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编号: | ZJG20130800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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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日期: | 2013.08.03 |
截止日期: | 2013.08.07 |
地 区: | 江苏省 |
工程编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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ZJG2013080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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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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拆迁安置用房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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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人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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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家港市南丰镇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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代理机构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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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金港建设项目投资咨询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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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批准机关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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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家港市建设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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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所须资金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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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地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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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丰镇永丰村永钢大道南侧、规划中心路西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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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规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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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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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段具体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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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人可申请的最多标段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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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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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名地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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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上报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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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发布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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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8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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计划开工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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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9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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计划竣工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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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12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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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开始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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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8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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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结束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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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8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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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人应当具备的主要资格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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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人资质类别和等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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必须满足:房屋建筑工程甲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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拟选报名人员资质等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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必须满足:国家注册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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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业绩、信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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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经理(总监)/建造师业绩、信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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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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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申请人于2013年8月3日至2013年8月7日每天8 时 30分至 17 时 00 分(节假日除外)到网上报名,并于网上报名系统自行下载获取资格预审文件,资格预审时间2013年8月13日9时00分至 9 时30分,具体地点已在资格预审文件中写明,不再另行通知。资格预审时须携带网上报名时打印出的投标报名申请书,并加盖单位公章及法定代表人印章,否则不予接受资格预审文件。其他:投标申请人资格预审合格至少应当满足的条件:(1)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2)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3)企业没有因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以及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4)企业的资质类别、等级和项目总监的资质等级满足招标公告要求;(5)以联合体形式申请资格预审的,联合体的资格(资质)条件必须符合要求,并附有共同投标协议(本工程不采用联合体投标形式);(6)资格预审申请书中的重要内容没有失实或者弄虚作假;(7) 已担任项目总监的监理人员在参加本工程项目投标时,应出具在监工程项目建设单位同意其担任本工程项目总监的书面证明;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可担任一个一等项目或二个二等项目或三个三等项目的总监;(8)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9)投标申请人办理投标报名、资格审查事宜必须由企业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的委托代理人办理(委托代理人必须是本单位在职职工,并当场提交法定代表人的授权委托书原件、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及其社会养老保险证或由社保盖章的缴费清单原件(2013年4月、5月、6月),否则拒绝接受资格预审文件;(10)投标人必须按照“张预办[2012]13号”文规定,资格预审时当场提交张家港市或企业所在工商注册地检察机关出具的<<检察机关查询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原件),查询对象为企业法人、法定代表人、投标项目总监。查询日期为招标公告发布日至资格预审文件提交时间,否则资格预审将不能通过。确定潜在投标人方法:所有资格预审合格的投标申请人都参加投标。经资格预审确定的潜在投标人不获取招标文件的,除不可抗力情况外,招标投标行政监督部门应当在网上予以公告3个月,在公告期间,其它政府投资项目的招标人可以据此不接受其投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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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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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申请人资质类别和等级:具有房屋建筑工程甲级监理资质的独立法人单位。
(2) 拟选派总监理工程师:必须具有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资质,而且已经在本单位注册并获得岗位证书。 (3) 企业业绩、信誉:良好。项目总监业绩、信誉:良好。 (4) 其他条件:本工程采用网上报名。详见张家港建筑业网《关于实行网上投标自主报名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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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人联系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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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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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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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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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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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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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12-581500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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邮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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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mai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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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名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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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申请人于 2013年8月3日至 2013年8月7日,每天上午 8时 30分 至 11时 30分,下午 13时 0分 至 5时 30分(公休日,节假日除外)到 网上报名 报名,报名经办人须携带本人身份证件,并于 2013年8月3日至 2013年8月7日,每天上午 8时 30分至 11时 30分,下午 13时 0分至 5时 30分(公休日、节假日除外)到 获取 预审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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