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项目编号:
华建施招 2013-47号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五华县公安监管场所(看守所、拘留所)工程,已由
五华县人民政府工作会议纪要(华府工纪〔2013〕75号文)和
五华县发展和改革局华发改〔2009〕 143号文及华发改〔2013〕127号文批准建设,建设单位为
五华县公安局,建设资金来自
上级拨款。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
工程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及招标范围
2.1工程规模:
1
、看守所:预应力砼管桩基础、框架结构二层,建筑面积4747.79m²;2、拘留所:预应力砼管桩基础、框架结构三层,建筑面积1855.84m²; 3、看守所业务用房:预应力砼管桩基础、框架结构四层,建筑面积2028.5m²;
2.2招标范围:
按设计图纸文件(含招标前修改设计)范围内的工程。
2.3招标参考价:
1、看守所:
约9495580元;2、拘留所:约3340512元; 3、看守所业务用房:约3854150元;总造价:约为 16690242元,
合并一个项目招标。
2.4工程地点:
五华县河东镇幸福山;
2.5建设工期
: 1、拘留所计划于2013年12月1日动工建设, 2014年7月30日竣工。2、看守所和业务用房计划于2014年8月15日动工, 2015年8月15日竣工;
2.6承包方式
: 按实结算下浮5%;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同时具有
房屋建筑
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以上(含三级)及消防工程专业承包三级以上(含三级)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的独立法人企业,其中投标人拟派的项目负责人***
房屋建筑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
省外企业及拟派项目负责人***
3.2信誉要求:
3.2.1、
“广东省建筑市场诚信信息平台”未有不良行为或行政处罚记录(处罚期内) 、“梅州市工程建设领域项目信息公开平台”未有不良行为或行政处罚(处罚期内)以及五华县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未有不良行为或行政处罚记录(处罚期内)的企业和建造师。
3.2.2、
投标人、企业法定代表人及拟派项目负责人***
3.3本次招标
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投标报名 本工程采取:
√来人报名(如下);□网上报名(报名办法详见交易中心网站)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均可报名参加该招标项目的投标。报名须提供的资料:
资料<一>:
4.1.1、
建设工程投标申请书(可从交易中心网站下载)
4.1.2、
五华县建筑业企业投标登记证
4.1.3、
项目负责人***
4.1.4、
项目负责人***
4.1.5、
项目负责人***
4.1.6、
项目负责人***
4.1.7、
项目负责人***
(
以上4.1.2~4.1.7项资料提供复印件,核查原件)
4.1.8、
企业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或其授权委托书
4.1.9、
企业注册地人民银行核准的基本存款帐户《开户许可证》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
4.1.10、
省外企业必须提交《进粤企业和人员信息备案登记表》(已在广东省住建厅办理了进粤企业和人员信息备案并获通过)
资料<二>:
4.1.11、
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原件核验后退回)。
4.1.12
、 法定代表人、项目负责人***
上述资料装订成册并由
项目负责人***
4.2报名时间:
2013年
11月
6日上午
9:00时至
11:30时(北京时间,下同),报名地点:
五华县建设工程交易中心。
2013年
11月
6日
15:00时对投标申请人资格进行符合性审查,审查结果将网上公告。
5
、招标文件的获取 √到指定地点购买(如下);□网上免费下载(详见交易中心网站)
合格投标人于
2013
年11月7-11日上午
9:00时至
11:30时,下午
2:30时至
5:30时到
五华县诚信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购买招标文件及相关资料,逾期作弃权处理。
6
、投标文件的递交和开标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
2013年
11月
27日
9:30时,提交到
五华县建设工程交易中心。逾期送达的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同时在
五华县建设工程交易中心举行开标评标会,
投标人的项目负责人***
7
、投标保证金
正式投标人应按招标文件规定提交投标保证金人民币
叁万元整。
8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
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五华县建设工程交易中心网站上发布。
招标人(盖章):
五华县公安局
办公地点:
五华县水寨镇华兴中路70号
联系人: 江先生 联系电话***
13923015618
招标代理机构(盖章):
五华县诚信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
五华县县城前进街建设大厦七楼
联系人***
曾先生 联系电话***
0753-4430323
日期: 2013年 11月 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