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工程的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估法”,由招标人依法组建的评标委员会根据投标报价、工程质量、施工工期、施工组织设计等 4个方面对投标文件进行综合评审,采取计分制,按照得分高低产生 3名中标候选人。招标人根据评标委员会提出的书面评标报告,依法确定中标人。
一、招标最低控制价的确定:
设低于最高投标限价的所有投标人投标报价的算术平均值为 A,若投标报价低于最高投标限价的投标人为 7家或 7家以上时,去掉其中的一个最高投标报价和一个最低投标报价后取算术平均值为 A。则:
招标最低控制价 C=A× K,
K值在开标前由投标人推选的代表随机抽取确定, K值的取值范围为 93%、 94%、 95%、 96%。
C值一经确定,在后续的评审中出现的任何情形都将不改变 C值的结果。投标报价低于招标最低控制价的,按废标处理。
评标委员会对所有参加投标的有效投标人 (低于招标最低控制价的投标人除外 )的资格对照招标文件资格后审要求提供的原件进行审查,只有通过资格审查的投标人方可进行下一阶段的评审。
审查以投标人提供的营业执照(副本)、资质证书(副本)原件;项目负责人的学历证书或职称证书原件;拟投入项目部主要组成人员【含项目负责人、项目技术负责人***
事业单位无需提供上述社保资料,但需提供社保部门出具的该单位及项目组人员事业性质证明原件。
评标委员会对投标人提供评审标准规定的有关证明和证件的原件对照资信标材料进行核验。投标人不能说明理由又拒不提供的有关证明和证件的原件的,经评标委员会认定该项评审因素不符合评审标准,作废标处理。投标人提供的资格审查资料必须保证复印件(扫描件)与原件一致,且复印件(扫描件)完整、清晰可辨,原件不得涂改,如有涂改需要加盖原签发单位公章,否则资格审查资料不予以通过。
三、开、清标情况评审:
评标委员会对开、清标(仅指室外广场铺装、园路工程,余同)过程中发现的情况予以评审,被认定为废标的不能进入下阶段评审。
四、参加详细评审投标人的确定:
开、清标情况评审无明显废标情形且投标报价不低于招标最低控制价的投标人的数量不多于 9家 (含 9家 )时,所有符合上述条件的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均参与详细评审;开、清标情况评审无明显废标情形且投标报价不低于招标最低控制价的投标人的数量多于 9家时 ,从符合上述条件的投标报价中由低到高选择 9家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参与详细评审 ,其余投标人的投标文件不再参与详细评审。
五、详细评审:
(一)投标报价 70分
1.有效投标报价:
1.1 投标报价符合招标文件、招标答疑文件的要求;
1.2 投标人的投标报价不低于企业成本价;
1.3 投标人的投标报价不高于最高投标限价;
1.4 投标人的投标报价不低于招标最低控制价。
2.报价分计算
2.1 参与详细评审的投标人的有效投标报价中最低报价的得 70分。
2.2 参与详细评审的投标人的有效投标报价与有效最低投标报价相比,每上浮 1%扣 0.3分,从 70分扣起,不足 1%时按插入法计算。
3.扣分约定
3.1室外广场铺装、园路工程部分
3.1.1评标委员会从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中随机抽取不少于 10%且不少于 10项的清单项目进行重点评审。投标人的主要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综合单价超出分部分项评标基准价± 30%的,每发生一项扣 0.1分,最多扣 0.4分。
分部分项评标基准价确定:取参与详细评审的有效投标报价的相应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综合单价的算术平均值。
3.1.2措施项目费用总金额超过措施项目费评标基准价± 30%的,扣 0.3分。
措施项目费评标基准价确定:取参与详细评审的有效投标报价的相应措施项目费总金额的算术平均值。
3.1.3每项分部分项工程量必须报综合单价,如有一项漏报,扣 0.2分(累计不超过 1分 )。
3.2绿化工程部分:
3.2.1评标委员会从苗木工程量清单中随机抽取 10项清单子目进行重点评审。投标人的苗木工程量清单综合单价超出苗木评标基准价± 30%的,每发生一项扣 0.1分,最多扣 1分。
苗木评标基准价确定:取参与详细评审的有效投标报价的相应苗木工程量清单综合单价的算术平均值。
3.2.2每项工程量必须报综合单价,如有一项漏报,扣 0.2分(累计不超过 1分 )。
3.2.3如投标文件中出现数量与综合单价相乘不等于合价的或合价之和不等于投标总价的,每有一项经评标委员会认定后扣 0.2分(累计扣分不超过 1分)。
(二)工程质量 5分
基本分 5分。
承诺招标文件规定的质量标准及目标的,得基本分 5分,不承诺招标文件要求的质量标准或目标的,按废标处理。
(三)施工工期 5分
基本分 5分。
承诺工期符合招标文件工期要求的,得基本分。承诺工期超过招标文件要求工期的,作废标处理。
1、施工组织设计 18分
施工组织设计须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无标志要求,对违反者作废标处理。评标委员会对投标人的施工组织设计进行评审,评审得分区间为 17-18分 ,以 0.01分为一个记分单位 ,依据本工程的评标规则进行计分、汇总。施工组织设计一般必须具备如下内容:
1.1 总体概述:施工组织总体设想、方案针对性及施工段划分;
1.2 施工现场平面布置图和临时设施、临时道路布置图;
1.3 施工进度计划和各阶段进度的保证措施;
1.4 各分部项工程的施工组织设计及质量保证措施(应特别注明苗木成活率的措施);
1.5 安全文明施工及环境保护措施;
1.6 项目管理的人员配备、素质及管理经验 (不得出现公司名称和人员姓名 );
1.7 劳动力、机械设备和材料投入计划;
1.8 关键施工技术、工艺及工程项目实施的重点、难点和解决方案;
1.9 季节性施工措施。
施工组织设计不得超过 100页,每超过一页扣 0.1分。
各投标人的项目负责人在接到通知后在规定的时间内到达指定地点,接受评标委员会要求其陈述及答辨测试。评标委员会对各投标人项目负责人陈述及答辨测试进行综合评分,得分范围为 1— 2分,以 0.1分为一个记分单位 ,得分计入总分。项目负责人***
四、其它
1、投标人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出现《盐城市市场廉政准入规定(试行)》限制情形的,按照规定予以废标处置。
2、经审查为虚假材料的,按相关法律、法规要求作废标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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