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入日期: | 2013.07.2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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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止日期: | 2013.08.03 |
地 区: | 十堰市 |
1.招标条件
丹江口市均县烟叶站、竹山柳林烟叶收购组建设项目已由 中国烟草总公司湖北省公司以 鄂烟计【 2012】 77号文及鄂烟计【 2012】 65号文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湖北省烟草公司十堰市公司,建设资金来自 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招标人为 湖北省烟草公司十堰市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 湖北建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项目的 施工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 (以下简称申请人 )提出资格预审申请。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本项目分为两个标段
一标段:丹江口市均县烟叶站
1、建设地点:丹江口市均县镇
2、规模:建筑面积约 2300平方米,框架三层,
3、计划工期: 180日历天
4、合同估算价 :约 400万元
5、招标范围:丹江口市均县烟叶站施工图纸范围内的全部工作量的施工
二标段:竹山柳林烟叶收购组
1、建设地点:竹山县柳林乡
2、规模:建筑面积约 2850平方米,框架三层(综合用房 950平方米,仓库 1900平方米)
3、计划工期: 180日历天
4、合同估算价 :约 490万元
5、招标范围:竹山柳林烟叶收购组施工图纸范围内的全部工作量的施工
3.申请人资格要求
3.1本次资格预审施工要求申请人具备独立法人资格、 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申请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 房屋建筑工程专业 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3.2本次资格预审 不接受 联合体资格预审申请。
3.3本次资格预审施工申请人可对以上 两个标段同时提出申请。
4.资格预审方法
本次资格预审采用 有限数量制,当通过详细审查的申请人多于 9 家时,通过资格预审的申请人数量不少于 7家。
5.申请报名
凡有意申请资格预审者,请于 2013年 7月 30日至 2013 年 8月 3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正常报名),每日上午 9: 00时至 11: 00时,下午 15: 00时至 17: 00时 (北京时间,下同 ),持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被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企业法人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复印件并加盖公章,在 十堰市人民中路 1号十堰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报名。
6.资格预审文件的获取
6.1凡有意报名者,请于 报名同时购买资格预审文件。
6.2资格预审文件每套售价 300元,售后不退。
7.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递交
7. 1递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截止时间 (申请截止时间,下同 )为 2013年 8月 9日 8时 30分,地点为 十堰市人民中路 1号十堰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第三开(评)标室
7.2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招件人不予受理。
8.联系方式***
交易中心名称: 十堰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联 系 人***
招 标 人: 湖北省烟草公司十堰市公司
地 址: 十堰市重庆路烟草公司
联 系 人***
招标代理机构: 湖北建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 十堰市人民中路 2号
联 系 人***