参与竞争性谈判的投标人资质要求 投标人参与竞争性谈判时须提供: 1、投标人的中国大陆境内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或经工商部门注册的外国(地区)企业常驻代表机构登记证复印件。(须加盖投标人公章) 2、税务登记证复印件(须加盖投标人公章) 3、投标人代理所投仪器设备的外国公司的授权书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参与本次竞争性谈判的对象必须为此进口仪器设备的厂商、中国大陆或华东或江苏区域总代理。不接受仅针对我院项目授权的经销商参与竞争。 4、投标人的法人授权委托书及受托人身份证复印件。 5、正式签订合同时,所有复印件、传真件均需提供原件核对。 四、参与竞争性谈判的投标人提供的报价文件需按以下要求执行 1、仪器设备的技术参数、附件说明。 2、 2010年到目前与江苏高校成交的合同( 3份以上)扫描、传真件。 3、报价清单(一律按美元报价) 4、交货期 5、质保期及售后服务 6、质量保证承诺 7、签订合同时需提供报价文件原件、仪器设备彩页、合同原件(核对无误后退回)。 五、投标报价注意事项 投标人的报价为供货、运输、上门安装调试、培训、税金等所有费用的总报价。 六、交货方式 投标人须免费将设备送至招标人指定地点。 七、付款方式 所有进口仪器设备签订三方协议后,由外贸进出口代理公司垫资付款,货到我校指定场地,安装调试结束,运行良好并经验收合格后30个工作日内付合同总价的100%给外贸进出口代理公司。 八、确定中标候选人办法 招标人将综合比较产品的品牌、技术性能、质量、价格及供货商的售后服务承诺等,选择性价比优的产品。 九、废标条款 1、未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供资质材料或经审查不合格的; 2、投标文件未响应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的。 十、违约责任 拟参加竞争性谈判的单位须交纳 5000元诚信保证金,投标人中标后,中标人的诚信保证金转为履约保证金,未中标的投标人所缴纳的投标保证金在评标结束后当即退回。中标人应在公示后 7日内与我校国有资产管理处签订合同。如中标人不及时与我校签订合同,或中标人不能按期交货,或所供产品不符合合同约定,或因产品质量问题等导致验收不合格,中标人递交的 5000元履约保证金不予返还,同时,我校将视情况取消中标人供货资格、退货或拒付货款。 十一、递交投标文件的时间、地点 拟参加投标供货的单位请自带 500元投标费用(此费用不退)以及密封完整并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的报价文件(含资质材料)于 2013年 11月 19日 14:30前送至我校物资招标办公室。投标文件要求提供正本 1份,副本 4份。投标保证金以现金或汇款方式缴纳。以汇款方式的,汇到我校财务处,收款单位:盐城师范学院,帐号: 1109660609000007160,开户行:盐城市工商银行育才分理处。 十二、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 联系电话*** 联 系 人:刘老师
盐城师范学院物资招标办公室 二〇一三年十 一月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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