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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新水泥EMS项目大冶公司定量给料机安装招标公告

信息发布日期:2013.10.22 标签: 湖北省招标 武汉市招标 安装招标招标 水泥招标 
招标编号:HXC-HQ-IT-2013-23
加入日期:2013.10.22
截止日期:2013.10.29
地 区:武汉市
关键词: 安装招标 水泥
 
招标公告正文
华新水泥股份有限公司对EMS项目大冶公司项目所需设备进行国内公开招标。现邀请合格的投标人参加投标。
招标编号:HXC-HQ-IT-2013-23
一、投标人的基本条件
1、凡是在中国境内注册取得营业执照,能提供设备出口所需资料和证件,并符合本招标文件资质要求的制造厂、供应商,均可参加投标。
2、投标人必须具有履行本招标书所必需的财务、技术和生产能力,并能按本招标文件的要求供货。
3、具有所需的厂地,足够的制造、加工和检测设备,能按双方约定的交货日期全面完成购销合同;具有对投标设备的各种部件、组装件进行车间实验的设施;对设计、制造和安装的所有阶段,根据ISO9000标准采取了质量保证和控制,确保设计、制造和设备质量。
4、投标人需有两年以上的投标设备的生产经验,并有同类设备的供货业绩。
5、在经营过程中信誉良好,无违法经营和无不正当竞争行为。
二、招标设备内容:
定量给料机安装(详见第六部分)
三、招标设备技术参数与要求:
详见各包技术附件
四、安装期:检修期间
五、设备价款与支付办法
1、投标人的投标报价应含产品制造、包装、运输(含保险)费,指导配合安装调试、保修等。
2、投标报价为履行合同的固定价格。(主要材料及外购件注明厂家及价格)。
3、设备合同的付款:
合同生效后两周内需方向供方支付合同设备总价的20%作为预付款。
供方设备交货完成后需方向供方支付合同设备总价的60%。
供方的设备调试完成并签定《接受证书》后两周内,需方向供方支付合同设备总价的10%。
余下10%作为合同设备的质量保证金,需方在签定合同设备的《设备接收证书》一年后的一个月内向供方支付。
六、投标书要求
1、执行本投标文件第三部分“投标人须知”的规定。
2、投标人在报送投标文件时须附投标文件电子版并将电子文档上传至华新的网上招标平台。
七、投标保证金
本次招标投标方不需要交纳保证金,但投标方必须提供企业信用等级证明。
八、招投标安排
1、标书发放:
本招标将通过华新招标网,(http://biz.huaxincem.com/bid/home.do) 发出公告,有意愿的投标人通过本网注册,得到许可后可下载招标文件。
公告时间:2013年10月22日。
注册时间:2013年10月22日至2013年10月28日。
2、投标截止时间
截止时间:2013年10月28日下午5时30分。
3、投标地点
华新水泥股份有限公司总部
湖北武汉市光谷大道特1号国际企业中心5号楼
4、标书投递方式
投标书为电子文件和文本文件。
电子文件上传至华新招标网。
5、开标
开标时间:2013年10月29日下午2时00分。
地点:华新水泥股份有限公司总部,湖北武汉市光谷大道特1号国际企业中心5号楼
九、答疑:
1、联系方式***
联系人***
电子邮件***
电话:***
传真:***
地址:***
邮编:430074
2、答疑说明
截止时间:2013年10月28日下午5时30分。
投标人应当在截止时间前提出任何必要的问题,从而准确理解招标书并正确制作投标书。
提出的问题应当通过电子邮件的方式提交给上述联系人***
对问题的答复将通过电子邮件***
招标方有权不回答任何与本招标内容不相关的问题。
3、交流规则
为了保证招标的公正、客观性,所有问题和其它与投标相关的交流,必须以电子邮件的方式发送给指定的联系人***
投标人不允许就投标事项联系招标方关联人员,或擅自单独会见招标小组成员,否则可能导致废标。
投标人不允许采用不正当手段影响招标过程或结果,否则可能导致废标。
十、评标、授标
按技术和商务两个方面对投标人的经济实力、技术能力、履约能力、服务标准、投标报价、社会信誉及以往业绩等评价、排序,在开标后一周内确定中标单位。
中标的基本标准如下:
1、投标书符合招标文件的要求。
2、报价合理。
3、能提供最佳产品与服务。
招标方有权对选择标准保密,同时有权对收到的投标文件或其它材料的相关优缺点做独立判定。
对于投标人的任何信息不全的回复,招标方有权拒绝或不采纳。
投标人将会被通知是否授予合同,以及是否需要进行其它的讨论和谈判。在此阶段,招标人没有义务提供有关评标的任何细节,且不保证最终一定签订合同。
十一、招标人投标人的法律责任
见本招标文件第二部分“合同条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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